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盔之痛
堂弟是個陽光男孩,大家都說他長得像當紅影視小生佟大為。
誰料,一次交通事故,讓他“顏面盡失”,帥氣不再。
前段時間,我請了假,從單位回家探親,天天與堂弟在一起談天說地,有說不完的話。
從小,我們關系就相當好,幾乎就是形影不離,大伙兒都說我們倆是“連褲腳的”(好成一個人的意思)。
沒想到,在這個假期里,我們差點兒陰陽兩隔。
周末的一個傍晚,堂弟要去參加他們公司的聚會,正準備騎摩托車出門時,我見他沒戴頭盔,說:“喂,今天周末人多喲,出門小心點,把頭盔戴上。”他滿不在乎地說:“沒事,我的技術你還信不過呀,戴上憋氣得很,感覺不舒服。”說完,發動車子一溜煙走了。
當時,我也是隨口提醒一下,并沒放在心上。
沒想半小時后,堂弟出事了。
從處理事故的交警口里得知,堂弟的摩托車下坡時與一輛急于超車的轎車迎面相撞,人摔下車后翻滾了十幾米,人已經被“120”送到醫院緊急搶救了。
幾個小時后,在醫院的走廊里,主治醫生告訴我們:“搶救很及時,保住命是沒問題的,不過,這個小伙子的面部大面積撕裂,鼻子和耳朵重度受損,即使花大錢整容也不可能恢復當初的容貌。
你們要做好心理準備啊。”當時,我們幾個家屬就涕淚滂沱。
一旁的交警同志遺憾地說:“唉,如果他當時戴著頭盔很可能就會幸免面容被毀的痛苦。
頭盔小小,安全事大啊!”
在事故賠償的問題上,堂弟又遭頭盔之痛。
如果堂弟當時戴著頭盔,法院會判令對方駕駛員全額賠償其各項損失。
但堂弟未戴頭盔,于是法院依據“受害人對于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的法律原則,適當減輕了對方駕駛員的賠償責任。
因此,堂弟少獲賠不少錢。
如今,堂弟正在接受第一期植皮手術。
看著病床上面目全非、痛苦不堪的他,我后悔不已深深自責:如果當初我堅持讓他戴上頭盔,事情該會是另外一番情形吧。
可世上哪有啥后悔藥呀!只希望他手術成功,早日走出事故的陰霾,也希望別人牢記他的教訓,什么時候都不要忘了交通安全,高高興興出門,平平安安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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