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改簽一共有三個含義,如下——
退:電子客票已經出票,因為各種原因需要辦理退票,簡稱退。
改:電子客票已經出票,因旅客自身原因需要變更行程,這種情況叫變更,也就是通俗的改行程,變更行程只允許同一航線 同一家航空的航班(除航班變動外),因各個航空變更收費規定不一致,需要變更行程的旅客需致電您的出票處或者航空公司客服進行咨詢。
簽:電子客票已經出票,需要簽轉其他航空公司,這種情況叫簽轉,這個在航班正常情況下,是不允許的,所以電子客票行程單的備注項通常的都是:不得簽轉(或者變更收費,特價客票+不得退票)。
但是如果因為天氣影響或者是航班計劃調整,在各大航有簽轉協議之下,出票處會根據旅客的需求合理的簽轉相近的航空公司時間點(在無同家航空航班起飛的情況下)。
碰見航班不正常需要簽轉其他航空公司的,需要問清楚工作人員(打電話通知你航班變動的)辦理過程手續,避免導致乘機過程當中產生的不必要麻煩。
退改簽注意事項:需在車開48小時前提出,且只能變更一次,再次變更須按退票有關規定辦理后,重新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