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協議范本
合伙協議(范本)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
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三人合作協議,急
三人合作協議書
甲方:(姓名xxx身份證號碼xxxxxx)
乙方:(姓名xxx身份證號碼xxxxxx)
丙方:(姓名xxx身份證號碼xxxxxx)
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決定由三方共同出資,共同合作,共同經營XXX。經共同研究,自覺達成如下協議:
(一)具體職責
1、甲方負責XXX(比如財務管理)
2、乙方負責XXX (比如行政管理)
3、丙方負責XXX(比如業務管理)
(二)投資股份
1、甲方投資 %
2、乙方投資 %
3、丙方投資 %
(三)
利潤分配與虧損的承擔
獲得的利潤平均分配,如出現虧損時,公平承擔風險。
(四)
出現違約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
(其它)
出現其他分歧,甲乙丙各方都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方法處理,協商不成時,可依法進行仲裁或者訴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2008年x月x日
(大致的內容就是如此,具體的要求還要根據你們的情況制定。最后祝你們合作愉快。希望能得到采納!^_^)
3.三人合伙協議
合伙協議(范本)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
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4.三個人合伙開一個公司,求寫一份合伙協議書
合伙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書》)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 第九條 合伙期限為十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十條 合伙人共 個,分別是: 1、姓名: 住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2、姓名: 住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 萬元,占注冊資本 %,在 內繳齊。 2、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 萬元,占注冊資本 %,在 內繳齊。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虧損。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伙決定委派 執行合伙事務;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要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
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掙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
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六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第十七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到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不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要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十九條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合伙企業的出資。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條 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入伙的新合伙人一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二六條規定通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末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
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二十五條 退伙人對基本其退伙前。
5.急求一份三人合伙投資協議書
加工廠合作書
甲方:(姓名xxx身份證號碼xxxxxx)
乙方:(姓名xxx身份證號碼xxxxxx)
丙方:(姓名xxx身份證號碼xxxxxx)
經甲,乙bai,丙三方友好協商,決定由三方共同出資,共同合作,共同經營加工廠。經共同研究,自覺達成如下協議:
(一)具du體職責
1、甲方負責財務管理
2、乙方負責行政管理
3、病方負責技術和業務管理
(二)投資zhi股份
1、甲方投資50%
2、乙方投資25%
3、丙方因暫時沒有資金,(暫時按25%股份計算,其處理方法,等賺錢再回補,有盈利了,再拿出50%返投資,虧本了要承擔風險. )
(三)
利潤dao分配與虧損的承擔
按照投資比例進行利潤分配,如出現虧損時,也按照投資比例承擔風險。
(四)
出現違約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
(其它內)
出現其他分歧,甲乙丙各方都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方法處理,協商不成時,可依法進行仲裁或者訴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2008年x月x日
(大致的內容就是如此,具體的要求還要根據你們的容情況制定。最后祝你們合作愉快。)
6.三人合伙怎么起草合同
合 伙 合 同 訂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 ,性別__,年齡__,住址 。
姓名 ,性別__,年齡__,住址 。姓名 ,性別__,年齡__,住址 。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折合計人民幣 元;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折合計人民幣 元;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折合計人民幣 元;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折合計人民幣 元;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折合計人民幣 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 為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需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合伙人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退伙的方式有如下幾種情況: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其它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
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的執行: 1.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伙債務;(5)_____。
2.合伙事務的執行:(1)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2)其它合伙人有權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除合伙合同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進行交易; 5.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6.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 ,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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