1.荷蘭入侵入侵臺灣資料
荷蘭殖民者侵占臺灣明朝后期,正是歐洲一些國家資本原始積累時期。
它們為了積累財富,實施殖民政策,把魔爪伸向亞洲、非洲各地,瘋狂地進行搶劫掠奪。最早入侵亞洲的是西班牙、葡萄牙,接踵而來的是荷蘭和英國。
明世宗嘉靖三十六年(1557),葡萄牙殖民主義者利用欺詐手段,攫取了中國的澳門,并狂妄地宣稱臺灣為澳門屬地,企圖進一步入侵臺灣。明穆宗隆慶五年(1571),西班牙占據菲律賓的呂宋島,并于明高宗天啟六年從呂宋出發,侵入臺灣北部的雞籠(今基隆),修筑了雞籠城,又侵占了淡水,筑淡水城。
荷蘭對中國的侵略始于明萬歷二十九年(1601),殖民者“駕大艦,攜巨炮”,以“通貢市”為名,對我國沿海各地進行侵擾,企圖奪占一個地方,作為控制對華貿易和劫掠中國財富的基地。 荷蘭殖民主義者先占據了爪哇島(今屬印度尼西亞),接著與葡萄牙爭奪澳門,被葡萄牙打敗后,逃到澎湖。
1604年7月,荷蘭駐爪哇提督韋麻郎率艦2艘,由爪哇出發,8月抵達澎湖。由于當時明朝政府派駐澎湖的軍隊已經撤回,荷軍8月7日在未遇到任何抵抗的情況下,順利在澎湖登陸。
不久,荷蘭侵略軍頭目高文律于天啟二年派兵騷擾福建的漳州、泉州一帶,要求開辟租界。福建巡撫得悉后,命令都司沈有容率帆船50艘于11月18日前往澎湖,責令荷軍離去,并禁止百姓下海,以斷絕對荷軍的物資供應,荷軍被迫于12月15日撤離澎湖。
1619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在爪哇建巴達維亞城(今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更加緊了對中國的侵略。 1622年,荷軍東印度公司駐印尼雅加達總部命令科納里斯·雷約茲率軍艦17艘、侵略軍1000余人,再度竄犯澎湖,在媽宮澳(馬公灣)登陸,建筑城堡。
隨后又在鳳柜尾、金龜頭、蒔里、白沙、八罩諸島建設城堡。同年7月,雷約茲率艦2艘到臺灣西海岸,從安平入臺江測量水道,為以后入侵臺灣做準備。
1626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又派馬爾登·宋克率戰艦“熱蘭遮”號竄達澎湖。
明朝福建巡撫南居益派兵2000人攻打澎湖。先遣部隊在白沙島的鎮海港登陸,攻打瓦硐港炮臺,后越海進入澎湖島,逼攻西衛附近的紅木埕堡(今潮陽)。
在中國軍隊的攻擊下,荷軍約1000人大部龜縮于媽宮澳,一部分固守鳳柜尾城,企圖頑抗。為全殲敵軍,福建省巡撫大量增兵(總兵力達1萬人、兵船200艘),于8月從紅木埕、文澳、西衛向荷軍發起總攻,打敗荷蘭侵略軍,恢復澎湖。
侵略軍頭目高文律等12人被活捉,其殘兵敗將倉皇逃往臺灣南部。 荷軍看到雙方兵力懸殊很大,不得不求和。
經過雙方談判,簽訂三項議和條約:1.荷蘭放棄澎湖島;2.中國允許荷蘭通商;3.荷蘭染指臺灣,明朝政府可以不問。 荷蘭侵略者從澎湖敗逃出來后,轉到臺灣。
1624年10月25日抵達臺灣西海岸,騙得當地居民的信任,經臺江在安平地區登陸。明朝政府于收復澎湖后,為勝利所陶醉,沒有派兵追擊,結果使荷蘭侵略軍在臺灣南部站穩了腳跟。
1630年荷蘭人在安平構筑臺灣城(荷蘭稱熱蘭遮堡),1650年又在臺南建設赤嵌城(荷蘭稱為普羅文查堡),企圖長期盤踞。荷蘭在臺駐軍最高達2800人。
