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公審烏盆是怎么回事
該片改編自《包公傳》。瓦缸店主人丁萬為謀李浩身上的巨款,把他毒死之后,赤條條投進瓦窯燒成一烏盆,剛巧書生陳清來買夜壺,丁萬就把烏盆送予他。陳清深宵未眠,突聽到人聲叫陳公子,只見烏盆幌動,聲音從盆內發出,烏盆告知慘案,求陳清向包大人代為伸冤。
陳清夫婦攜烏盆上路,在橋頭遇到丁萬,指丁萬謀財害命,但烏盆在日光下不能說話,陳清與鳳英唯有夜行曉宿。到了開封府,包大人聽完陳清伸冤,審問烏盆,烏盆不語,陳清挨杖,被擲出衙門外;陳清又痛又怨,烏盆解釋衙門前有門神,他的魂魄不能進入。
陳清晚上再擊鼓伸冤,要妻帶烏盆從后門進入;包大人再見陳清,陳妻帶烏盆到堂上,包大人詢問烏盆有何冤情,烏盆不語,陳清和鳳英急瘋;原來李浩死時赤條條,怎能見包大人?包大人脫下官服蓋烏盆,李浩冉冉出現,細訴冤情。包大人緝拿丁萬夫婦,把兩人就地正法。
擴展資料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
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御史,曾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歷任三司戶部判官及京東、陜西、河北路轉運使,后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準許解鹽通商買賣。知諫院時,多次論劾權貴。
再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升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后世稱其為“包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后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奎星轉世,由于民間傳其黑面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軼事典故
巧答典客
包拯出使遼國時,遼國命館伴對包拯說:“你們不久前在雄州(今河北雄縣)城開了便門,就是想引誘我國的叛徒,以便刺探邊疆的情報吧?”包拯說:“你們的涿州城曾經也開過便門,刺探邊疆的情報為何一定要開便門呢?”那個人便無言以對。
清正廉明
包拯被提拔為大理寺丞、知端州(今廣東肇慶)時。當時端州特產端硯是宋朝士大夫最珍愛時髦的雅器,當地每年向朝廷進貢。凡在這里做“一把手”的官員,都在“貢硯”規定的數量外加征幾十倍的數額以賄賂朝廷權貴,所謂“打點”中央的關系,此舉加重了老百姓的負擔。
個性官員包拯一上任就高調破除這則運行多年的潛規則,下令只能按規定數量生產端硯,州縣官員一律不準私自加碼,違者重罰。并且表態,自己作為“一把手”,決不要一塊端硯。此舉在當地掀起軒然大波。
三年后,包拯任期滿,被調至中央任職,果然“歲滿不持一硯歸”。《包公擲硯》的故事以這個藍本創作的。
包拯彈劾陳州京西路轉運司,揭露其盤剝災民的罪行的事跡,被石玉昆的《三俠五義》再創作為家喻戶曉的包公戲《陳州放糧》,民間渲染加工成開封府尹、欽差大臣“包青天”奉命查賑,劇中涉及國舅們害民肥私、包公查案遭人陷害、各路百姓掩護包公、包公怒鍘皇親國戚、成功放糧賑災等等,演繹了一個青天大老爺為民除害、不畏強權且驚心動魄、扣人心弦的故事。
嘉祐四真
宋仁宗嘉祐(1056年-1063年)年間,富弼為相,歐陽修任翰林學士,包拯任御史中丞,胡瑗在太學為侍講,集天下之望。當時士大夫相傳道:“富公真宰相,歐陽永叔真翰林學士,包老真中丞,胡公真先生。”便有四真之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包拯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包公審烏盆
