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prose;essa)是與詩歌、小說、戲劇并稱的一種文學體裁,指不講究韻律的散體文章,包括雜文、隨筆、游記等。
是最自由的文體,不講究音韻,不講究排比,沒有任何的束縛及限制,也是中國最早出現的行文體例。
通常一篇散文具有一個或多個中心思想,以抒情、記敘、論理等方式表達。
散文主要分敘事性散文,抒情散文和哲理散文。
回憶錄,顧名思義,就是回憶過去的事情,并且用文字記錄下來;準確地說,回憶錄是追記本人或他人過去生活經歷和社會活動的一種文體,它具有文獻的價值。
在西方,很早就出現了回憶錄這種文體。
公元前四世紀,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的學生克塞諾封寫了一本書,比較完整而忠實地記載了蘇格拉底的言論和經歷,書名就叫《回憶錄》。
這可能是歷史上最早以回憶錄題名的一本書了。
在我國,撰寫回憶錄的歷史也十分悠久。
儒家經典《論語》,就是一部帶有回憶錄性質的著作。
西漢史學家司馬遷的《太史公自序》,可以看作是一篇回憶錄文章。
古人撰寫的一些吊唁文章和墓志銘,也帶有回憶錄的性質。
到了近代和現代,回憶錄這種文體有了很大的發展。
對人民作出過杰出貢獻的偉大人物,人民將永遠紀念他們。
因此,同這些偉人共事過的、接觸過的人,就撰寫回憶錄來表示自己的崇敬心情,同時也為后人貢獻寶貴的文獻資料。
它是一段歷史的真實寫照,是全面研究斷代史、學術成果不可缺少的資料之一。
回憶錄的寫法,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歷詳細地寫出一個階段的生活,也可寫一個側面。
寫作回憶錄要注意真實、廣泛、突出六個字。
真實,就是真實記載作者的經歷和觀感。
廣泛,是指回憶錄不僅要回憶個人,而且要以個以為主線,串連與之有關的人和事,廣泛觸及生活的每個角落,反映社會的歷史面目。
突出,是指回憶錄中的人物要處于突出地位,所列事件要典型,有一定的代表性,提及的其他人物要有個性,不是平平淡淡的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