當時侵占中國臺灣的還有另一個西方殖民者―西班牙。1596年,西班牙駐馬尼拉總督曾向其國王建議,占領臺灣,阻止日本南侵。
1597年,西班牙駐馬尼拉總督率艦2艘、兵200人,企圖占領臺灣,因遇逆風,未能得逞。 1624年荷蘭占領臺灣南部后,西班牙的海上航行和貿易受到威脅。
1624年5月,西班牙駐馬尼拉總部派遣提督安敦尼率板船12艘、士兵300人,由呂宋出發,越過巴上海峽,沿臺灣東海岸北上,5月11日在三貂角登陸,因該地難于立足,又繼續沿岸北上,12日進入雞籠港(今基隆港),在雞籠嶼(今和平島)登陸,并在該島西南端修筑基隆城(西班人稱為圣救主城)和兩個炮臺。同年7月,西班牙駐馬尼拉總督命令率艦2艘赴臺,8月17日又親自率艦4艘駛臺,企圖與占領臺灣的西班牙軍隊會合,獨霸臺灣,因中途遇到大風,不得不返回菲律賓。
1628年7月,西班牙駐馬尼拉總督又派軍艦到臺灣西北海岸的滬尾(今淡水),構筑淡水城(西班牙稱為圣多明哥城)。1632年沿淡水河而上,進入臺北平原和基隆。
1633年占領宜蘭、蘇澳、南投、花蓮交界處等地。從而,西班牙完全控制了臺灣北部。
西班牙占領臺灣北部后,臺灣南部的荷蘭不僅貿易和通航受到影響,而且在政治上、軍事上也受到西班牙的威脅(當時西班牙駐臺兵力約400人,荷軍約2200人)。荷蘭為排擠西班牙的在臺勢力,于1629年7月,由駐臺總督派軍艦攻打淡水港,遭到西班牙軍隊的抵抗而失敗。
1641年8月,駐臺荷軍又派一支先遣部隊300人北上,26日抵達基隆,偵察西班牙軍隊情況,并令西班牙獻城投降,遭到西班牙駐臺頭目拒絕。因此,荷蘭駐雅加達總督于1642年7月向臺灣增派援兵,并任命哈勞節為總指揮,率艦5艘、帆船2艘、士兵690人,北上攻打西班牙軍隊。
艦船于8月21日駛抵基隆港外,企圖在和平島北端登陸,但因遭到西班牙海防炮火的打擊,戰局對荷蘭軍隊不利,故停止進攻,退到外海。 8月22日晨,荷軍又以5艘軍艦迫近和平島,由陸戰隊強行登陸。
西班。
2.荷蘭侵略臺灣資料200字
臺灣荷蘭統治時期為1624年至1662年,臺灣受荷蘭東印度公司之殖民統治期間,也為第一個有系統統治臺灣的政權。
此時正逢地理大發現,歐洲強權紛紛前來東亞貿易,并建立殖民地,而荷蘭人為建立能與中國、日本貿易的據點,遂於1624年占領臺灣。在荷蘭人據臺以前,臺灣本島未有嚴格定義的漢人移民[注 2][注 3],大多數皆為短期僑居的漢人。
荷蘭殖民當局為了開墾土地而急需勞動力,又缺乏本國移民發展殖民地,便招引大量漢人移民臺灣。當時荷蘭人為漢人建立了適合移居的環境,漢人則提供了經濟發展所需的勞動力,而臺灣經濟就在荷漢相互依賴之下快速成長,因此有學者稱其為共構殖民[6]。
在原住民的治理方面,起先荷蘭人以發展貿易為重,無力擴張。等到1635年起,荷蘭殖民當局對外貿易開始穩定,才發起征服行動,與原住民部落訂定麻豆協約,確立荷蘭人為領主、原住民為封臣的封建關系[7]。
荷蘭人透過定期召開的地方會議(荷蘭語:landdag),維系雙方的封建關系,并任命原住民首長,確立原住民社會的正式領袖[注 4],以協助荷蘭人推行政令。透過地方會議,荷蘭人也將原本以個別村社為政治實體、彼此攻伐的原住民部落,統合成互相聯盟的聯合村(荷蘭語:Verenigde Dorpen),置於荷蘭主權之下[9]。
荷蘭人便藉由攻擊聯合村的敵對部落,讓原住民出草,使得雙方的關系更為緊密[10][注 5]。1640年代以后,臺灣殖民地的行政支出不斷地暴漲,收入也逐漸從轉口貿易轉移到本地稅收[11]。
