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瑞懲霸》的故事
《海瑞懲霸》的故事:
嘉靖三十七年,海瑞升任浙江淳安知縣。淳安境內山多地少,百姓清苦。然而,這里卻是往來三省的交通樞紐。朝廷使臣和過境官僚,都要地方負責接待,因而加重了人民的負擔。
海瑞任淳安知縣期間,除了清丈土地,均平賦稅等惠政外,還有兩件事大快人心。其一是拿辦總督胡宗憲的兒子。有一次,這位少爺路經淳安縣,仗父欺人,作威作福,因嫌驛站招待不周,竟把驛吏捆吊在樹上。海瑞聞訊趕來,強令把胡公子帶的幾千兩銀子充公上交國庫,還向胡宗憲報告說:"這個人帶著大量銀兩,膽敢假冒總督大人的公子胡作非為,敗壞了大人您的官聲,真是可惡之極。"弄得胡總督有苦難訴,只好忍氣吞聲了事。其二是擋了都御史鄢懋卿的大駕。鄢氏是當朝宰相嚴嵩父子的親信,嘉靖三十九年,他以左副都御史的身份出京總理兩浙、兩淮、長蘆和河東鹽政。他在京掌握著進退升降官吏的建議權,出巡地方則是威風八面的欽差大臣,所以,地方官員對他莫不畢恭畢敬。而鄢懋卿還假惺惺地先發出通令,聲稱自己"素性簡樸,不喜奉迎。凡飲食供帳,俱宜儉樸為尚,毋得過于華侈,靡費里甲……"如此沽名釣譽的官腔無非一紙空文,誰也不敢當真對待。鄢氏每到一地,勒索賄賂,肆無忌憚,他的小老婆坐著十二個女子抬的五彩轎子,招搖過市。一天,鄢懋卿要巡查嚴州(今浙江建德),必經淳安境地。海瑞事先呈上一個稟帖,開頭節錄鄢氏通令標榜儉樸的原文,緊接著寫道:"聽說您以前所到過的地方,都置辦酒席,每席費銀三四百兩,平常伙食都是山禽野味,其他供應也極為華麗,連便壺都是用銀子做的。這些排場和您頒布的通令是大大相悖的。都察院長官出理鹽政,是我朝以來未曾有過的稀罕事。有鑒于此,有疾苦的人要來告狀,有貪酷行為的人要改邪歸正,百姓也會因此而得到益處。可現在的情況是,州縣恐怕接待不周致罪而極力鋪張接待;百姓因為害怕攤派,而怨聲載道。百姓非但沒有得到益處,反而苦于破財。大概是地方官屬奉承您,誤認為您喜歡阿諛恭維而不喜歡直言吧!我想,縱使您一并拒受,而東西已經置辦,因花錢而招致百姓怨恨,誰擔當得起?地方官屬以現在的俗例來猜度您,我擔心您將來會因為他們的瞎張羅,不利于執守禮法,而悔恨不及。這個危害比鹽法不通還要大,所以才敢把這些意見直言相告。"鄢氏看完稟帖,哭笑不得,只好繞道他去。但是,后來鄢氏卻銜恨誣告海瑞,使海瑞由已得朝命的嘉興通判(知府的副職)降為江西興國知縣。
海瑞簡介:
海瑞(1514年-1587年),字汝賢,號剛峰,廣東瓊山(今屬海南)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經歷了正德、嘉靖、隆慶、萬歷四朝。
1549年(嘉靖二十八年)海瑞參加鄉試中舉,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興國知縣,推行清丈、平賦稅,并屢平冤假錯案,打擊貪官污吏,深得民心。得到提升,歷任州判官、戶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寶丞、兩京左右通政、右僉都御史等職。他打擊豪強,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賄,并推行一條鞭法,強令貪官污吏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
1587年(萬歷十五年),海瑞病死于南京官邸。贈太子太保,謚忠介。海瑞死后,關于他的傳說故事,民間廣為流傳。
2.《海瑞懲霸》的故事
《海瑞懲霸》的故事: 嘉靖三十七年,海瑞升任浙江淳安知縣。
淳安境內山多地少,百姓清苦。然而,這里卻是往來三省的交通樞紐。
朝廷使臣和過境官僚,都要地方負責接待,因而加重了人民的負擔。 海瑞任淳安知縣期間,除了清丈土地,均平賦稅等惠政外,還有兩件事大快人心。
其一是拿辦總督胡宗憲的兒子。有一次,這位少爺路經淳安縣,仗父欺人,作威作福,因嫌驛站招待不周,竟把驛吏捆吊在樹上。
