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是一種抒發作者真情實感、寫作方式靈活的記敘類文學體裁。
“散文”一詞大概出現在北宋太平興國(976年12月-984年11月)時期。
《辭海》認為:中國六朝以來,為區別韻文與駢文,把凡不押韻、不重排偶的散體文章(包括經傳史書),統稱“散文”。
后又泛指詩歌以外的所有文學體裁。
擴展資料
散文的分類
1、敘事散文
敘事散文,或稱記敘散文,以敘事為主,敘事情節不求完整,但很集中,敘事中的情滲透在字里行間。
側重于從敘述人物和事件的發展變化過程中反映事物的本質,具有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等因素,從一個角度選取題材,表現作者的思想感情。
根據該類散文內容的側重點不同,又可將它區分為記事散文和寫人散文。
2、抒情散文
抒情散文,或稱寫景散文,指以描繪景物、抒發作者對現實生活的感受、激情和意愿的散文。
注重表現作者的思想感受,抒發作者的思想感情。
這類散文有對具體事物的記敘和描繪,但通常沒有貫穿全篇的情節,其突出的特點是強烈的抒情性。
3、哲理散文
哲理,是感悟的參透,思想的火花,理念的凝聚,睿智的結晶。
它縱貫古今,橫亙中外,包容大千世界,穿透人生社會,寄寓于人生百態家長里短,閃思維領域萬千景觀。
高明的作者,善于抓住哲理閃光的瞬間,形諸筆墨,寫就內涵豐厚、耐人尋味的美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