為此,荷蘭人開始新增各種稅收,加上1650年后許多農民賴以維生的甘蔗業開始衰退,漢人對於荷蘭人的統治越來越不滿,引爆了郭懷一事件。事件平息之后,荷蘭人并沒有更改整個殖民地的結構,依然以剝削漢人勞力為經濟發展基礎[12]。
然而鄭成功崛起於福建沿海,為荷蘭人創建的荷漢殖民地帶來新的變數,鄭成功於1661年進攻臺灣,翌年荷蘭人為其所擊敗,退出臺灣。
3.荷蘭侵占臺灣的資料
01 臺南 臺南位于臺灣省西南濱海平原南端,是臺灣重要農業及蔗糖產區,臺灣第四大城市。
臺南是臺灣最早形成的城市,明天啟四年( 1624 年)起被荷蘭侵略者占據,先后在西岸建“熱蘭遮”和“普羅文查”兩城堡,明末( 1662 年)鄭成功大軍入臺驅荷,并以臺南為開發臺灣基地,以赤嵌(即“普羅文查”)為承天府治,稱“東都”,清康熙二十二年( 1683 年)統一臺灣后,改設臺灣府,后改臺灣道,皆以此為全臺政治中心,建省后,省會移設臺北府(今臺北市),此地改稱臺南府,為臺灣南部中心城市。 02 雷約茲 1621年底,荷印公司總督柯恩便下令雷約茲組成艦隊,并在次年四月十九日向他發出了攻占澳門和占領澎湖并到臺灣尋找良港的訓令。
雷約茲這次的臺灣之行,對日后荷蘭人被明朝官員趕出澎湖后決定留在臺灣,有決定性的影響。1624年,荷蘭艦隊司令由宋克接任。
03 宋克 荷蘭艦隊司令。1624年2月8日,福建巡撫南居益派遣守備王夢熊率領的水軍,在澎湖北部吉貝嶼、白沙島東部登陸,向荷蘭殖民者發動進攻,雙方激戰數次。
荷蘭殖民者難以堅持,8月間退守風柜尾的荷蘭新任司令宋克(Martinus Sonck)同意撤出澎湖,福建當局則允許他們到臺灣進行貿易活動。這為荷蘭侵占臺灣提供了機會。
1624年9月,宋克指揮的荷蘭武裝船隊,在離開澎湖風柜尾后來到臺灣大員。當時,裝出一付可憐樣的荷蘭人提出只要借用“一張牛皮大的地方”就行了,善良的中國人當然信以為真,以為荷蘭人只是為停船上岸,所需地方不大,也就同意了。
打開荷蘭人占領臺灣的大門。 04 熱蘭遮城 舊時的安平古堡,又稱熱蘭遮城。
300 年前熱蘭遮城的建筑,屬于西方棱堡形式的海岸堡壘,規模非常壯觀宏大。城內的房舍、營堡高低錯落,層次分明,各層間并有樓梯相通;城的周圍和角落則分布著菱形和半圓形的堡壘,上置炮位,是城內主要的攻防力量。
城分“內城”和“外城” 2 部分。“內城”呈方形,共有 3 層;最下面 1 層是倉庫,地上兩層則有長官公署、瞭望臺、教堂、士兵營房等設施,并高懸荷蘭國旗,是行政的核心所在。
“外城”銜接于內城的西北隅,原是為加強內城的防衛,避免敵人長驅直入政治中樞而建。呈長方形,比內城稍低,內有長官、職眷宿舍,會議廳、辦公室、醫院、倉庫等公共建筑。
根據史載,當時的外城因有商賈宅院、舞榭歌亭,繁華盛極一時,是貿易的重鎮。05 赤嵌城 指現在的臺灣省臺南市。
臺南一帶原有赤嵌社之稱。1653年荷蘭侵略者在今臺南造普羅文查城,人稱赤嵌城或紅毛城。
06 《臺灣府志》 清朝康熙24年(1685年)由首任臺灣府知府奉天錦州人蔣毓英主修,“諸羅知縣李麒光起稿編纂而成”(通稱《蔣志》),書名頁題:“臺灣府志,本府藏版”,無序跋,目錄次行署“襄平蔣毓英集公氏纂,男國詳祚校字”,也是康熙23年(1684年)臺灣置府(一府三縣(臺灣縣、鳳山縣、諸羅縣))后首部地方志,10卷。 康熙33年(1694年)起福建分巡臺灣廈門道高拱乾以蔣毓英的府志草稿增補纂成《臺灣府志》(通稱《高志》),康熙35年(1696年)刊行,10卷。