海瑞聞訊趕來,強令把胡公子帶的幾千兩銀子充公上交國庫,還向胡宗憲報告說:"這個人帶著大量銀兩,膽敢假冒總督大人的公子胡作非為,敗壞了大人您的官聲,真是可惡之極。"弄得胡總督有苦難訴,只好忍氣吞聲了事。
其二是擋了都御史鄢懋卿的大駕。鄢氏是當朝宰相嚴嵩父子的親信,嘉靖三十九年,他以左副都御史的身份出京總理兩浙、兩淮、長蘆和河東鹽政。
他在京掌握著進退升降官吏的建議權,出巡地方則是威風八面的欽差大臣,所以,地方官員對他莫不畢恭畢敬。而鄢懋卿還假惺惺地先發出通令,聲稱自己"素性簡樸,不喜奉迎。
凡飲食供帳,俱宜儉樸為尚,毋得過于華侈,靡費里甲……"如此沽名釣譽的官腔無非一紙空文,誰也不敢當真對待。鄢氏每到一地,勒索賄賂,肆無忌憚,他的小老婆坐著十二個女子抬的五彩轎子,招搖過市。
一天,鄢懋卿要巡查嚴州(今浙江建德),必經淳安境地。海瑞事先呈上一個稟帖,開頭節錄鄢氏通令標榜儉樸的原文,緊接著寫道:"聽說您以前所到過的地方,都置辦酒席,每席費銀三四百兩,平常伙食都是山禽野味,其他供應也極為華麗,連便壺都是用銀子做的。
這些排場和您頒布的通令是大大相悖的。都察院長官出理鹽政,是我朝以來未曾有過的稀罕事。
有鑒于此,有疾苦的人要來告狀,有貪酷行為的人要改邪歸正,百姓也會因此而得到益處。可現在的情況是,州縣恐怕接待不周致罪而極力鋪張接待;百姓因為害怕攤派,而怨聲載道。
百姓非但沒有得到益處,反而苦于破財。大概是地方官屬奉承您,誤認為您喜歡阿諛恭維而不喜歡直言吧!我想,縱使您一并拒受,而東西已經置辦,因花錢而招致百姓怨恨,誰擔當得起?地方官屬以現在的俗例來猜度您,我擔心您將來會因為他們的瞎張羅,不利于執守禮法,而悔恨不及。
這個危害比鹽法不通還要大,所以才敢把這些意見直言相告。"鄢氏看完稟帖,哭笑不得,只好繞道他去。
但是,后來鄢氏卻銜恨誣告海瑞,使海瑞由已得朝命的嘉興通判(知府的副職)降為江西興國知縣。 海瑞簡介: 海瑞(1514年-1587年),字汝賢,號剛峰,廣東瓊山(今屬海南)人。
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經歷了正德、嘉靖、隆慶、萬歷四朝。
1549年(嘉靖二十八年)海瑞參加鄉試中舉,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興國知縣,推行清丈、平賦稅,并屢平冤假錯案,打擊貪官污吏,深得民心。得到提升,歷任州判官、戶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寶丞、兩京左右通政、右僉都御史等職。
他打擊豪強,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賄,并推行一條鞭法,強令貪官污吏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 1587年(萬歷十五年),海瑞病死于南京官邸。
贈太子太保,謚忠介。海瑞死后,關于他的傳說故事,民間廣為流傳。
3.海瑞的故事,要短的
海瑞中舉人。
到北京,即拜伏于宮殿下獻上《平黎策》,要開辟道路設立縣城,用來安定鄉土,有見識的人贊揚海瑞的設想。代理南平縣教諭,御史到學宮,部屬官吏都伏地通報姓名,海瑞單獨長揖而禮,說:“到御史所在的衙門當行部屬禮儀,這個學堂,是老師教育學生的地方,不應屈身行禮。”
遷淳安知縣,穿布袍、吃粗糧糙米,讓老仆人種菜自給。總督胡宗憲曾告訴別人說:“昨天聽說海縣令為老母祝壽,才買了二斤肉啊。”
胡宗憲的兒子路過淳安縣,向驛吏發怒,把驛吏倒掛起來。海瑞說:“過去胡總督按察巡部,命令所路過的地方不要供應太鋪張。
現在這個人行裝豐盛,一定不是胡公的兒子。”打開袋有金子數千兩,收入到縣庫中,派人乘馬報告胡宗憲,胡宗憲沒因此治罪。
都御史鄢懋卿巡查路過淳安縣,酒飯供應的的十分簡陋,海瑞高聲宣言縣邑狹小不能容納眾多的車馬。懋卿十分氣憤,然而他早就聽說過海瑞的名字,只得收斂威風而離開,但他囑咐巡鹽御史袁淳治海瑞和慈溪知縣霍與瑕的罪。
霍與瑕,尚書霍韜的兒子,也是坦率正直不諂媚鄢懋卿的人。當時,海瑞已提拔為嘉興通判,因此事貶為興國州判官。
過了很長時間,陸光祖主張文官選舉,提拔海瑞任戶部尚書。 當時,明世宗朱厚熜在位時間長了,不去朝廷處理政務,深居在西苑,專心致志地設圪求福。
