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選項中,哪些屬于買賣合同的特征
答案:ABD
解析:AB、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C、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標的物為合同的成立要件,當事人交付標的物屬于履行合同。
D、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這是買賣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與贈與合同相區別。是有償民事法律行為。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系,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是雙務民事法律行為。
2.簡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合同泛指關于一切權利義務的協議。狹義的合同專指涉及民事權利義務的民事合同。我國合同法所稱的合同是民事合同,即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關系的協議。
2.合同的基本特征
(1)合同是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合同都是由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結果,如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等,單方行為不能構成合同關系。合同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民事主體依法締結的合同關系,受國家法律保護。
(2)合同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民事義務為目的。民事主體訂立合同都是為了追求一定的目的。合同關系必然是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民事義務關系為目的的。
(3)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合同關系中,雙方當事人在法律上具有獨立、平等的地位,平等地享有權利,平等地承擔義務,平等地受法律保護。法律地位平等是當事人自由、真實表達自己意志的前提,也是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對等的基礎,這是由商品交換關系的本質所決定的,也是合同關系最本質的特征。
(4)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就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結果。合同在本質上就是合意的結果。
3.簡述合同的一般含義與基本特征
去百度文庫,查看完整內容>
內容來自用戶:聶雪蓮
管理學作業答題紙
商務合同01次作業(第1-4單元)答題紙
學籍號: |姓名: __ ____|
學習中心:__弘成教育南京學習中心|分 數: |班級:_____金融學___________|批改老師: |
本次作業滿分為100分。請將每道題的答案寫在對應題目下方的橫線上。
(1) 簡述合同的一般含義與基本特征(出自第一單元)|
(2) 有限責任公司的定義及其特征(出自第二單元)|
答:一、合同的含義: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協議是指當兩個人取得了對同一事物的一致看法時,他們就取得了協議。
二、合同的基本特征:
1.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2.合同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
3.合同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4.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所實施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5.合同以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
6.合同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意思表示一致達成的協議。
此外合同還具有以下特征:
1、標的物:
供貨協議(商品銷售合同)
提供服務協議(服務合同)
租用商品和租用者有權選擇購買商品的協議(租購合同)
貨運或客運協議(運輸合同)
為他人工作協議(雇傭合同)4
4.簡述合同的含義作用特點與寫作事項
確認為先
拿到一份合同首先進行必須進行確認,確認內容包括合同性質、立場和地位、目的、緊急性四個方面。
1.確認合同性質:
根據合同特性區別對待。是否屬于十五類有名合同之一,如果是那么要特別注意該類合同的特殊點。
【例】單方承諾函的單務合同特點。委托合同的單方解除權。定作合同的雙方解除權等。
2.立場和地位:
交易地位對合同寫作有很大影響,特別是在地位懸殊的交易中。所以要確認好己方的交易地位,以決定是可以大刀闊斧的按照我方意思改,還是謹慎的只改最關鍵的點。根據立場及在交易中的地位確定審核合同的尺度。
在三方合同中交易立場的確定更為重要,如己方作為有集團背景的獨立主體在與集團、金融機構簽署多方合同時不但要考慮自身風險和收益還要兼顧集團的利益。
3.目的:
直接決定合同寫作的重點在哪,明確哪些條款必須拿下哪些可以妥協。
4.緊急性
確認工作緊急性,以便安排工作優先順序,但不管是怎樣安排順序都要做到徹底完成,即手頭上某一合同該次工作徹底完成后再開始下一工作的原則,不要交叉工作。
在工作忙亂的時候堅持徹底完成的原則格外困難,但是也只有堅持這一原則才能讓自己不陷入越忙越亂的狀態。
二
正文
正文寫作包括主體適格、框架、釋義、具體條款等四方面。
1.主體適格
既包括一般的法律要求主體的適格性、資格證書及民事行為能力等,還要考慮是否符合特殊合同的適格性。
2.框架
邏輯清晰的框架是風險控制極為重要的環節,寫、審合同必須先寫、審框架,這往往比糾結某個細節有更大用處。另外,除合同法要求的一般內容外,還應關注主管機構或行業自律組織的特殊要求。
5.合同法買賣合同的含義內容
買賣合同一般應規定的內容及注意要點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應以營業執照名稱為準,自然人就以居民身份證上的名字為準。
二、標的,應寫全稱,寫具體,不能簡寫,品種、規格、型號、等級、花色等都應具體標明。 三、數量,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四、價款或者報酬,由雙方協商決定。 五、質量,產品的質量標準,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沒有國家標準的要按企業標準簽訂,當事人有特殊要求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應有明確規定。 七、違約責任就按合同法的規定。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法院解決。 另外還可以制定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買賣標的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貨款的合同。買賣關系的主體是出賣人和買受人。
轉移買賣標的物的一方為出賣人,也就是賣方;受領買賣標的,支付價金的一方是買受人,也就是買方。 1.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 (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
買賣合同是合同法分則中明確規定的合同,因而屬于有名合同。買賣合同是最基本的有名合同。
(2)買賣合同是賣方轉移財產所有權,買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買賣合同是賣方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
賣方不僅要將標的物交付給買方,而且要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方。轉移所有權,這使買賣合同與一方也要交付標的物的其他合同,如租賃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等區分開來。