康熙49年(1710年)鳳山知縣宋永清延攬鳳山教諭施士岳與生員等諸人共同增補康熙35年(1696年)至康熙49年(1710年)之間臺灣府之政軍民情風俗諸事,稱為《增修臺灣府志》,但未刊行。 康熙51年(1712年),分巡道陳璸、知府周元文以鳳山知縣宋永清之增輯,仍有不詳之處,乃與臺灣府郡博士弟子員生廣搜資料補輯重修“府志”稱《重修臺灣府志》(通稱《周志》),10卷。
07 笨港 笨港在十七世紀荷蘭人所繪的地圖中,稱為Ponkan。因為當時常有平埔族出沒其地,有人認為Ponkan乃是平埔族語,隨后閩粵移民稱此地為“笨港”,應從平埔族語音譯而來。
笨港與倫敦相似,系由笨港溪南北兩岸同時發展出來之城市,對外通稱笨港,本身卻再分成南北二港。至乾隆十五年笨港溪稍向南移,乾隆五十二年林爽文之役,笨港北街為爽文部攻入劫掠,縱火,幾成片土,居民移居舊河道新生地;嘉慶二年,臺颶來襲,山洪暴發,笨港溪泛濫,河道南移,沖入南街前后街之間,后街大部份并人北街,合稱笨港北街,前街屋宇被毀甚多,居民逐漸外移,形成北街繁盛,南街衰退之情形,至今猶然。
08 雞籠(基隆) 基隆市位于臺灣島最北部,是一個港口都市。轄7個區、7個附屬島嶼,總面積132.76平方公里。
基隆古名雞籠,一說因基隆山象雞籠形狀而得名,又一說認為該地以前為高山族凱達喀蘭人住地,“雞籠”是“凱達喀蘭”的閩南方言譯音。明末萬歷四十五年(1617年),張燮著的《東西洋考》里,就有雞籠社、雞籠港、雞籠城、大雞籠街等記載。
表光緒元年(1875年)設基隆廳時,才把雞籠改為基隆,其含意是“基地昌隆”。1626年西班牙殖民者入侵雞籠,1642年被荷蘭殖民者所取代,1667年才被鄭經(鄭成功之子)率部趕走。
日本入侵時期(1895年至1945年),設基隆郡基隆街,后來升格為市,1945年臺灣光復中國政府接管后,成為省轄市。現轄仁愛、信義、中正、中山、安樂、暖山、七堵等7個區。
09 郭懷一 約1603年—1652年9月7日,為臺。
4.荷蘭侵略者在明朝侵略我國臺灣的資料
三十年戰爭,荷蘭新教徒頑強地抗擊了西班牙君主的進攻,形成了蓬勃發展的公民社會。荷蘭也一躍成為當時歐洲貿易的中心。戰爭激發起的愛國精神轉變成為一種積極進取的活力,他們戰勝了西班牙的艦隊,成了當時海上的強國。為了與當時強大的殖民帝國西班牙和葡萄牙競爭,荷蘭人成立了東印度公司,支持他們的還是行冒險。他們在東南亞取代了葡萄牙,占領了巴達維亞,壟斷了原來由中國、印度和阿拉伯人經營,后來被葡萄牙控制的香料貿易。
明代中國,自朱元璋起,就禁止人民從事海上貿易。永樂時期,海盜活動一度猖獗。鄭和下西洋是在民間航海被禁止的條件下舉行的最后的壯舉。鄭和之后,中國就從海上退出了。鄭和航海五十年后,西方開始了地理大發現的偉大歷程。
明代中葉,少數日本軍人裹挾沿海居民、包括一些豪紳,席卷了明朝半壁國土,讓明朝政府焦頭爛額,防不勝防。只是到了明末,明朝政府招安了毛文龍、鄭芝龍等海盜,恢復了海上活動,沿海才重新安定下來。這時,明王朝已經走到了末路。城市的繁榮和發展以農村的凋敝為代價。氣候突然惡化造成了連年的天災,加上統治者的暴政,終于引發了席卷全國的農民反叛。與此同時,由于明政府在處理東北女真人問題上的失誤,造成后金政權的崛起,引發了遼東地區連年戰爭。
