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文和散文的區別:
雜文是散文的一個分支,是議論文的一個變體,兼有議論和抒情兩種特性,通常篇幅短小,形式多樣,寫作者慣常用各種修辭手法曲折傳達自己的見解和情感,語言靈動,婉而多諷,是言禁未開之社會較為流行的一種文體。
雜文概念:
雜文是雜體文章,也是一種直接、迅速反映社會事變或動向的文藝性論文。
狹義的雜文指現代散文中以議論和批評為主而又具有文學意味的一種文體。
是隨感錄、短評、雜說、閑話、漫談、諷刺小品、幽默小品、知識小品、文藝政論等文體的總稱。
雜文是短小的文藝性社會評論。
它既是說理的,又具有文學的因素。
它短小精悍,以幽默、諷刺的文筆,鞭撻丑惡,針砭時弊,求索真理,剖析人生。
在劇烈的社會斗爭中,雜文是戰斗的利器,比如魯迅先生的雜文就如同“匕首”“投槍”直刺一切黑暗的心臟。
在和平建設年代,它也能起到贊揚真善美,鞭撻假惡丑的針砭時弊的喉舌作用。
比如《莊周買水》、《剃光頭發微》等。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雜文與散文的區別和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