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我為什么打你》 根據畢淑敏同名文章改編
母:有一次與朋友聊天兒,我說,從小到大,我從不喜歡打人,你突然插嘴:
子:媽媽,您不是經常打一個人嗎?那就是我……
母:那一瞬,屋里很靜很靜。
那天,我繼續跟朋友談了很多,但所有的話都心不在焉。
子:后來,您跟我說,我那固執的一問,仿佛爬山虎無數細小的卷須,攀滿了您的整個心靈。
母:是的,孩子,面對你純真無瑕的眼睛,我要承認:在這個世界上,我只打過一個人。
子:這個人就是我?
母:對,這個人就是你。
不是偶然,而是經常。
不是輕描淡寫,而是刻骨銘心。
子:在我最小最小的時候,您不曾打過我。
母:那個時候,我哪里舍得?你那么幼嫩,好像一粒包在莢中的青豌豆。
子:您生怕任何一點兒輕微地碰撞,將我稚弱的生命擦傷。
您為我日夜操勞,無怨無悔。
母:面對你熟睡中像合歡一樣靜謐的額頭,我向上蒼發誓:我要盡一個母親所有的力量保護你,直到我從這顆星球上離開的那一天。
子:漸漸的,我像竹筍一樣開始長大。
我開始淘氣,開始惡作劇…….
母:對你摔破的盆碗、拆毀的玩具、污臟的衣著……我都不曾打過你。
子:您說,這對于一個正常而活潑的兒童,就像走路會跌跤一樣,應該原諒。
母:可是后來,我還是忍不住打你了。
你雖然已經漸漸長大,但是你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你狡黠異常又漏洞百出。
子:我像一匹頑皮的小獸,放任不羈地奔向向往中的草原。
母:而我則要你接受人類社會公認的法則。
為了讓你記住并終身遵守它們,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表揚、批評、恐嚇以及獎賞都無以建樹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這,就是毆打。
子:您用毆打讓我吸取教訓。
您說,假如我去摸火,火焰會灼痛我的手指,這種體驗,將使我一生不會再去撫摸這種橙紅色抖動如綢的精靈。
母:我希望虛偽、懦弱、殘忍、狡詐這些最骯臟的品質,當你初次和它們接觸時,就像接觸到火一樣,感到切膚的疼痛,從此與它們永遠隔絕。
所以,我一次次的用毆打讓你覺出這種痛。
子:您打我的時候,我跟您抗議過,我說:“打人犯法!”
母:我知道打人犯法,但這個世界給了為人父母者一項特殊的赦免――打是愛。
但是,為什么當我行使它的時候,卻臂系千鈞?
子:媽媽,您說您使用毆打,猶如一個窮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錢。
每當打我的時候,您的心都在輕輕顫抖。
母:是的,我一次又一次問自己: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地步?不打你,我還有沒有其他的辦法?只有當所有的努力都歸于失敗,我才會舉起我的手…….
子:您還說,每一次打過我之后,您都要深深地后悔和自責。
母:沒錯,假如懲罰我自身可以使你吸取教訓,孩子,我寧愿自罰!哪怕它將苛烈10倍。
子:但我知道,責罰不可以替代,也無法轉讓。
母:對,它如同饑餓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會成為你生命體驗中的一部分。
這道理可能有些深奧,也許要到你也為人父母時,才會理解。
子:媽媽,您說,打人是個重體力活兒,它使人肩酸腕痛,好像徒手將一千塊蜂窩煤搬上五樓。
母:是的,于是人們便發明了打人的工具:戒尺、鞋底兒、雞毛撣子……
子:可您卻從不用那些工具。
母: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便要遭受到同樣的反作用力,我愿在打你的同時,我的手指親自承受力的反彈,遭受與你相等的苦痛。
這樣我才可以精確地掌握數量,不至于失手將你打得太重。
子:我能看得出來,每打我一次,您感到的痛楚都要比我更為久遠而悠長。
母:因為,打你,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只是孩子,從今以后,我決定不再打你了。
因為我發現,今天當著這么多老師和同學的面,你已經可以毫不費力地跟媽媽展開一場完全平等的對話。
你真的已經長大了!毫不懂道理的嬰孩和已經很懂道理的成人,我以為都不必打,因為打對他們來說是沒有用的。
子:唯有對半懂不懂、自以為懂其實不很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們快快長大。
媽媽,您說對吧?
母:是的!打與不打都是愛,你可懂得?
子:打與不打,都是愛!我們都懂得!媽媽,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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