荷蘭人入侵沿海和臺灣的事件就是在這一歷史背景下發生的。鄭成功收復臺灣是在明朝滅亡之后,永歷政權退到西南的時候完成的。
5.請簡單概括的說一下荷蘭,西班牙是怎么侵略臺灣
1624年,荷蘭殖民者侵入臺灣,在臺南興建軍事基地。
荷蘭殖民主義者在臺灣的統治長達38年。在這38年中,他們采取軟硬兼施的手段進行殘酷統治。他們來到高山族聚居區,欺騙高山族首領說,他們只需要一張牛皮那么大的土地。等高山族首領答應后,他們就把這張牛皮剪成細絲,一圈就圈去了幾百畝以至上千畝的土地,把土地上居住的高山族人民統統趕走,或者強迫他們成為殖民者的奴隸。
荷蘭人占居臺灣的消息傳到歐洲,引起西班牙殖民者的嫉妒和競爭。1626年,西班牙駐馬尼拉總督再次派出艦隊,并在基隆成功登陸,隨即建立基地。1641年,荷蘭殖民者對在臺灣的西班牙人發起攻擊,西班牙人戰敗,荷蘭人獨占臺灣。
6.鄭成功收復臺灣的資料,簡短一些
臺灣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230年。
當時三國吳王孫權派1萬官兵到達“夷洲”(臺灣)《臨海水土志》留下了世界上對臺灣最早的記述。隋唐時期(公元589—618年)稱臺灣為“流求”。
隋王朝曾三次出師臺灣。據史籍記載,610年(隋大業六年)漢族人民開始移居澎湖地區。
到宋元時期(公元960一1368年),漢族人民在澎湖地區已有相當數量。漢人開拓澎湖以后,開始向臺灣發展,帶去了當時先進的生產技術。
公元12世紀,宋朝將澎湖劃歸福建泉州晉江縣管轄,并派兵戍守。元朝也曾派兵前往臺灣。
元、明兩朝政府在澎湖設巡檢司,負責巡邏、查緝罪犯,并兼辦鹽課。明朝后期開始出現臺灣的名稱。
進入17世紀之后,漢人在臺灣開拓的規模越來越大。在戰亂和災荒的年代,明朝政府的福建當局和鄭芝龍集團曾經有組織地移民臺灣。
16世紀,西班牙、荷蘭等西方殖民勢力迅速發展、開始把觸角伸向東方。17世紀初,荷蘭殖民者乘明末農民起義和東北滿族勢力日益強大、明政府處境艱難之時,侵入臺灣。
不久,西班牙人侵占了臺灣北部和東部的一些地區,后于l642年被荷蘭人趕走,臺灣淪為荷蘭的殖民地。荷蘭殖民者實行強制統治,把土地據為已有,強迫人民繳納各種租稅,掠奪臺灣的米、糖,把其收購到的中國生絲、糖和瓷器經臺灣轉口運往各國,牟取高額利潤。
荷蘭殖民者的統治,激起了臺灣人民的反抗。1652年9月,農民領袖郭懷一領導了一次較大規模的武裝起義。
這次武裝起義雖然被鎮壓下去,但它表明荷蘭的殖民統治已經出現危機。 1644年,清軍入關,在北京建立清朝政權。
1661年4月,鄭成功以南明王朝招討大將軍的名義,率2.5萬將士及數百艘戰艦,由金門進軍臺灣。鄭成功在進軍臺灣時,向荷蘭殖民者表示臺灣“一向屬于中國”,臺灣和澎湖這兩個“島嶼的居民都是中國人,他們自古以來占有和耕種這一土地”,荷蘭“自應把它歸還原主。”
經過激烈戰斗和圍困,1662年2月,鄭成功迫使荷蘭總督揆一簽字投降。鄭成功從荷蘭殖民者手中收復了中國領土臺灣,成為一位偉大的民族英雄,受到廣大人民的敬仰。
鄭成功 鄭成功收復臺灣后僅4個月即病逝。鄭氏政權把大陸的政治、文教制度移植臺灣,重視土地開發和興修水利,發展對外貿易,促進了臺灣經濟的發展。
到鄭氏政權末期,臺灣的漢族人口已達12萬人。 鄭氏政權末期與清政府處于軍事對峙狀態。
