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散文 論吃飯
我們有自古流傳的兩句話:一是“衣食足則知榮辱”,見于《管子·牧民》篇,一是 “民以食為天”,是漢朝酈食其說的。
這些都是從實際政治上認出了民食的基本性,也就是 說從人民方面看,吃飯第一。
另一方面,告子說,“食色,性也”,是從人生哲學上肯定了 食是生活的兩大基本要求之一。
《禮記·禮運》篇也說到“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這 更明白。
照后面這兩句話,吃飯和性欲是同等重要的,可是照這兩句話里的次序,“食”或 “飲食”都在前頭,所以還是吃飯第一。
這吃飯第一的道理,一般社會似乎也都默認。
雖然歷史上沒有明白的記載,但是近代的 情形,據我們的耳聞目見,似乎足以教我們相信從古如此。
例如蘇北的饑民群到江南就食, 差不多年年有。
最近天津《大公報》登載的費孝通先生的《不是崩潰是癱瘓》一文中就提到 這個。
這些難民雖然讓人們討厭,可是得給他們飯吃。
給他們飯吃固然也有一二成出于慈善 心,就是惻隱心,但是八九成是怕他們,怕他們鋌而走險,“小人窮斯濫矣”,什么事做不 出來!給他們吃飯,江南人算是認了。
可是法律管不著他們嗎?官兒管不著他們嗎?干嗎要怕要認呢?可是法律不外乎人情, 沒飯吃要吃飯是人情,人情不是法律和官兒壓得下的。
沒飯吃會餓死,嚴刑峻罰大不了也只 是個死,這是一群人,群就是力量:誰怕誰!在怕的倒是那些有飯吃的人們,他們沒奈何只 得認點兒。
所謂人情,就是自然的需求,就是基本的欲望,其實也就是基本的權利。
但是饑 民群還不自覺有這種權利,一般社會也還不會認清他們有這種權利;饑民群只是沖動的要吃 飯,而一般社會給他們飯吃,也只是默認了他們的道理,這道理就是吃飯第一。
三十年夏天筆者在成都住家,知道了所謂“吃大戶”的情形。
那正是青黃不接的時候, 天又干,米糧大漲價,并且不容易買到手。
于是乎一群一群的貧民一面搶米倉,一面“吃大 戶”。
他們開進大戶人家,讓他們煮出飯來吃了就走。
這叫做“吃大戶”。
“吃大戶”是和 平的手段,照慣例是不能拒絕的,雖然被吃的人家不樂意。
當然真正有勢力的尤其有槍桿的 大戶,窮人們也識相,是不敢去吃的。
敢去吃的那些大戶,被吃了也只好認了。
那回一直這 樣吃了兩三天,地面上一面趕辦平糶,一面嚴令禁止,才打住了。
據說這“吃大戶”是古 風;那么上文說的饑民就食,該更是古風罷。
但是儒家對于吃飯卻另有標準。
孔子認為政治的信用比民食更重,孟子倒是以民食為仁 政的根本;這因為春秋時代不必爭取人民,戰國時代就非爭取人民不可。
然而他們論到士 人,卻都將吃飯看做一個不足重輕的項目。
孔子說,“君子固窮”,說吃粗飯,喝冷水、 “樂在其中”,又稱贊顏回吃喝不夠,“不改其樂”。
道學家稱這種樂處為“孔顏樂處”, 他們教人“尋孔顏樂處”,學習這種為理想而忍饑挨餓的精神。
這理想就是孟子說的“窮則 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也就是所謂“節”和“道”。
孟子一方面不贊成告子說的“食 色,性也”,一方面在論“大丈夫”的時候列入了“貧賤不能移”一個條件。
戰國時代的 “大丈夫”,相當于春秋時的“君子”,都是治人的勞心的人。
這些人雖然也有餓飯的時 候,但是一朝得了時,吃飯是不成問題的,不像小民往往一輩子為了吃飯而掙扎著。
因此士 人就不難將道和節放在第一,而認為吃飯好像是一個不足重輕的項目了。
伯夷、叔齊據說反對周武王伐紂,認為以臣伐君,因此不食周粟,餓死在首陽山。
這也 是只顧理想的節而不顧吃飯的。
配合著儒家的理論,伯夷、叔齊成為士人立身的一種特殊的 標準。
所謂特殊的標準就是理想的最高的標準;士人雖然不一定人人都要做到這地步,但是 能夠做到這地步最好。
經過宋朝道學家的提倡,這標準更成了一般的標準,士人連婦女都要做到這地步。
