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曾見到太多與贊美生命意義相反的建筑,比如藐視生命的建筑、壓抑生命的建筑、調戲生命的建筑。
建筑的本質絕不僅僅是一個物理的空間,或鋼筋水泥構成的物質體,尼采說:“在建筑中,人的自豪感、人對萬有引力的勝利和追求權力的意志都呈現出看得見的形狀。
建筑是一種權力的雄辯術。”
確實,很多人只把建筑看作是人類社會物質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滿足我們人類的現實功能需求;為人類遮風擋雨,提供庇護場所。
實際上,在此之外,建筑創造出的特定空間會影響人的心理感受與本能,甚或引起我們心靈的共鳴,比如古希臘的建筑會讓我們覺得雄偉,古羅馬的建筑會讓我們稱奇。
一定程度上,建筑記錄、承載了社會文明的發展與變革,所以不論是古希臘文明還是美索不達米亞平原,還是古老的中華文明,神廟、金字塔、教堂、皇宮,無一不是統治者權力意識的彰顯。
因為建筑,尤其是紀念性公共建筑,大多是在社會物質資源和人力資源不充分的條件約束下的分配結果,這使得建筑有了象征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種文化或一個時代的意義,事實上,它是權力的政治判斷。
而權力,是屬于基于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筑。
建筑本身既是一種工具,又是一種極有象征性與表現力的語言。
這種工具和語言的使用和掌握,從來都是在權力者手中,于是,建筑在中國古代是“大人的事,匠人的活兒”,甚至于匠人都未必能留下名字。
中國的傳統民居建筑式樣不是從功能、使用出發,而是從儒家的“禮”出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一個四合院是按尊卑長幼的秩序來排列,是按三綱五常的秩序來先后,小到民宅,大至皇宮,無不是如此。
西方的古典建筑雖然沒有這種權力的彰顯,卻是以另一種秩序表現:神權、王權,等級巍峨,高大,神圣化,從而使人匍匐于地面。
到了文藝復興以后幾百年,這種神權才讓位于世俗的權力王權,并一直延續到今天。
這里我引用一段話,它把建筑與所謂尊嚴、與上層建筑的關系說得太透徹了:
“今天我們的大城市都缺少能代表城市形象的偉大建筑,而它們或許會被認為是整個時代的象征。
古代城市便是如此,每座城市都是有自己引以為傲的獨特建筑。
但是,古代城市的特征并不是由私人建筑定義的,而是那些社會公共的作品。
因為通過這些公共建筑看到的不是個人的財富,而是整個社會的財富和偉大,它們不為時代私有,它們將永恒不朽!
除非將古代的國家建筑與私人房屋放在一起比較,否則我們就永遠不會明白將公共建筑放在第一位是何等重要!在那些古代世界遺留下來的廢墟和遺跡中迄今屹立不倒,能使我們不由生出敬仰之情的并不是什么商業中心,而是教堂、神殿和國家建筑,也就是社會公共建筑。
即使是后期羅馬的輝煌,占據首要地位的也不是個人的別墅和宅邸,而是神廟、大浴堂、運動場、導水渠、大教堂等等屬于國家,也就是屬于全體人民的建筑。”
這段話是誰說的?希特勒。
他把統治者對建筑的要求和目的最清楚不過地說出來了,剩下的只是如何運用權力去達到,去實踐。
所以,不難理解,燕王朱棣政權甫定,就在遙遠的北方修筑了曠世奇觀故宮,并定都于斯,這雄偉的建筑不是讓吾土吾民至今仍油然而生天朝大國之慨嗎?我們的大洋彼岸,也曾倚仗著帝國大廈等當時世界上最高的建筑來向全球炫耀這個星球上的統治權威,然后有更多的亞洲國家和地區期翼用更高或者更大的建筑物來掩飾淪為二等公民的恐懼,或者顯示奮斗與崛起的雄心,從東京到臺北,從上海到吉隆坡,無不是如此。
建筑成了國家與社會展示力量的道具,而作為個體的人,卻從來不曾被真正關注與重視,生命的主體經常被忽視。
建筑師更在意讓自己的作品千秋萬世,被自己的歷史感所陶醉,而忘了一個個卑微的生命(也包括自己)是在這個無常世上的真實需要。
每當在一些地產廣告上看到“驚世之作,傳世大宅”之類的話,我也還是會想起上文那位先生所說的話來,他試圖用公共建筑給全體人民一個夢想,從而驅使更多的人為之匍匐、奴役。
而房地產商和銀行家給個體生命一個夢想——和周邊生命個體較勁的可能,讓生命在無窮無盡追逐物質載體的過程中,忘記生命的本質——不過就是順其自然。
前一陣子,我去北京郊區的龍泉寺,見僧房里寫著:六點藥石之后頌經云云,我很奇怪,“是否要集體吃藥?”我的老同學、前北大哲學碩士賢慶法師解釋說:“出家人把晚飯叫藥石,沒病就盡量不要吃。
”米飯是好東西,但也不是吃得越多越好啊。
房子也是好東西,但我們需要的是什么樣的房子、多少房子?大宅,我所欲也,問題是,一個人能占有多少?應該占有多少?我們需要的是一個“驚世之作,傳世大宅”,還是一個適宜生命的房子?
讓建筑贊美生命——或許,發現了被忽略的建筑的主體,回歸它的本質,讓建筑不再是從屬于權力和財富,而是真正服務于生命,建筑才可能去贊美生命。
一家公司的力量是否足以做到?或許不足以,但一粒種子埋下去,終究有一天會發出芽來,終究會有長成參天大樹的那一天,這也是一種順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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