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文
白話文(又稱語體文),指的是以現代漢語口語為基礎,經過加工的書面語。
白話文在古代也有一段很漫長的歷史,在宋代己有話本,明清兩代也有部分白話小說,如金瓶梅、水滸傳、西游記、紅樓夢等,不過為古白話,而且白話文作品在古代文壇上只占少數,文言文在當時仍然是主流。
1919年五四新文化運動以后,白話文才取代了文言文,成為寫作的主流,使文言文慢慢地退出了歷史的舞臺。
白話文是相對于文言文而說的。
清末開始的文體改革可以分為“新文體”、“白話文”和“大眾語”三個階段。
《狂人日記》是中國的第一部白話文小說;和合本《圣經》則是第一部白話文翻譯著作。
詳細資料——
“白話”是指“漢語書面語的一種。
它是唐宋以來在口語的基礎上形成的,起初只用于通俗文學作品,如唐代的變文,宋、元、明、清的話本、小說等,及宋元以后的部分學術著作和官方文書。
到‘五四’新文化運動以后,才在全社會上普遍應用。
”⑴白話文相對于文言文(文言文是以先秦口語為基礎,視秦漢經典著作為范式,并隨封建主流意識形態的不斷強化而形成的一種書面文體),即用白話寫成的文章,也稱語體文。
對于“白話文”的淵源,一般可以追溯到唐代。
一些敦煌史料研究者“基本承認變文是一種(白話)文學,認同變文是通俗(白話)小說的肇始”。
⑵胡適稱“由初唐到晚唐,乃是一段逐漸白話化的歷史。
敦煌的新史料給我添了無數的佐證。
”⑶為確立“白話文”正宗的書面語地位,他極力尋找“歷史的依據”。
因此,在他那里“白話文”是極為寬泛的概念,它指與“官方文學”、“廟堂文學”相對的歌謠、語錄、彈唱等形式的“民間文學”、“平民文學”,“一千八百年前的時候,就有人用白話作書;一千年前,就有許多詩人用白話做詩做詞了……”⑷一言蔽之,在胡適看來,每個朝代都有“白話文”的存在,“中國文學史就是一部白話史”。
周作人則認為“現在的用白話的主張也只是從明末諸人的主張內生出來的。
”⑸首屆“公安派文學”討論中,許多學者認為“公安派推崇白話文學可視為‘五四‘新文學之前驅’”⑹一般地,我們認為從北宋到清末是“白話文”潛伏、蓄勢、發展的重要階段,其作品有宋元的話本、明代的話本和擬話本、明清的小說如《水滸
滸傳》、《金瓶梅》等等。
“白話文”作為一個“口號”與“術語”的出現與晚清白話文運動有緊密聯系。
“新詩派”的先行者黃遵憲提出“我手寫我口,古豈能拘牽”;梁啟超、夏曾佑、譚嗣同等力主“詩界革命”;南社主將柳亞子主持《自治白話報》,文章以白話文為主。
這期間“有裘廷梁等呼吁提倡白話文”。
⑺1887年出現了近代最早的白話報——《申報》的副刊。
“根據現今能找到的資料,清末最后約十年間,出現過140份白話報和雜志。
”⑻晚清白話文運動開啟了“五四”白話文運動的先聲,但其性質是不同于“五四”的白話文運動。
它仍屬古代白話文的范疇。
“晚清的白話文和現在的白話文不同,那不是白話文學,只是因為想要變法,要使一般國民都認些字,看報紙,對國家政治都可明了一點,所以認為用白話文寫文章可得到較大的效力。
”⑼“現在白話文是‘話怎么說便怎么寫’。
那時候卻是由八股翻白話……”⑽
“白話文”作為中國現代文學的一個語體范疇,是不同于用“白話”寫文章的文學現象,其最終取代文言文成為主要的書面表達方式,是“五四”的白話文運動。
1917年1月胡適在《新青年》發表《文學改良芻議》,提出“八不主義”,倡導“活文學”,是整個白話文運動的濫觴。
同年12月陳獨秀在《新青年》發表《文學革命論》,提出“三大主義”與之呼應。
隨后,胡適又有《歷史的文學觀念論》、《建設的文學革命論》等文章,提出“作詩如作文”,“一時代有一時代之文學”等主張。
這期間李大釗、魯迅、周作人、劉半農、錢玄同等都紛紛撰文闡明自己對“文學革命”的觀點。
胡適作為白話文運動的首倡者,他深諳思想內容與文體形式的關系,“我也知道有白話文算不得新文學,我也知道新文學必須有新思想和新精神。
”⑾但限于傳統觀念的漫長歷史及客觀條件的復雜,他強調白話文與文言間對立、分裂的一面,不遺余力地倡導“白話文”之工具性。
“‘白話文學工具’是我們幾個青年學生在美洲討一年多的新發明。
”⑿較之胡適的激進、偏執、決絕的姿態,周作人略為冷靜,他在強調文字改革的同時,更重視思想的改革與轉換,否則雖用了白話“思想仍然荒謬,仍然有害”,“古文與白話沒有嚴格的界限,因此死活也難分。
”⒀劉半農也認為文言、白話“各有所長,各有不相及之處”。
“1920年1月,依當時的教育部頒令,凡國民學校年級國文課教育也統一運用語體文(白話)。
”⒁這標志“五四”白話文運動的初步勝利,但是“白話文”內部也面臨著嚴重問題:美學意蘊的缺乏;思想內容與文字表達的脫離。
對此胡適早就有所意識,“若今后之文人不能為五四造一可傳世之白話文學……決無以服古文家之心也”。
⒂就此而言,白話小說《狂人日記》、詩集《嘗試集》、周作人“美文”系列、“冰心體”小說無不具有開創或奠基的意義。
新文學第一個十年,白話書面語創作在各種體裁一一展開,并在實踐中接受了檢驗。
其中爭論最大的是白話詩歌(新詩)。
胡適的創作打破了傳統詩歌的格律,卻帶來了“非詩化”的傾向;郭沫若《女神》則能較重視詩歌本身的規律(尤其是意象);新月派創作是前二者的反撥,使詩歌走向“規范化”,并在“新”、“舊”的聯系中,確立了白話詩的現代美學原則。
綜觀“五四”白話文運動,它廣泛吸收了西方的詞匯資源、語法結構,在語言、文字、思想等多層面展開,這場運動不只是“語言內部的自足變革”,它同整個思維觀念的革新及國家現代化運動緊密聯系。
“白話”與“文言”的較量,很大層面上也是兩種不同價值體系與社會意識形態的撞擊。
“白話文”與大眾口語有緊密關系,“大眾語不是白話之外的一種特別語言文字,‘大眾化’,即是能夠把白話做到最大多數懂得的本領。
”⒃魯迅認為“提倡大眾語,就是要做‘更淺顯的白話文’”⒄一些論者認為白話文運動是大眾化運動的前奏;其實這二者的概念內涵是有區別的,不能盲目地把“白話文運動”等同于“大眾化”。
此外,白話文運動也是30年代左聯時期“大眾文藝”,40年代解放區“文藝為大眾服務”的理論起點,后者是對前者的延伸與凸現,同時隨之即來的是概念內涵的窄化。
“白話文”作為現代文學的一個范疇確立之后,時至今日,仍有一些爭論與闡釋,主要集中在“反思”層面,如錢谷融《反思白話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