2.包青天之烏盆記講的是什么故事呀
定遠縣小沙窩村有一老者,姓張,排行老三,以打柴為生,人稱“別古”—與眾不同謂之“別”,不合時宜謂之“古”。此人耿直,好行仗義。一日,閑暇無事,偶然想起:“三年前東塔灣趙大欠我一擔柴火錢,四百有零,今日無事,何不走走。”于是拄了竹杖,到了趙大的門首,只見房舍煥然一新,不敢敲門, 問了鄰舍之人,方知是趙大發了財,如今都稱他“趙大官人”了。老頭子聽了,不由得心中納悶,暗想道:“趙大這小子,長處掐,短處捏,連柴火錢都賒著,他怎么會突然發財呢?”轉到門口,便將竹杖敲打那門,口中叫道:“趙大!趙大!”只聽里面答應道:“是誰這么大叫大嚷的?”門打開,只見趙大衣帽鮮明,果然不是先前光景。趙大見是張三,連忙說道:“我道是誰,原來是張大哥啊!請到家里坐”。正說間,只見走出一個婦人來,打扮得怪模怪樣的,捏著腔兒問道:“官人,你同誰說話呢?”張三一見,向著趙大道:“好呃!你還干這個營生呢!怪得發財!”趙大道:“你休得胡說,這是你弟妹。”張三無奈,只得隨著進來。只見一摞一摞的瓦盆,堆得不少,彼此讓座,趙大叫婦人倒茶。張三道:“我不喝茶,你該我的四百多文錢,總要還我的,不用鬧這些軟局子。”趙大道:“張大哥,你放心,哪能短了你的區區四百多文錢!”張三道:“大兄弟如今發了,還把四百錢瞧在眼里!”說話間,只見趙大拿了四百錢遞與張三。張三接過,揣在懷中,站起身來說:“不是我愛小,我上了年紀的人,夜里時常起夜,你把那小盆子給我一個,就算該我的零錢罷,從此兩下開交。”趙大道:“你還是如此的倔強!這些盆子俱是揀選出來的,并無沙眼,你挑一個就是了。”張三挑了一個,夾在懷中,轉身就走,也不告別,徑自去了。
一天夜里,張別古在似夢非夢中聽見盆子叫喚道:“我是揚州客人,你如何向我口中小便?”張別古大驚,問道:“這盆子,你若是冤枉,請分明說來,我與你申雪。”烏盆遂答道:“我是揚州人,姓李名浩,本是做緞行生意,只因乘騾回家,行李沉重,那日天晚,在趙大家借宿,不料趙大夫妻好狠,將我殺害,謀了資財,又將我血肉骨胳燒化,和泥做成這盆子,望求老伯替我在包公座下申明此冤,報仇雪恨,就是冤魂在九泉之下,也是感恩不盡的!”張別古醒來,越想越覺得個中必有蹊蹺。可憐那李浩,無緣無故被惡人所害不覺動了他的俠義心腸。
次日,遂帶這盆子去縣府首告。包公問其備細,張三將趙大夫妻情況及夜來烏盆所言訴說一遍,包公遂喚手下將烏盆攜進階下問之,烏盆全不答應,包公怒道:“你這老頭兒將此妖惑官府,還不速速退去。張三被責,將烏盆帶回家下,悔恨不已。夜來盆子又叫道:“老者休悶,今日見包公,因無衣裳蓋掩,這冤枉難訴。愿以衣裳借我,再去見包公,待我一一陳訴,決無異說。”張三不得已,次日以衣裳掩蓋烏盆,去見包公,訴說詳情。包公又問之,盆子哭訴冤情,發出的嘰里咕嚕聲音,眾人皆懵然不知所云,唯包公大駭。遂貼出告示:三日后,包公審烏盆案。包公這時把隨從丁千、丁萬喚到跟前,附耳吩咐數語。
趙大村上的人,聞得包公老爺要審烏盆,誰不覺得稀奇新鮮?男女老少議論紛紛。趙大夫妻聽了嚇得心驚肉跳。
三日后,公差押趙大夫妻二人到堂,包公細問殺李浩因由,二人不肯招認。包公喚出丁千、丁萬當堂把趙大夫妻夜間對話陳述一遍,二人嚇得渾身哆嗦,直喊要喝水。包公令收入監中跟勘。將夫妻二人分開問之。先問其妻,包公道:“你二人將李浩謀殺了,奪取黃金百兩,將他燒骨為灰,和泥作盆。黃金是你收藏了,你夫分明認著,你還抵賴什么?”其妻驚恐,遂告包公道:“是有金百兩埋在墻中。”公差果于墻中取出黃金。包公問趙大:“你妻子卻取得黃金百兩在此,分明是你二人謀死,還不招認!”二人面面相覷,只得招認了。包公判二人謀財害命,俱以死罪斬訖;“別古”首告得實,賞銀二十兩;將烏盆并原劫銀兩,著令李浩親族領回葬之。