清政府平定大陸后,開始謀劃進攻臺灣,曾經采取招撫方針,企圖說服鄭氏降清未果。鄭氏政權曾多次反攻大陸沿海地區,至1678年秋鄭軍戰敗,所占領的東南沿海州縣全部喪失,隨即完全退守臺灣。
此時,清朝政府統治中國已成定局,鄭氏政權逐步演變成為地方割據政權。1683年7月8日,清政府派福建水師提督施瑯率水陸官兵2萬余人、戰船200余艘,從銅山向澎湖、臺灣進發。
清軍向澎湖守軍發起攻擊,鄭軍潰敗。鄭成功之孫鄭克塽率眾歸順清政府。
1684年,清政府設置分巡臺廈兵備道及臺灣府,隸屬于福建省。至1811年,臺灣人口已達190萬,其中多數是來自福建、廣東的移民。
移民大量開墾荒地,使臺灣成為一個新興的農業區域,并向大陸提供大量稻米和蔗糖,由大陸輸入的日用消費品和建筑材料等,使臺灣的經濟得到相當程度的發展。這個時期.臺灣與福建、廣東的來往十分密切.中華文化更加全面地傳入臺灣。
1840年英國發動侵略中國的鴉片戰爭以后,西方列強逼迫中國開放通商口岸。19世紀60年代.臺灣的淡水、雞籠、安平、打狗相繼開港、進口以鴉片為大宗,出口則以茶、糖、樟腦為主。
l9世紀70年代,實行明治維新后的日本開始對外“開疆拓土”。向南把琉球和臺灣作為擴張的目標,聲稱臺灣是“土番”居住區.是“無主之地”,不在中國主權之下。
清政府—再申明:“臺灣全地久隸我國版圖”,“全臺郡之生番,無一社不歸中國者”。1874年1月、日軍入侵臺灣。
10月,中日簽訂《北京專條》,雖然軟弱的清政府對日本作出妥協,但《北京專條》仍表明中國對整個臺灣行使主權。此后.清朝官員提出臺灣設省的建議。
由于西方列強向中國邊疆侵逼中國出現了邊疆危機。1884—1885年中法戰爭期間,法軍進攻臺灣。
遭劉銘傳率軍重創。到1885年6月《中法新約》簽定,法軍被迫撤出臺灣。
劉銘傳 中法戰爭以后,清政府為了加強海防,于1885年將臺灣劃為單一行省,臺灣成為中國第20個行省。首任臺灣省巡撫劉銘傳積極推行自強新政,清理田賦,增加財政收入,購買輪船,架設電報線,設立郵電總局,建造鐵路;購買軍艦,增設炮臺。
設立機器局自造武器;成立煤務局,安裝新式采煤機器;設立興市公司,建街造路;創立西學堂、電報學堂,培養建設人才。劉銘傳把眾多新式事業集中于一省,使臺灣成為當時中國的先進省份之一。
l894年日本發動甲午戰爭,翌年清政府戰敗,于4月17日被迫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把臺灣割讓給日本。消息傳出后,舉國同憤,反對割臺;臺灣全省“哭聲震天”,鳴鑼罷市。
協理臺灣軍務的清軍將領劉永福等率軍民反抗日本的侵占.堅持了5個多月的戰斗,歷經大小百余仗,使日本侵略者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但終遭失敗。
7.荷蘭侵略者如何奴役臺灣同胞的資料
臺灣荷蘭統治時期為1624年至1662年,臺灣受荷蘭東印度公司之殖民統治期間,也為第一個有系統統治臺灣的政權。此時正逢地理大發現,歐洲強權紛紛前來東亞貿易,并建立殖民地,而荷蘭人為建立能與中國、日本貿易的據點,遂於1624年占領臺灣。在荷蘭人據臺以前,臺灣本島未有嚴格定義的漢人移民[注 2][注 3],大多數皆為短期僑居的漢人。荷蘭殖民當局為了開墾土地而急需勞動力,又缺乏本國移民發展殖民地,便招引大量漢人移民臺灣。當時荷蘭人為漢人建立了適合移居的環境,漢人則提供了經濟發展所需的勞動力,而臺灣經濟就在荷漢相互依賴之下快速成長,因此有學者稱其為共構殖民[6]。
