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是與詩歌、小說、戲劇并稱的一種文學體裁,指不講究韻律的散體文章,包括雜文、隨筆、游記等。
是最自由的文體,不講究音韻,不講究排比,沒有任何的束縛及限制,也是中國最早出現的行文體例。
通常一篇散文具有一個或多個中心思想,以抒情、記敘、論理等方式表達。
形散而神不散,短小優美,生動有趣。
雜文是散文的一個分支,是議論文的一個變體,兼有議論和抒情兩種特性,通常它的篇幅短小,形式多樣,寫作者慣常用各種修辭手法曲折傳達自己的見解和情感,語言靈動,婉而多諷,是言禁未開之社會較為流行的一種文體。
雜文是散文中偏重議論的一種文學體裁,它專門針對社會問題發表意見,它既要尖銳潑辣,有助于社會問題的解決,又要活潑雋永,能給讀者美的享受。
兩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也不能說哪個好寫哪個難寫,主要還在于你自己本身對哪個更感興趣,畢竟興趣才是寫好一篇文章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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