3.烏盆記講述的是什么故事
一名《奇冤報》,又名《定遠縣》。系老生傳統戲,各流派在演唱上有不同處理。 定遠縣小沙窩村有一老者,姓張,排行老三,以打柴為生,人稱“別古”—與眾不同謂之“別”,不合時宜謂之“古”。此人耿直,好行仗義。一曰,閑暇無事,偶然想起:“三年前東塔灣趙大欠我一擔柴火錢,四百有零,今曰無事,何不走走。”于是拄了竹杖,到了趙大的門首,只見房舍煥然一新,不敢敲門, 問了鄰舍之人,方知是趙大發了財,如今都稱他“趙大官人”了。老頭子聽了,不由得心中納悶,暗想道:“趙大這小子,長處掐,短處捏,連柴火錢都賒著,他怎么會突然發財呢?”轉到門口,便將竹杖敲打那門,口中叫道:“趙大!趙大!”只聽里面答應道:“是誰這么大叫大嚷的?”門打開,只見趙大衣帽鮮明,果然不是先前光景。趙大見是張三,連忙說道:“我道是誰,原來是張大哥啊!請到家里坐”。正說間,只見走出一個婦人來,打扮得怪模怪樣的,捏著腔兒問道:“官人,你同誰說話呢?”張三一見,向著趙大道:“好呃!你還干這個營生呢!怪得發財!”趙大道:“你休得胡說,這是你弟妹。”張三無奈,只得隨著進來。只見一摞一摞的瓦盆,堆得不少,彼此讓座,趙大叫婦人倒茶。張三道:“我不喝茶,你該我的四百多文錢,總要還我的,不用鬧這些軟局子。”趙大道:“張大哥,你放心,哪能短了你的區區四百多文錢!”張三道:“大兄弟如今發了,還把四百錢瞧在眼里!”說話間,只見趙大拿了四百錢遞與張三。張三接過,揣在懷中,站起身來說:“不是我愛小,我上了年紀的人,夜里時常起夜,你把那小盆子給我一個,就算該我的零錢罷,從此兩下開交。”趙大道:“你還是如此的倔強!這些盆子俱是揀選出來的,并無沙眼,你挑一個就是了。”張三挑了一個,夾在懷中,轉身就走,也不告別,徑自去了。
一天夜里,張別古在似夢非夢中聽見盆子叫喚道:“我是揚州客人,你如何向我口中小便?”張別古大驚,問道:“這盆子,你若是冤枉,請分明說來,我與你申雪。”烏盆遂答道:“我是揚州人,姓李名浩,本是做緞行生意,只因乘騾回家,行李沉重,那曰天晚,在趙大家借宿,不料趙大夫妻好狠,將我殺害,謀了資財,又將我血肉骨胳燒化,和泥做成這盆子,望求老伯替我在包公座下申明此冤,報仇雪恨,就是冤魂在九泉之下,也是感恩不盡的!”張別古醒來,越想越覺得個中必有蹊蹺。可憐那李浩,無緣無故被惡人所害不覺動了他的俠義心腸。
次曰,遂帶這盆子去縣府首告。包公問其備細,張三將趙大夫妻情況及夜來烏盆所言訴說一遍,包公遂喚手下將烏盆攜進階下問之,烏盆全不答應,包公怒道:“你這老頭兒將此妖惑官府,還不速速退去。張三被責,將烏盆帶回家下,悔恨不已。夜來盆子又叫道:“老者休悶,今曰見包公,因無衣裳蓋掩,這冤枉難訴。愿以衣裳借我,再去見包公,待我一一陳訴,決無異說。”張三不得已,次曰以衣裳掩蓋烏盆,去見包公,訴說詳情。包公又問之,盆子哭訴冤情,發出的嘰里咕嚕聲音,眾人皆懵然不知所云,唯包公大駭。遂貼出告示:三曰后,包公審烏盆案。包公這時把隨從丁千、丁萬喚到跟前,附耳吩咐數語。轉自:海涯論壇
趙大村上的人,聞得包公老爺要審烏盆,誰不覺得稀奇新鮮?男女老少議論紛紛。趙大夫妻聽了嚇得心驚肉跳。
三曰后,公差押趙大夫妻二人到堂,包公細問殺李浩因由,二人不肯招認。包公喚出丁千、丁萬當堂把趙大夫妻夜間對話陳述一遍,二人嚇得渾身哆嗦,直喊要喝水。包公令收入監中跟勘。將夫妻二人分開問之。先問其妻,包公道:“你二人將李浩謀殺了,奪取黃金百兩,將他燒骨為灰,和泥作盆。黃金是你收藏了,你夫分明認著,你還抵賴什么?”其妻驚恐,遂告包公道:“是有金百兩埋在墻中。”公差果于墻中取出黃金。包公問趙大:“你妻子卻取得黃金百兩在此,分明是你二人謀死,還不招認!”二人面面相覷,只得招認了。包公判二人謀財害命,俱以死罪斬訖;“別古”首告得實,賞銀二十兩;將烏盆并原劫銀兩,著令李浩親族領回葬之。
4.烏盆記講述的是什么故事