總督、巡撫等邊面大吏爭著向皇帝貢獻有祥瑞征兆的物品,禮官總是上表致賀。朝廷大臣自楊最、楊爵得罪以后,沒有人敢說時政。
嘉靖四十五年二月,海瑞單獨上疏說: 死后,,皇帝謚號忠介,送葬時,全陳的來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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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還是模范官僚?——如何看待歷史上的海瑞 1587年陽歷11月13日,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海瑞在任所與世長辭。
他是一個富有傳奇性的人物,對他的生平行事應該如何評論,人們曾經發生過尖銳的爭執。這爭執一直延續到多少年以后還會成為問題的焦點。
和很多同僚不同,海瑞不能相信治國的根本大計是在上層懸掛一個抽象的、至美至善的道德標準,而責成下面的人在可能范圍內照辦,行不通就打折扣。而他的尊重法律,乃是按照規定的最高限度執行。
如果政府發給官吏的薪給微薄到不夠吃飯,那也應該毫無怨言地接受。這種信念有他自己的行動作為證明:他官至二品,死的時候僅僅留下白銀20兩,不夠殮葬之資。
然則在法律教條文字不及之處,海瑞則又主張要忠實地體會法律的精神,不能因為條文的缺漏含糊就加以忽略。例如他在南直隸巡撫任內,就曾命令把高利貸典當而當死的田產物歸原主,因而形成了一個引起全國注意的爭端。
海瑞從政20多年的生活,充滿了各種各樣的糾紛。他的信條和個性使他既被人尊重,也被人遺棄。
這就是說,他雖然被人仰慕,但沒有人按照他的榜樣辦事,他的一生體現了一個有教養的讀書人服務于公眾而犧牲自我的精神,但這種精神的實際作用卻至為微薄。他可以和舞臺上的英雄人物一樣,在情緒上激動大多數的觀眾;但是,當人們評論他的政治措施,卻不僅會意見分歧,而且分歧的程度極大。
在各種爭執之中最容易找出的一個共通的結論,就是他的所作所為無法被接受為全體文官們辦事的準則。 海瑞充分重視法律的作用并且執法不阿,但是作為一個在圣經賢傳培養下成長的文官,他又始終重視倫理道德的指導作用。
他在著作中表示,人類的日常行為乃至一舉一動,都可以根據直覺歸納于善、惡兩個道德范疇之內。他說,他充當地方的行政官而兼司法官,所有訴訟,十之六七,其是非可以立即判定。
只有少數的案件,是非尚有待斟酌,這斟酌的標準是: “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 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
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 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
用這樣的精神來執行法律,確實與“四書”的訓示相符合。可是他出任文官并在公庭判案,上距“四書”的寫作已經兩千年,距本朝的開國也已近兩百年。
與海瑞同時的人所不能看清楚的是,這一段有關司法的建議恰恰暴露了我們這個帝國在制度上長期存在的困難:以熟讀詩書的文人治理農民,他們不可能改進這個司法制度,更談不上保障人權。法律的解釋和執行離不開傳統的倫理,組織上也沒有對付復雜的因素和多元關系的能力。
海瑞的一生經歷,就是這種制度的產物。其結果是,個人道德之長,仍不能補救組織和技術之短。
海瑞以舉人出身而進入仕途,開始被委任為福建一個縣的儒學教授,任期4年。到1558年升任浙江淳安知縣的時候,他已經45歲。
這淳安縣,乃是往來三省的孔道。交通發達,本縣人民的負擔也隨之加重。
原因是按照本朝立國時所訂立的財政制度,政府中的預算并無旅費一項,全國1040個驛站,名義上由兵部掌管,實際上一切費用,即過境官員本人及其隨從所需的食物、馬匹和船轎挑夫,全部由該地方負責。兵部只發給旅行人員一紙勘合:驛站所在之處,即須按照規定供應。
