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可以這樣來定義它:人類將自己的思維、感情、感受等心理活動通過文字形式表達而形成的藝術。
就在剛剛,我還說過所謂“狹義的文學”這種提法,而上面所作的定義也就是對此的解釋。
那么什么是廣義的文學呢?這又是一個問題。
我認為所謂廣義的文學與狹義的區別僅在于“藝術”二字。
也就是說,狹義的文學應該只是一種文字的藝術,即所謂通過文字的堆砌,抒發自己的感情(注意,是感情),給人以美感。
當然,美這個概念也是很難纏的,在這里就不討論。
簡單來說,我的看法是狹義的文學只應主要包括散文、詩歌、小說等相對處于文藝領域的題材,并且它往往注重于對于各類感情:譬如親情,友情,愛情的謳歌于頌揚等。
它的特征往往是絢麗的文字和細膩的個人情感與感悟描寫。
最佳的例子見證于散文中,譬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這是一個很好的狹義文學的樣本。
現代的各種所謂“小資”筆調的作品也基本如此。
那么廣義的文學除了以上的內容又包括了什么東西呢?很極端的例子就是科學論文,科學論文的文字少修飾而重嚴謹、準確,并且當中文字最終需要達到的目的是闡明作者的發現、認識、觀點等。
還有一些極端的例子譬如產品說明書、通知、聲明等基本不摻雜太多個人感情的文體應也包含在廣義的文學里邊。
如果光是上邊的幾種文體,應該沒有太多人會反對我的提法。
然而更重要的一點我還認為:很多文學史上比較偉大的作品和作家,他們都不屬于狹義的文學和狹義文學家的范疇!當然,他們仍然由于種種原因或者出于種種原因不得不仍然使用狹義文學的慣用的文體,如小說,詩歌等來表述自己對社會(注意是社會)的觀點與看法。
大體上來看,比較著名的作家往往是以愛情小說而確立其地位的,這一點是我比較不愿意承認的,但這確是現存的實事。
但就從小在中國大陸接受的教育來看,每一部愛情小說最后都能被升華到所謂階級、社會現實、等等的內容上來。
似乎每一個偉大的作家都是考慮到大眾的認知和社會壓力等不得不采用愛情為載體而最后論述其非愛情的“革命”的觀點。
《紅樓夢》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而我不承認這些著名的作家初衷均是為了表達其對社會的看法和“革命”觀點,真正意義的作家其實應該是沉醉于狹義的文學的“寫手”,他在文學創作中沒有或者沒有很明晰的想要表達自己對于個人感情以外的看法和觀點,至多是在對感情的抒發乃至宣泄之后附帶的提出了對于社會的疑問。
他們往往對于種種的社會問題,乃至情感問題只是提出一個余秋雨所謂“兩難”的課題,而根本沒有去解決它的意圖。
——當然我沒有絲毫要他們去解決了才是真正偉大的意思,若是這樣,那反倒便是狹義文學的最大悲哀了。
但是另外很大一類的文學作品是明顯具有表達自己對社會與政治的看法的,譬如魯迅之于雜文,郭沫若之于詩歌等,高爾基之、馬克吐溫等。
當然也有使用文字意圖誘使他人認同其不認同的觀點的無恥文人。
這一類不以感情為主要訴求對象的作家們在中國往往被置于更加崇高偉大的地位,文學家需要為政治服務才能被肯定在社會主義社會是很明顯的,并且社會主義理論也毫不掩飾這一點。
以上說來,其實我要表述的觀點很簡單,——狹義的文學是一種藝術,而所有藝術的特點最主要均是抒發情感,宣泄感情,他們提出問題,而不解決也不嘗試解決問題 ,它的作用使人愉悅,在于給人以啟迪,促使人思索。
簡而言之,藝術是催化劑——狹義文學也是!
那么我們似乎可以這樣講,真正的純粹的文學家應該是為了文學而文學的,他們著眼的應該是文字的藝術,感情的難題,人生的矛盾等的提出,對于這些問題他們無力解決,甚至不想解決,因此他們迷惑,他們痛苦,他們徘徊,他們頹廢。
所以悲劇美是永恒的文學桂冠。
所謂豪放派的作品要么只是點綴,要么只是假藝術之名而行論證之實。
而有一些所謂的文學家要么是出于論證自身觀點的需要而由于政治或者社會、經濟等的原因考良選擇了文學的載體而“一不小心”成了文學家,不可否認他們也寫出了或者同樣精妙的文字。
但他們的初衷并非為了藝術,而是為了解決矛盾而提出看法,觀點并往往試圖說服別人認同他的看法,觀點。
當然他們的努力往往也很可能是徒勞的。
說了如此許多,我最后想要說的其實只是一個我的粗淺的看法:狹義的文學是真正的文學,真正的文學不應該參與論證,尤其是社會和政治,并且不提出問題的答案。
譬如現在的云之南文學板塊中的絕大多數文章即是如此。
狹義的文學是社會的良好潤滑劑,可以宣泄情感,調節情緒,陶冶情操,無疑它是偉大的,但我堅持認為,它只是催化劑,只是文明社會的副產品。
純粹藝術,特別是個人感情,尤其愛情的文藝作品的泛濫與充斥對于個人、民族、乃至全人類的進步來說是一種資源浪費。
沒有感情的人是驅殼,沉溺于感情的人同樣!這算是我對文思板塊各位文學青年的“忠告”吧。
藝術是催化劑,不要做可憐的多余的沒有產生作用甚至被遺棄的催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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