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章之文“勿得浮華”,故其為文亦不尚華詞。
其文多為表、書、律令,但都寫得十分隨便。
其自敘身世、自明心跡之文,如《讓縣自明本志令》、《遺令》等,多能推心罝腹,自然,實在;其求賢、薦賢之文,如《求賢令》等,多寫得實事求是,無所顧忌;其祭吊之文,如《祀故太尉橋玄文》等,則多不拘舊套,信口而談,然感情深摯。
曹操的文章在內容和形式兩方面都能突破前代文章的某些陳規,放言無忌,形式自由,形成清峻、通脫、簡約嚴明的基本風格,成為一個“改造文章的祖師”,對當時和后世散文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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