一名《奇冤報》,又名《定遠縣》。系老生傳統戲,各流派在演唱上有不同處理。 定遠縣小沙窩村有一老者,姓張,排行老三,以打柴為生,人稱“別古”—與眾不同謂之“別”,不合時宜謂之“古”。此人耿直,好行仗義。一曰,閑暇無事,偶然想起:“三年前東塔灣趙大欠我一擔柴火錢,四百有零,今曰無事,何不走走。”于是拄了竹杖,到了趙大的門首,只見房舍煥然一新,不敢敲門, 問了鄰舍之人,方知是趙大發了財,如今都稱他“趙大官人”了。老頭子聽了,不由得心中納悶,暗想道:“趙大這小子,長處掐,短處捏,連柴火錢都賒著,他怎么會突然發財呢?”轉到門口,便將竹杖敲打那門,口中叫道:“趙大!趙大!”只聽里面答應道:“是誰這么大叫大嚷的?”門打開,只見趙大衣帽鮮明,果然不是先前光景。趙大見是張三,連忙說道:“我道是誰,原來是張大哥啊!請到家里坐”。正說間,只見走出一個婦人來,打扮得怪模怪樣的,捏著腔兒問道:“官人,你同誰說話呢?”張三一見,向著趙大道:“好呃!你還干這個營生呢!怪得發財!”趙大道:“你休得胡說,這是你弟妹。”張三無奈,只得隨著進來。只見一摞一摞的瓦盆,堆得不少,彼此讓座,趙大叫婦人倒茶。張三道:“我不喝茶,你該我的四百多文錢,總要還我的,不用鬧這些軟局子。”趙大道:“張大哥,你放心,哪能短了你的區區四百多文錢!”張三道:“大兄弟如今發了,還把四百錢瞧在眼里!”說話間,只見趙大拿了四百錢遞與張三。張三接過,揣在懷中,站起身來說:“不是我愛小,我上了年紀的人,夜里時常起夜,你把那小盆子給我一個,就算該我的零錢罷,從此兩下開交。”趙大道:“你還是如此的倔強!這些盆子俱是揀選出來的,并無沙眼,你挑一個就是了。”張三挑了一個,夾在懷中,轉身就走,也不告別,徑自去了。
一天夜里,張別古在似夢非夢中聽見盆子叫喚道:“我是揚州客人,你如何向我口中小便?”張別古大驚,問道:“這盆子,你若是冤枉,請分明說來,我與你申雪。”烏盆遂答道:“我是揚州人,姓李名浩,本是做緞行生意,只因乘騾回家,行李沉重,那曰天晚,在趙大家借宿,不料趙大夫妻好狠,將我殺害,謀了資財,又將我血肉骨胳燒化,和泥做成這盆子,望求老伯替我在包公座下申明此冤,報仇雪恨,就是冤魂在九泉之下,也是感恩不盡的!”張別古醒來,越想越覺得個中必有蹊蹺。可憐那李浩,無緣無故被惡人所害不覺動了他的俠義心腸。
次曰,遂帶這盆子去縣府首告。包公問其備細,張三將趙大夫妻情況及夜來烏盆所言訴說一遍,包公遂喚手下將烏盆攜進階下問之,烏盆全不答應,包公怒道:“你這老頭兒將此妖惑官府,還不速速退去。張三被責,將烏盆帶回家下,悔恨不已。夜來盆子又叫道:“老者休悶,今曰見包公,因無衣裳蓋掩,這冤枉難訴。愿以衣裳借我,再去見包公,待我一一陳訴,決無異說。”張三不得已,次曰以衣裳掩蓋烏盆,去見包公,訴說詳情。包公又問之,盆子哭訴冤情,發出的嘰里咕嚕聲音,眾人皆懵然不知所云,唯包公大駭。遂貼出告示:三曰后,包公審烏盆案。包公這時把隨從丁千、丁萬喚到跟前,附耳吩咐數語。轉自:海涯論壇
趙大村上的人,聞得包公老爺要審烏盆,誰不覺得稀奇新鮮?男女老少議論紛紛。趙大夫妻聽了嚇得心驚肉跳。
三曰后,公差押趙大夫妻二人到堂,包公細問殺李浩因由,二人不肯招認。包公喚出丁千、丁萬當堂把趙大夫妻夜間對話陳述一遍,二人嚇得渾身哆嗦,直喊要喝水。包公令收入監中跟勘。將夫妻二人分開問之。先問其妻,包公道:“你二人將李浩謀殺了,奪取黃金百兩,將他燒骨為灰,和泥作盆。黃金是你收藏了,你夫分明認著,你還抵賴什么?”其妻驚恐,遂告包公道:“是有金百兩埋在墻中。”公差果于墻中取出黃金。包公問趙大:“你妻子卻取得黃金百兩在此,分明是你二人謀死,還不招認!”二人面面相覷,只得招認了。包公判二人謀財害命,俱以死罪斬訖;“別古”首告得實,賞銀二十兩;將烏盆并原劫銀兩,著令李浩親族領回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