七品官海瑞的聲名開始為人所知,就是因為他能夠嚴厲而巧妙地拒絕了官員濫用這種權力而增加地方上的負擔。 這一段故事說,當日以文官而出任總督的胡宗憲,兼負防御倭寇的職責,居官風厲,境內的官民無不凜然畏懼。
一次,他的兒子道經淳安,隨帶大批人員和行李,作威作福,對驛站的款待百般挑剔,并且凌辱驛丞。縣令海瑞立即命令衙役皂隸拘捕這位公子押解至總督衙門,并且沒收了他攜帶的大量現銀。
他在呈報總督的公文內聲稱,這個胡公子必系假冒,因為總督大人節望清高,不可能有這樣的不肖之子,也不可能擁有這么多的金銀財物。 如果這段故事夾雜了夸張和渲染,那么,海瑞對付鄢懋卿的經過則屬確鑿無疑,因為有他收入文集中的緘牘可以為證。
1560年,左副都御史鄢懋卿被任命清理鹽法,南北各省的食鹽征收專賣都歸他節制,以期增加政府收入,加強抗擊倭寇的財力。對于這位欽差大臣,地方官自然畢恭畢敬,不敢有絲毫怠慢。
而欽差大臣本人也不能避免標榜儉樸以沽名釣譽的時尚,先期發出通令,內稱本院“素性簡樸,不喜承迎。凡飲食供帳俱宜簡樸為尚,毋得過為華奢,摩費里甲”。
這樣的官樣文章早已為人所司空見慣,不過視作一紙具文,即在欽差大人本身也不會想到會有人認真對待。 淳安縣縣令海瑞對這一通令可是毫不含糊。
當鄢都院的節使尚未到達淳安,他已經接到一個稟帖。稟帖的一開頭規規矩矩地寫著“嚴州府淳安縣知縣海謹稟”,緊接著就把通令的原文節錄于后,再接著就說臺下奉命南下,浙之前路探聽者皆曰,各處皆有酒席,每席費銀三四百兩,并有金花金緞在席間連續奉獻,其他供帳也極為華麗,雖溺器亦以銀為之云云。
最后要求欽差大人摒棄奢。
5.誰能告訴我海瑞的故事啊
海瑞
一代清官——海瑞
海瑞(1514-1587),明代著名回族政治家。海南瓊山(今海口)人,字汝賢,自號剛峰。他自幼攻讀詩書經傳,博學多才,嘉靖二十八年(1550年)中舉。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興國知縣,推行清丈、平賦稅,并屢平冤假錯案,打擊貪官污吏,深得民心。嘉靖四十五年任戶部云南司主事,上書批評世宗迷信巫術,生活奢華,不理朝政等弊端,遭迫害入獄。世宗死后獲釋。隆慶三年(1569年)調升右僉都御史,他一如既往,懲治貪官,打擊豪強,疏竣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并推行一條鞭法,強令貪官污吏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后被排濟,革職閑居16年。萬歷十三年(1585年),重被起用,先后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僉都御史,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賄,兩年后病死于南京。
海端一生居官清廉,剛直不阿,深得民眾的尊敬與愛戴。據說聽到他去世的噩耗時,當地的百姓如失親人,悲痛萬分。當他的靈柩從南京水路運回故鄉時,長江兩岸站滿了送行的人群。很多百姓甚至制作他的遺像,供在家里。關于他的傳說故事,民間更廣為流傳。后經文人墨客加工整理,編成了著名的長篇公案小說《海公大紅袍》和《海公小紅袍》,或編成戲劇《海瑞》、《海瑞罷官》、《海瑞上疏》等。海瑞和宋朝的包拯一樣,是中國歷史上清官的典范、正義的象征。
6.海瑞出以公心的事例
海瑞背纖
明嘉靖年間,海瑞任淳bai安縣令,不畏權貴。國公張志伯奉旨巡察各省,依仗權勢,貪贓枉法,百姓怨恨。海瑞du勸農歸來,張志伯的親信差官張彪來至縣衙,強索賒銀萬兩,海瑞拒絕,反將張彪棍責逐出。張志伯聞報大怒,至淳安向海責問,海瑞反據理向張算帳,指斥其貪贓枉法,張志伯大窘,臨行索要纖夫四百名再作刁難。海瑞因農忙,不愿擾害百姓,就親自率領衙zhi役背纖,張志伯恐因此引起民憤,狼狽而去。
海瑞罷官
明代太師徐階的第三子徐瑛霸占民田,魚肉鄉里,強占民女趙dao小蘭。小蘭母洪阿蘭告狀,華亭縣令王明專友受賄,杖斃小蘭祖父。應天巡撫海瑞微服出訪,路遇洪阿蘭,查明真相,判處徐瑛、王明友死罪,飭令退田。徐階買通太監、權貴,妄圖罷免海瑞,推翻定案。海瑞識破奸計,斷然處斬二犯,然后交出大印,慨然罷官屬歸里。
