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委委員辭職信怎么寫
辭職信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好!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閱讀我的辭職信。自我進入公司以來,由于您對我的關心、指導和信任,使我獲得了很多機遇和挑戰。經過這段時間在公司的工作,我在這里學到了很多知識,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對此我深表感激。
由于個人原因,我請求辭去在公司的職務,終止實習期。
在此,我非常感謝您在這段時間里對我的教導和關懷,在公司的這段經歷對于我而言是非常珍貴的。將來無論什么時候,無論在哪里就職,我都會為自己曾經是公司的一員而感到榮幸。我確信在公司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是我整個職業生涯發展中相當重要的一部分。祝公司領導和同事們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再次對我的離職給公司帶來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時我也希望公司能夠體恤我的個人實際,對我的申請予以考慮并批準。謝謝!
此致
敬禮
辭職人:匿名
2011年09月29日
2.村委會成員辭職程序
村委會成員辭職是指村委會成員在任期內因故提出辭去村委會成員職務的行為。
根據《廣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第六章有關規定,提出辭職的村委會成員首先要向村委會遞交書面的辭職申請,辭職申請內容包括辭去的職務和辭職的原因,并填寫村委會成員辭職申請表一式三份,報鎮人民政府和區民政部門備案各一份、存檔一份。其次,村民委員會應當在三十日內召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定是否接受其辭職;三是對辭職請求進行表決,表決通過后于五日內公告。
3.村委成員辭職申請書怎么寫
要寫書面辭職報告的,否則說了等于沒說。
給你找了篇范文:
辭職申請書
XXX總經理先生:
您好!本人XXX,于2004年3月29日入職貴公司,在您的關心、支持和同事們的幫助下,收獲很大,增長了見識,開闊了視野,積累了經驗,令我終生受益。但由于私人原因,本人認真考慮后,還是決定辭去現職位,離開貴公司,具體原因如下: 一、經驗不足,水平有限。本人所學的園林專業,主攻園林綠化,但園林建筑在工程中所占的比例很重,我經驗不足,錯漏百出,難以專業勝任有關技術和管理工作,施工過程證明我不是一個合格的工程師,更不是一個合格的項目經理,還有很多東西需重新學習。因此應由更專業、更有水平、更優秀的人來任此職位。 二、精力不足,健康欠佳。最近,本人食欲不振,常感冒頭昏,總感到精力明顯不足,即使睡眠充足,也常常在上班時間打瞌睡,萎靡不振,精神狀態不佳,影響工作。經醫生檢查,本人肝功能不正常,可能有肝炎傳染病,建議多休息。本人覺得有道理,故決定還是養好身子要緊。 三、家有急事,無法脫身。我一個人在廣州打工,但家中尚有妻兒老小需要我照顧。最近更是發生了一些麻煩事,應抽出1-2個月時間才能處理好。為不影響到公司工作的開展,本人決定還是應放棄現有工作,處理好有關家事,才能安心工作。 因為本人的離職而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本人深表歉意和遺憾。同時感謝貴公司和XX經理給予我的寶貴學習機會,我會好好銘記。祝事事順利、生意興隆! 如果可以,本人申請最后工作至2004年7月7日,并希望能在離職時領取到本人應得的工資、補貼和提成。請批準我的申請!不勝感謝!
申請人: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4.村委會主任辭職程序
1、提出辭職的村委會成員首先要向村委會遞交書面的辭職申請,辭職申請內容包括辭去的職務和辭職的原因,并填寫村委會成員辭職申請表一式三份,報鎮人民政府和區民政部門備案各一份、存檔一份。
2、其次,村民委員會應當在三十日內召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定是否接受其辭職;三是對辭職請求進行表決,表決通過后于五日內公告。 3、鄉鎮政府對村委會的工作關系是指導、支持和幫助的關系,不是領導與被領導關系,鄉鎮政府不能直接批準村委會成員的辭職申請。
按照選舉權和罷免權相對應的原則,只有全體村民才有權力決定村委會成員的去留,對他們的辭職請求,只有在村民會議上才能做最后的抉擇。
5.村委會干部辭職應該履行什么手續
以郴州市蘇仙區村干部辭職為例,其所需程序如下:
1、首先由村干部個人以書面形式向上級黨委提出辭職申請;
2、鄉黨委在接到干部辭職申請后應及時對干部辭職原因、辭職條件等有關情況進行了解核實,然后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審核中應當聽取干部所在村組意見,并對村干部本人談話。
3、根據干部現任職務性質,召開其所在村黨員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4、對于組織勸辭的干部應當及時向鄉黨委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勸辭后仍拒不辭職的村支兩委成員,是村支委班子成員的由 鄉黨委予以免職處理,是村委成員的啟動依法罷免程序。
擴展資料
辭職的條件:
1、在綜治穩定工作中失職,對村里出現的矛盾和糾紛解決處置不力,甚至激化矛盾,造成嚴重后果的,主要負責人應引咎辭職。
2、計劃生育工作連續兩年列入區級黃牌、重管村,或因工作不力,在國家、省、市三級計生年度抽查考評中出現嚴重問題,給區、鄉工作排位造成重大影響的,計生專干和村主要負責人應引咎辭職;村干部或其直系親屬在本轄區內帶頭違反計劃生育影響惡劣的,相關責任村干部應引咎辭職。
3、在安全生產中管理工作中不負責任,對本村安全隱患排查不到位,或排查出的問題處理不及時且未向鄉政府報告,造成較大以上責任事故的,有關責任人應引咎辭職。
4、在抗洪、地質災害、森林防火等突發應急事件中消極對待,處置不力,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相關責任人應引咎辭職。
5、工作盲目決策,不負責任,導致集體經濟和群眾利益重大損失的,有關責任人和村主要負責人應引咎辭職。
6、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政治敏銳性和大局意識不強,造成“兩委”班子不團結,工作難開展,群眾公認程度低。或因個人主觀原因,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在年度考核中班子不稱職的,相關責任干部應引咎辭職。
7、村級干部組織紀律性差,組織參與地下“六合彩”或**組織等非法活動,被群眾舉報并查實,或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有關當事人應引咎辭職。
8、村干部在任期內違反廉潔自律有關制度和規定,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群眾反映強烈,并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有關當事人應引咎辭職。
9、因其它錯誤而受到嚴重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有關當事人應引咎辭職。如一年內村班子成員有兩人以上受到黨紀政紀以上處分的,村支書應引咎辭職。
10、村年度工作綜合目標考核連續兩年位于鄉末位的,村主要干部應引咎辭職。
11、因身體、家庭等其它原因不勝任現職崗位并嚴重影響工作履職的,應當辭去現任職務。
參考資料: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政府-關于在村級干部中推行辭職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