在原住民的治理方面,起先荷蘭人以發展貿易為重,無力擴張。等到1635年起,荷蘭殖民當局對外貿易開始穩定,才發起征服行動,與原住民部落訂定麻豆協約,確立荷蘭人為領主、原住民為封臣的封建關系[7]。荷蘭人透過定期召開的地方會議(荷蘭語:landdag),維系雙方的封建關系,并任命原住民首長,確立原住民社會的正式領袖[注 4],以協助荷蘭人推行政令。透過地方會議,荷蘭人也將原本以個別村社為政治實體、彼此攻伐的原住民部落,統合成互相聯盟的聯合村(荷蘭語:Verenigde Dorpen),置於荷蘭主權之下[9]。荷蘭人便藉由攻擊聯合村的敵對部落,讓原住民出草,使得雙方的關系更為緊密[10][注 5]。
1640年代以后,臺灣殖民地的行政支出不斷地暴漲,收入也逐漸從轉口貿易轉移到本地稅收[11]。為此,荷蘭人開始新增各種稅收,加上1650年后許多農民賴以維生的甘蔗業開始衰退,漢人對於荷蘭人的統治越來越不滿,引爆了郭懷一事件。事件平息之后,荷蘭人并沒有更改整個殖民地的結構,依然以剝削漢人勞力為經濟發展基礎[12]。然而鄭成功崛起於福建沿海,為荷蘭人創建的荷漢殖民地帶來新的變數,鄭成功於1661年進攻臺灣,翌年荷蘭人為其所擊敗,退出臺灣。
8.臺灣的歷史簡略些
根據考古遺址的發掘,臺灣在舊石器時代晚期(50,000年前-10,000年前),就已經開始有人類居住。
較能夠確定的,是新石器時代(始於紀元前5,000年)以來的史前文化,是臺灣南島系民族的遺留。 16世紀以前,早已有馬來波里尼西亞土著民族存在。
他們雖然同屬馬來波里尼西亞民族,但是并非同一種族。這些原住民各有不同的語言與風俗習慣,構成獨自的社會。
這些最早定居在臺灣的原住民分布於臺灣全島,其文化與海洋息息相關。據中華民國行政院的資料,以及語言學和人類學的一些研究,臺灣原住民與太平洋區域住民(如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玻里尼西亞等地)的語言同屬於南島語系(也稱「印度尼西亞語系」),而中國華南地區并不屬於南島語系。
由人類學及古文化的角度,臺灣原住民的缺齒、紋身、口琴、卉服、織貝、腰機紡織、貫頭衣、親族外婚、父子連名、年齡分級、老人政治、鳥占、出草(獵首)、靈魂崇拜、室內葬等特徵,都屬印度尼西亞古文化的特質。 16世紀的臺灣古地圖《三國志》記載三國時代吳國曾指派軍隊登陸夷洲,《隋書》則有隋煬帝派兵攻打流求國的記載。
但目前還欠缺考古學的證據可確認夷洲與流求國的真實位置,只能當做研究古代臺灣的一種參考而已。(參照:夷洲、流求國) 到了16世紀中期倭寇及海盜在中國東南沿海一帶活動,由於地理關系,臺灣成為倭寇與海盜的躲藏地點。
倭寇或海盜在中國沿海劫掠,遇到官兵追擊,就逃至澎湖島,然后再到臺灣,成為臺灣除了少數漢族拓荒屯墾移民之外的另一部份住民。 同一時期,葡萄牙人是最早抵達東亞與發現臺灣的歐洲探險者,但是與臺灣的實質關系僅止於用鴉片來交換一些原住民的物品,并沒有進一步殖民的企圖。
直到1624年荷蘭人占領臺灣。 荷西殖民時期 主條目:臺灣荷西殖民時期 《澎湖島及福爾摩沙海島圖》,約翰?芬伯翁繪,約1640年,73*103cm,荷蘭海牙國家檔案館藏,16世紀前地圖均被描繪為三塊分開為島嶼 熱蘭遮城(Fort de Zelandia)/1875年臺灣荷西殖民時期,從1624年荷蘭人占領臺灣算起,一直到1662年鄭成功擊退荷軍部隊為止,前后一共有38年。
