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書記員的職責
職責如下:
1、協助檢察員(助理檢察員)辦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和審判活動的監督工作;
2、協助檢察員(助理檢察員)制作各類法律文書,并負責各類文書的記錄、復印、校對、送達等日常性事務;
3、負責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裝訂和其他有關事項工作;
4、配合檢察員(助理檢察員)出庭抗訴記錄工作。
擴展資料:
人民法院書記員可以按規定正常晉升職級。各級人民法院書記員的最高職級配備為:
最高人民法院書記員的職級最高配備為正處級。
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的職級最高配備為副處級。
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 的職級最高配備為正科級。
基層人民法院書記員的職級最高配備為副科級。
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的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部分書記員的職級配備可以略高于本條第四、五款的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書記員
2.結合自己實際,簡約談談關于書記員的責任
一、首先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書記員工作的特殊性決定其必須具備其自身特點所要求的職業道德: 第一、愛崗敬業。人們常說:“干一行,愛一行”。這要求書記員要給自己定好位、樂于奉獻,有甘當配角的意識。同時要意識到雖然自己是配角,但是自己的工作對于檢察業務工作質量好壞,有著決定性作用,崗位雖微,責任重大,這就要求書記員珍惜這個崗位。
第二、公正廉明。就是要求書記員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求真務實,努力實現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遵紀守法,淡泊名利,保持自身正、自身凈、自身硬。
第三、保守檢察工作秘密。具有保密意識是書記員做好檢察工作的前提。由于書記員工作特殊性,往往參與案件的整個審理過程包括案件的討論過程,因此在案件的處理過程中經常會接觸到檢察業務秘密,如果書記員保密意識不強,隨口泄露案情、隨意放置案卷材料,使案卷或訴訟材被無閱卷權的人員閱讀,將相關的證據材料等泄露,便會造成嚴重的影響。這就要求書記員首先要增強保密意識,該說的說、不該說的絕對不說,該打聽的打聽、不該打聽的絕對不打聽,該做的做、不該做的絕對不做。
第四、主動、耐心。書記員在與承辦人共同工作的時候,要積極耐心配合;接待當事人要有耐心,不急不躁,善于換位思考,善于釋法說理、善于做群眾工作,平息當事人的情緒。在處理具體工作時統籌兼顧,對于長遠計劃和臨時工作,分清輕重緩急,注重質量與效率。在待人處事時不卑不亢,堅持自己的原則,對于在工作中遇到的壓力和困難,能夠靈活應付,泰然處之。
二、要樹立四個意識
第一、服務意識。書記員工作中最首要的就是有服務意識,做好業務輔助工作。服務意識決定了書記員與承辦人之間的配合是否融洽默契、決定了案件審理的質量與效率,這就要求書記員眼勤手快,積極主動,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團隊意識。世上沒有完美的個人,只有完美的團隊。書記員工作同樣如此,它要求書記員在工作中時刻處理好整體與部分、大局與局部的關系,拋棄自以為是、居功自傲的想法,在工作中講大局、將配合、將協作、相互幫襯、整體提高。
第三、責任意識。書記員肩負著輔助檢察業務工作的重任,其工作直接涉及檢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內在素質和外在表現,同時涉及公平與正義的維護,這就要求書記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做到對當事人負責,對檢察機關負責,對自己負責。
3.法院書記員的工作職責是什么
《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里要求法院書記員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
2、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3、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4、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書記員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司法工作人員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內擔任辦理案件的記錄工作和有關事項的人員,并協助辦理一系列司法輔助工作。
大多數審判員都是從書記員做起。書記員一般屬于國家公務員,但有些地區也有聘任制和聘用制的書記員。
4.法院書記員的職責是什么
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
為了建立一支專業化的人民法院書記員隊伍,實現對書記員的科學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法律,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書記員是審判工作的事務性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工作。
書記員實行單獨序列管理。
第二條書記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
(二)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三)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四)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聘任制書記員工資比較低,不是什么好工作,就是打工,聘任期限結束就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