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襪子皮皮》讀后感
《長襪子皮皮》的作者是瑞典作家阿斯特麗德.林格倫。
它的內容為:從前,有一個9歲孤零零的小姑娘,名字叫皮皮。
皮皮的爸爸和媽 媽都不在她身邊,皮皮認為:媽 媽已經變成了天使,爸爸當上了黑人國王。
雖然爸爸媽 媽不在身邊,但她卻有最好的朋友——杜米和阿尼卡,他們之間發生一些有趣的故事,比如:撿破爛,戲弄流浪漢,跟警察開玩笑等等。
通過這些故事,我發現長襪子皮皮首先是一個個性特別,自信,能干的古靈精怪的孩子。
她喜歡穿一雙大鞋,比她的腳大了一倍,而且總穿一雙長襪子,此人們稱她為長襪子皮皮。
她對自己的外貌很自信,不因自己鼻子上的雀斑感到自卑。
當她遇到陌生人時也敢表達自己的想法。
當她遇到壞人的時候也不害怕,反而給他們食物與金幣。
最重要的是,皮皮的爸爸媽 媽不在身邊,皮皮能自己烤餅干,照顧好自己,很能干。
其次,皮皮雖然沒有讀過書,但想象力很豐富,有很多自己的想法。
她認為人可以五月到十月都不吃一點東西,認為中國人的耳朵很長,認為自己的閣樓上住著一群鬼,認為砂糖像沙子一樣應該鋪在地上。
甚至認為去馬戲團看馬戲收錢是不對的,人睜開眼睛看東西怎么能收錢呢?……
還有,皮皮還是一個有錢,但不小氣,善良,有同情心的孩子呢!
讀完這本書讓我知道了:要想成為一個受歡迎的人,就必須像長襪子皮皮一樣大方,自信,善良,活潑開朗,有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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