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們不必恭讀《欽定二十四史》,或者入研究室,審察精神文明的高超。
只要一翻孩子所讀的《鑒略》,——還嫌煩重,則看《歷代紀元編》,就知道“三千余年古國古”的中華,歷來所鬧的就不過是這一個小玩藝。
但在新近編纂的所謂“歷史教科書”一流東西里,卻不大看得明白了,只仿佛說:咱們向來就很好的。
2) 但實際上,中國人向來就沒有爭到過“人”的價格,至多不過是奴隸,到現在還如此,然而下于奴隸的時候,卻是數見不鮮的。
中國的百姓是中立的,戰時連自己也不知道屬于那一面,但又屬于無論那一面。
3) 強盜來了,就屬于官,當然該被殺掠;官兵既到,該是自家人了罷,但仍然要被殺掠,仿佛又屬于強盜似的。
4) 這時候,百姓就希望有一個一定的主子,拿他們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們去做牛馬,情愿自己尋草吃,只求他決定他們怎樣跑。
5) 假使真有誰能夠替他們決定,定下什么奴隸規則來,自然就“皇恩浩蕩”了。
可惜的是往往暫時沒有誰能定。
6) 舉其大者,則如五胡十六國的時候,黃巢時候,五代時候,宋末元末時候,除了老例的服役納糧以外,都還要受意外的災殃。
7) 張獻忠的脾氣更古怪了,不服役納糧的要殺,服役納糧的也要殺,敵他的要殺,降他的也要殺:將奴隸規則毀得粉碎。
這時候,百姓就希望來一個另外的主子,較為顧及他們的奴隸規則的,無論仍舊,或者新頒,總之是有一種規則,使他們可上奴隸的軌道。
8) “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憤言而已,決心實行的不多見。
實際上大概是群盜如麻,紛亂至極之后,就有一個較強,或較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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