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題材新穎
一個故事要讓人記得住,就不能落入俗套。
那些個被寫爛的破事兒,如名偵探勇破兇殺案,小三勾引土老板,乃至奧特曼大戰小怪獸,諸如此類,已經被無數人寫過無數遍,就別再寫了。
讀者看得眼皮都生得出老繭,想要出彩就難了。
所以,要是你能想出個大家都沒聽過的新鮮點子,就算成功了一半了。
最好的例子么,就是被人吐槽過無數遍的科普節目《走近科學》。
“為什么母豬會上樹?為什么公鴨能懷孕?為什么隔壁劉大娘長了胡子但劉大爺卻不長腋毛?想了解這些,請關注《走近科學》。
”不管你最后看完他的坑爹解釋有多么想罵娘,他能吸引你去看,已經成功了一半。
2. 情節緊湊
故事以情節取勝,多余的描寫和敘述,能刪的堅決刪,絕不拖泥帶水。
何謂“多余”?就是不為情節而服務的章節。
一段文字,如果它既不引發懸念,也不埋下伏筆,又不推動主線(此三項可作評價標準),哪怕它再有助于豐滿人物形象,也堅決刪掉。
因為這是故事,不是小說。
3. 曲折有情
這條最好理解,就是避免平鋪直敘,把故事說得一波三折。
其中,又以結尾處的轉折最為重要。
歐亨利的厲害之處,在于他往往能把這最后一折壓到故事的最后一句話。
或是四兩撥千斤地揭開懸疑,或是一句話輕描淡寫地翻轉全局,就像在比賽最后一秒命中一記絕殺球,讓人蕩氣回腸。
4. 語言直白
千萬別把故事寫出詩歌散文的味兒來。
我見過有些小女生寫個短篇都能寫得花團錦簇,但實際效果就是我看得興味索然。
文字要為內容服務,漫無目的的炫文采、抖包袱,只會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