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人生中比較幸運的一件事情就是在基礎教育階段遇到的語文老師都很不錯,他們教窩寫作文的方法可以參考一下。
初中的時候窩的老師比較強調讓學生練習抒情和描寫,以合理且優美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情感。
她介紹了很多“美文”給窩們閱讀,比如余秋雨在《文化苦旅》的幾篇寫他自己身邊事物的文字(不是那些宏大敘事的雄文),周國平的一些哲理散文,史鐵生的《我與地壇》,屠格涅夫《獵人筆記》的選段——都簡單且美,當時的窩們很難不被這些文字吸引并模仿。
窩的高中老師教作文的話主要有兩個辦法,一個是布置有推薦主題的讀書筆記,每周要求寫至少八百字,每兩周檢查一次(但是不對質量進行硬性要求)。
這個東西相對來說比較隨性,寫來很輕松,也能擴大閱讀量(就是因為寫這個窩啃完了至少三個注本的《論語》,當然這個沒啥好自夸的)。
這樣下來,三年至少10萬字的原創寫作,對一個人寫作能力的提升是很明顯的。
另外一個方法是當堂寫作文,這個訓練主要是為了鍛煉應試能力:用一節課的時間寫一篇限定題目的文章,每兩周一次。
窩覺得這兩種方法實現難度都不算很大。
還有另外一點自己的經驗是在此前的回答里提到過的,那就是作文主要還是要“求穩”,不要想著提出尖銳的觀點,不要選擇求新——這樣冒險得到高分的幾率真的不高,更有可能被閱卷老師當做三類文給個及格分,實在得不償失。
不如多寫一點平穩的作文,得一個還算可觀的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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