1624年,原占領澎湖的荷蘭人和明軍簽約,放棄其在澎湖的經營,轉而登陸臺灣南部,屬於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荷蘭人首先在「北汕尾」(今臺南四草)建立簡易的商館并於1625年,在「一鯤鯓」(今臺南安平)筑起了「熱蘭遮城」(今安平古堡),以此作為統治臺灣的中心,為增加米、糖等農作物產量,開始招募中國福建沿海一帶的居民遷往臺灣開墾種植。 1626年至1642年北部也曾經為西班牙占領[13],1626年占領了臺灣北部的雞籠(今基隆),并於社寮島(今和平島)筑城而稱之為「圣救主」城(即圣薩爾瓦多城)。
之后占領蛤仔難(今宜蘭),并在滬尾(今淡水)興建「圣多明哥城」(位於今紅毛城原址)。 后來荷蘭人與西班牙人在東亞展開競爭,於是荷蘭人對日本政府散播西班牙企圖顛覆日本政府陰謀,引起日本鎖國政策(僅僅允許清帝國與荷蘭)。
為了進一步驅逐西班牙勢力,於是荷蘭人於1642年派艦北上攻占了西班牙的占領的雞籠地區,趕走了西班牙人。 荷蘭以熱蘭遮城為中心所建立的殖民王國,是臺灣歷史上第一個有系統統治臺灣的政權,并有少量對平埔族的教育與傳教事業。
占領臺灣的目的是為對中國、日本、韓國與東南亞貿易據點的樞鈕,當時荷蘭東印度公司在亞洲約有35個據點,臺灣據點獲利25.6%成為第二名,但獲利主要是配送給荷蘭的股東,而非用回饋當地人或用於當地的建設。 荷蘭人在臺灣島上的統治,由於對漢族移民及平埔族等民族的百般苛徵、限制,終於在1635年與1636年分別爆發麻豆溪事件與蕭瓏事件兩次大型的原住民反抗活動。
1652年,在荷蘭人的殖民統治下,以郭懷一為領袖的漢族系移民對臺灣的荷蘭人政府展開大規模的反抗事件,不幸失敗,隨后荷蘭人興建普羅民遮城(今赤崁樓)以加強防范反抗事件。 隨后鄭芝龍也大規招募移民渡海拓殖臺灣。
1661年鄭軍圍熱蘭遮城,最后終於在1662年2月攻下熱蘭遮城,將荷蘭人驅逐出臺灣,結束荷蘭統治臺灣。 鄭氏治理時期 主條目:鄭氏王朝 鄭氏治理時期從1662年南明延平郡王鄭成功領軍圍降荷蘭之部隊,經鄭氏三代統治臺灣至1683年降清為止,統治時間前后共23年。
以反清復明為口號的鄭成功經過九個月的苦戰,迫使荷蘭殖民總督揆一於同年黃歷12月13日(西元1662年2月1日)簽字投降,撤離臺灣,自此臺灣歸為鄭氏政權治理,建立了臺灣歷史上第一個漢人政權。鄭氏改赤崁建都為東都明京,即今臺南市所在之地,設一府二縣,另設一司為澎湖安撫司。
鄭成功於同年6月23日病逝死后,其子鄭經繼位后於1664年改東都為東寧,外人以東寧王國稱全臺。英國、日本等國家也將臺灣視為一個獨立國家進行貿易往來;英國東印度公司曾與鄭氏政權簽訂通商條約,當時英國人直稱其為「臺灣王國」或「福爾摩莎王國」,英國東印度公司上書鄭經時,則稱呼其為「陛下(Your Majesty)」[14]。
在陳永華的輔政下,建立完整的中央政府體制,撫土民,通商販,興學校,進人才,定制度,境內大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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