7.有關海瑞的小故事
海瑞從政20多年的生活,充滿了各種各樣的糾紛。
他的信條和個性使他既被人尊重,也被人遺棄。這就是說,他雖然被人仰慕,但沒有人按照他的榜樣辦事,他的一生體現了一個有教養的讀書人服務于公眾而犧牲自我的精神,但這種精神的實際作用卻至為微薄。
他可以和舞臺上的英雄人物一樣,在情緒上激動大多數的觀眾;但是,當人們評論他的政治措施,卻不僅會意見分歧,而且分歧的程度極大。在各種爭執之中最容易找出的一個共通的結論,就是他的所作所為無法被接受為全體文官們辦事的準則。
海瑞充分重視法律的作用并且執法不阿,但是作為一個在圣經賢傳培養下成長的文官,他又始終重視倫理道德的指導作用。他在著作中表示,人類的日常行為乃至一舉一動,都可以根據直覺歸納于善、惡兩個道德范疇之內。
他說,他充當地方的行政官而兼司法官,所有訴訟,十之六七,其是非可以立即判定。只有少數的案件,是非尚有待斟酌,這斟酌的標準是: “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 屈其侄。
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 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
事在爭言 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用這樣的精神來執行法律,確實與“四書”的訓示相符合。
可是他出任文官并在公庭判案,上距“四書”的寫作已經兩千年,距本朝的開國也已近兩百年。與海瑞同時的人所不能看清楚的是,這一段有關司法的建議恰恰暴露了我們這個帝國在制度上長期存在的困難:以熟讀詩書的文人治理農民,他們不可能改進這個司法制度,更談不上保障人權。
法律的解釋和執行離不開傳統的倫理,組織上也沒有對付復雜的因素和多元關系的能力。 海瑞的一生經歷,就是這種制度的產物。
其結果是,個人道德之長,仍不能補救組織和技術之短。 海瑞以舉人出身而進入仕途,開始被委任為福建一個縣的儒學教授,任期4年。
到1558年升任浙江淳安知縣的時候,他已經45歲。 這淳安縣,乃是往來三省的孔道。
交通發達,本縣人民的負擔也隨之加重。原因是按照本朝立國時所訂立的財政制度,政府中的預算并無旅費一項,全國1040個驛站,名義上由兵部掌管,實際上一切費用,即過境官員本人及其隨從所需的食物、馬匹和船轎挑夫,全部由該地方負責。
兵部只發給旅行人員一紙勘合:驛站所在之處,即須按照規定供應。七品官海瑞的聲名開始為人所知,就是因為他能夠嚴厲而巧妙地拒絕了官員濫用這種權力而增加地方上的負擔。
這一段故事說,當日以文官而出任總督的胡宗憲,兼負防御倭寇的職責,居官風厲,境內的官民無不凜然畏懼。一次,他的兒子道經淳安,隨帶大批人員和行李,作威作福,對驛站的款待百般挑剔,并且凌辱驛丞。
縣令海瑞立即命令衙役皂隸拘捕這位公子押解至總督衙門,并且沒收了他攜帶的大量現銀。他在呈報總督的公文內聲稱,這個胡公子必系假冒,因為總督大人節望清高,不可能有這樣的不肖之子,也不可能擁有這么多的金銀財物。
如果這段故事夾雜了夸張和渲染,那么,海瑞對付鄢懋卿的經過則屬確鑿無疑,因為有他收入文集中的緘牘可以為證。 1560年,左副都御史鄢懋卿被任命清理鹽法,南北各省的食鹽征收專賣都歸他節制,以期增加政府收入,加強抗擊倭寇的財力。
對于這位欽差大臣,地方官自然畢恭畢敬,不敢有絲毫怠慢。而欽差大臣本人也不能避免標榜儉樸以沽名釣譽的時尚,先期發出通令,內稱本院“素性簡樸,不喜承迎。
凡飲食供帳俱宜簡樸為尚,毋得過為華奢,摩費里甲”。這樣的官樣文章早已為人所司空見慣,不過視作一紙具文,即在欽差大人本身也不會想到會有人認真對待。
淳安縣縣令海瑞對這一通令可是毫不含糊。當鄢都院的節使尚未到達淳安,他已經接到一個稟帖。
稟帖的一開頭規規矩矩地寫著“嚴州府淳安縣知縣海謹稟”,緊接著就把通令的原文節錄于后,再接著就說臺下奉命南下,浙之前路探聽者皆曰,各處皆有酒席,每席費銀三四百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