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最講禮教的真能講到吃人的程度。
謂予不信?
1,赫赫有名的齊桓公,從周襄王那里分到一塊祭肉,這是要跪下謝賞的,周襄王說不必,齊桓公卻道:這樣我吃了祭肉,不君不臣的,怎么好呢?一定要行禮。
這樣的遵行禮教何其謹慎,卻吃易牙兒子的肉。
是真的把那小孩的腦袋割下,煮了給他吃,易牙拿這血本討好主子,主子居然高興的接受。
2,漢高祖劉邦,年輕時耍流氓,喜歡把儒士的帽子摘了,往里面撒尿,當皇帝后回老家,卻下詔尊孔,要人們嚴守君臣分際。
項羽殺義帝的時候,也以禮教之故要復仇。
他該算很懂得禮教了,可是項羽要煮了他老父親,他就說你隨便煮,煮了分一碗肉湯給我。
真正實行還在于他真煮了彭越,自己和所有大臣吃他的肉。
是謂之吃人否?
3,唐朝張巡守城,沒飯吃了,把自己的愛妾殺掉給軍士吃,還搜羅城里的婦女老人,統統殺了吃,漸及幼童。
可能有夸大?城中吃人二三萬。
吃這許多人守此一城,為保百姓乎,否,為一忠臣義士之美名哉?這確乎是符合禮教的。
——以上例子選自新青年吳虞評魯迅小說的:吃人與禮教。
4,再有一例,是魯迅自己的發現,千年文明禮儀之邦,婦人裹腳之俗,歷久而殘酷,地球所無,而文人儒士視之如常,不一非議!
那毫無效用的割肉療親,忍心的郭巨埋兒,也不用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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