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擅長從平凡瑣屑的事物中截取富有典型意義的片斷,以小見大地概括出生活的真實。
莫泊桑力求逼真自然的寫實方法是與他的現實主義典型化的藝術思想不可分的。
他嚴格地把“逼真”和“真實”區分了開來,他摒棄照相式的真實,而致力于“把比現實本身更完全、更動人、更確切的圖景表現出來”。
在表現形式上,莫泊桑是爐火純青的技藝的掌握者。
他不拘成法,不恪守某種既定的規則,而是自由自在地運用各種方式與手法。
在描述對象上,有時是一個完整的故事,有時是事件的某個片斷,有時是某個圖景,有時是一段心理活動與精神狀態。
既有故事性強的,也有情節淡化的甚至根本沒有情節的,既有人物眾多的,也有人物單一的,甚至還有根本沒有人物的。
在對人物的描繪上,莫泊桑并不追求色彩濃重的形象、表情夸張的面目、夸張的生平與難以置信的遭遇,而是致力于描寫“處于常態的感情、靈魂和理智的發展”(《論小說》),表現人物內心的真實與本性的自然,通過人物在日常生活中的自然狀態與在一定情勢下必然有的最合情理的行動、舉止、反應、表情,來揭示出其內在心理與性格的真實。
擴展資料
總的來說,莫泊桑的短篇小說創作體現了一整套完整的現實主義小說藝術,這既是對以往現實主義文學傳統的繼承,也是對它的補充與豐富。
應該指出,莫泊桑雖然基本上恪守寫真實的原則,但也并不放棄對非現實主義的藝術效果的追求,他有時在細節上加以浪漫主義的夸張。
當然,莫泊桑的短篇小說較之傳統的現實主義,還有一種更為引人注意的新成分,即自然主義的成分。
盡管莫泊桑否認自己是自然主義作家,但由于他處于自然主義文學思潮興盛的時代,出入自然主義文學的圈子,深受這種思潮的熏陶,他的寫實藝術自然就帶上了自然主義的特點。
這種特點表現在他的短篇中,主要是他對人的生理本能、對人的“肉體”和“肉欲”的觀察與表現。
莫泊桑短篇小說中的自然主義特點,在他的長篇小說里有更多的表現。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居伊·德·莫泊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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