其次,買賣合同是買方應支付價款的合同,并且價款是取得標的物所有權的對價。這又使買賣合同與其他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如互易合同、贈與合同區別開來。
(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出賣人與買受人互為給付,雙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又都負有相應的義務。
賣方負有交付標的物并轉移其所有權于買方的義務,買方也同時負有向賣方支付價款的義務。一方的義務也正是對方的權利。
因此,買賣合同是一種典型的雙務合同。 (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
出賣人與買受人有對價關系,賣方取得價款是以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為代價的,買方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是以給付價款為代價的。買賣合同的任何一方從對方取得物質利益,都須向對方付出相應的物質利益。
因此,買賣合同是典型的有償合同。 (5)買賣合同多是諾成合同。
一般當事人就買賣達成合意,買賣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標的物或者價款的現實交付為成立的要件。這在有的國家的法律中是明確規定的,如法國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相互同意時,即使標的物尚未交付、價金尚未支付,買賣即告成立。
但是,買賣合同當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作出這樣的約定,標的物或者價款交付時,買賣合同始為成立。此時的買賣合同即為實踐合同或者稱要物合同。
(6)買賣合同為要式或者不要式合同,從法律對合同形式的要求區分,既可有要式合同,又可有不要式合同,如房屋買賣需采用書面形式,是要式合同;即時清結買賣為不要式合同,法律對合同的形式一般不作要求。 2.買賣合同的構成要素 買賣的構成,需有人、標的、行為三個要素。
人的要素指出賣人和買受人。 標的的要素指買賣標的物和價金。
價金是與買賣標的物對價給付的金錢,價金的給付通常用支付一詞。 行為要素指移轉買賣標的物和支付價金。
出賣人應將買賣標的物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價金。買受人支付價金只能是金錢,不能是貨物和其它給付。
給付金錢之外的物,為互易合同,以勞務為對待給付,為雇用、承攬、委托等合同,而不是買賣 買賣中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 在買賣合同中,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是出賣人所負的兩個基本義務之一。買賣的根本特征就是發生財產所有權的轉移。
以價金換取標的物所有權是買賣的本質,是區別于其他合同的根本特征。也就是說,買賣合同實際上就是有償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買受人的目的就在于付款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出賣人的目的是轉移標的物所有權以取得價款。
所以,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是買賣的根本問題,關系到雙方利益的實現。 (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含義這里所說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是指買賣合同約定的標的物自原所有人(一般為出賣人)轉移歸買受人所有。
買賣是財產所有權轉移最重要的方式。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方式較多,但轉移只有合法才受到法律保護,非法轉移財產所有權的不受法律保護,違法者將承擔法律責任,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取得財產所有權角度講,所有權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這兩種方式。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實,法律確認所有人對財產所有權的最初取得,稱為所有權的原始取得,又稱最初取得。
原始取得不發生所有權主體的變化,不以他人的所有權為前提或者依據,而是根據法律規定直接取得。廠家對其制造的工業產品、農民對其種植獲得的糧食、國家沒收和收歸無主財產等,都屬于財產所有權的原始取得。
財產所有權轉移是繼受取得的方式。所有權繼受取得,是指以他人(原所有人)的所有權為前提和依據,通過所有權轉移這種法律行為而取得所有權。
通過轉移,財產所有權由原所有人轉歸新所。
6.簡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合同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合同泛指關于一切權利義務的協議。
狹義的合同專指涉及民事權利義務的民事合同。我國合同法所稱的合同是民事合同,即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關系的協議。
2.合同的基本特征(1)合同是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合同都是由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結果,如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等,單方行為不能構成合同關系。
合同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民事主體依法締結的合同關系,受國家法律保護。(2)合同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民事義務為目的。
民事主體訂立合同都是為了追求一定的目的。合同關系必然是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民事義務關系為目的的。
(3)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合同關系中,雙方當事人在法律上具有獨立、平等的地位,平等地享有權利,平等地承擔義務,平等地受法律保護。
法律地位平等是當事人自由、真實表達自己意志的前提,也是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對等的基礎,這是由商品交換關系的本質所決定的,也是合同關系最本質的特征。(4)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
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就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結果。合同在本質上就是合意的結果。
7.、采購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采購合同屬于買賣合同,具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征。
(1)當事人雙方訂立的采購合同,是以轉移財產所有權為目的。
(2)采購人取得合同約定的標的物,必須支付相應的價款。
(3)采購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雙方互負一定義務,供貨人應當保質、保量、按期交付合同訂購的標的物,采購人應當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接收標的物并及時支付貨款。
(4)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除了法律有特殊規定的情況外,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合同即成立,并不以實物的交付為合同成立的條件。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買賣合同的特征與意義簡短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