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滴滴打車”軟件使用方便快捷、經濟實惠,確實解決部分打車難的問題,但是卻又存在著諸多隱患,例如不公平競爭、監管不嚴甚至沒有監管、危害乘客人身安全等等。
近來報道多起“滴滴打車”乘客遇到車禍糾紛,甚至惡性傷人事件,都暴露了“滴滴打車”市場的弊端。
2、目前中國市場發展正處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欣欣向榮的階段,“滴滴打車”軟件的出現有其合理性,為了打車市場更加健康科學的發展,我認為可以從一下四方面來完善打車市場的規范:
3、第一、政府出臺相關法制法規,將“滴滴打車”市場管理并入法制軌道,嚴格監管市場運營,保護乘客及司機合法權益及人身安全。
第二、成立官方監管單位,嚴格監管“滴滴打車”市場運營,讓乘客有維權的方法及途徑。
第三、提高個人安全意識,有意識的選擇有登記、有運營條件的車輛搭乘,避免在深夜搭乘去荒郊野外。
第四、合理協調出租車以及公共交通出行,環節打車難、交通擁堵等城市交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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