這就 是所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這句話原來是論婦女的,后來卻擴而充之普遍應用起來, 造成了無數的慘酷的愚蠢的殉節事件。
這正是“吃人的禮教”。
人不吃飯,禮教吃人,到了 這地步總是不合理的。
士人對于吃飯卻還有另一種實際的看法。
北宋的宋郊、宋祁兄弟倆都做了大官,住宅挨 著。
宋祁那邊常常宴會歌舞,宋效聽不下去,教人和他弟弟說,問他還記得當年在和尚廟里 咬菜根否?宋祁卻答得妙:請問當年咬菜根是為什么來著!這正是所謂“吃得苦中苦,方為 人上人”。
做了“人上人”,吃得好,穿得好,玩兒得好:“兼善天下”于是成了個幌子。
照這個看法,忍饑挨餓或者吃粗飯、喝冷水,只是為了有朝一日可以大吃大喝,痛快的玩 兒。
吃飯第一原是人情,大多數士人恐怕正是這么在想。
不過宋郊、宋祁的時代,道學剛起 頭,所以宋祁還敢公然表示他的享樂主義;后來士人的地位增進,責任加重,道學的嚴格的 標準掩護著也約束著在治者地位的士人,他們大多數心里盡管那么在想,嘴里卻就不敢說 出。
嘴里雖然不敢說出,可是實際上往往還是在享樂著。
于是他們多吃多喝,就有了少吃少 喝的人;這少吃少喝的自然是被治的廣大的民眾。
民眾,尤其農民,大多數是聽天由命安分安己的,他們慣于忍饑挨餓,幾千年來都如 此。
除非到了最后關頭,他們是不會行動的。
他們到別處就食,搶米,吃大戶,甚至于造 反,都是被逼得無路可走才如此。
這里可以注意的是他們不說話:“不得了”就行動,忍得 住就沉默。
他們要飯吃,卻不知道自己應該有飯吃;他們行動,卻覺得這種行動是不合法 的,所以就索性不說什么話。
說話的還是士人。
他們由于印刷的發明和教育的發展等等,人 數加多了,吃飯的機會可并不加多,于是許多人也感到吃飯難了。
這就有了“世上無如吃飯 難”的慨嘆。
雖然難,比起小民來還是容易。
因為他們究竟屬于治者,“百足之蟲,死而不 僵”,有的是做官的本家和親戚朋友,總得給口飯吃;這飯并且總比小民吃的好。
孟子說做 官可以讓“所識窮乏者得我”,自古以來做了官就有引用窮本家窮親戚窮朋友的義務。
到了 民國,黎元洪總統更提出了“有飯大家吃”的話。
這真是“菩薩”心腸,可是當時只當作笑 話。
原來這句話說在一位總統嘴里,就是賢愚不分,賞罰不明,就是糊涂。
然而到了那時 候,這句話卻已經藏在差不多每一個士人的心里。
難得的倒是這糊涂!
第一次世界大戰加上五四運動,帶來了一連串的變化,中華民國在一顛一拐的走著之字 路,走向現代化了。
我們有了知識階級,也有了勞動階級,有了索薪,也有了罷工,這些都 在要求“有飯大家吃”。
知識階級改變了士人的面目,勞動階級改變了小民的面目,他們開 始了集體的行動;他們不能再安貧樂道了,也不能再安分守己了,他們認出了吃飯是天賦人 權,公開的要飯吃,不是大吃大喝,是夠吃夠喝,甚至于只要有吃有喝。
然而這還只是剛起 頭。
到了這次世界大戰當中,羅斯福總統提出了四大自由,第四項是“免于匱乏的自由”。
“匱乏”自然以沒飯吃為首,人們至少該有免于沒飯吃的自由。
這就加強了人民的吃飯權, 也肯定了人民的吃飯的要求;這也是“有飯大家吃”,但是著眼在平民,在全民,意義大不 同了。
抗戰勝利后的中國,想不到吃飯更難,沒飯吃的也更多了。
到了今天一般人民真是不得 了,再也忍不住了,吃不飽甚至沒飯吃,什么禮義什么文化都說不上。
這日子就是不知道吃 飯權也會起來行動了,知道了吃飯權的,更怎么能夠不起來行動,要求這種“免于匱乏的自 由”呢?于是學生寫出“饑餓事大,讀書事小”的標語,工人喊出“我們要吃飯”的口號。
這是我們歷史上第一回一般人民公開的承認了吃飯第一。
這其實比悶在心里糊涂的騷動好得 多;這是集體的要求,集體是有組織的,有組織就不容易大亂了。
可是有組織也不容易散; 人情加上人權,這集體的行動是壓不下也打不散的,直到大家有飯吃的那一天。
1947年6月21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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