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用的是荷蘭盾。
荷蘭盾(Dutch gulden)用符號ƒ或fl來表示,于13世紀開始流通的荷蘭貨幣,至2002年被歐元所取代。
在1999年到2002年間,荷蘭盾曾被官方定義為歐元在荷蘭的“國內貨幣單位”;但支付時采用的是荷蘭盾,因為此時歐元的的紙幣和硬幣還沒有被印制出來。
在荷屬安的列斯至今仍然流通安的列斯荷蘭盾。
另一個使用盾作為貨幣的國家蘇里南,在2004年將蘇里南盾替換為蘇里南元。
“盾”(gulden)是中世紀荷蘭語中的形容詞,意思為“金的”,這樣的名字就表明金子是最初制造硬幣所用的金屬。
荷蘭盾的符號ƒ或fl則是來源于另一種古幣,florijn。
關于“盾”這一中文譯名的來歷,一種說法是:“盾”首先被用于指英國19世紀的一種被稱為florin的硬幣,因為此種硬幣的設計圖案中含有4個盾;隨后這一譯名就被用于指類似的荷蘭貨幣florin和gulden。
匯率由荷蘭中央銀行(固定)設置為2.20371荷蘭盾兌換1歐元,或者0.453780歐元兌換1荷蘭盾。
擴展資料:
在1814年到1838年之間,荷蘭銀行發行了面額為25、40、60、80、100、200、300、500和1000盾的紙幣。
隨后的1846年,muntbiljetten銀行發行了面額為5、10、20、50、100、500、1000盾的紙幣,其中10和50盾的紙幣在1914年停止發行。
1904年,荷蘭銀行重新開始發行紙幣。
到1911年,荷蘭銀行共發行了面額為10、25、40、60、100、200、300和1000盾的紙幣。
1914年,政府決定將銀紙幣(zilverbonnen)用來發行1、2½和5盾。
5盾面額的zilverbonnen只發行了一年,而1盾和2½盾面額的則分別發行到1920年和1927年。
1926年,荷蘭銀行引入了20盾面額的紙幣,隨后又在1929年和1930年引入50盾和500盾的紙幣。
這些紙幣用于替代在1920年代就停止發行的不常用的面額為40、60和300盾的紙幣。
1938年,面額為1和2½盾的銀紙幣又重新開始發行。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荷蘭銀行繼續發行紙幣,但一些設計發生了改變,最明顯的變化是10盾紙幣上女王Emma的肖像被藝術家倫勃朗的肖像所替代。
聯軍在1943年印制了包括面額為1、2½、10、25、50和100盾的紙幣。
1945年和1949年又發行了更多的面額為1和2½盾的紙幣。
戰后,荷蘭銀行引入了面額為10、20、25、50、100和1000盾的紙幣。
20盾的紙幣在1955年停止發行。
5盾和250盾的紙幣分別在1966年和1985年被引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荷蘭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