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板橋讀后感
鄭板橋是“康熙秀才”“雍正舉人”“乾隆進士”,做過“七品官耳”的縣太爺,又是畫、詩、書法“三絕”的藝術家;家有田300畝,是個不大也不小的地主;52歲才得一子。
就這幾項來說,他的兒子總該算“富貴人家”的“愛子”了。
但是鄭板橋教兒子的,卻同上述的身份和家世不相干,另有他的“愛子之道”。
他在山東濰縣做知縣時寫的《濰縣署中與舍弟墨第二書》,專門談他教育兒子的目的:
“余五十二歲始得一子,豈有不愛之理!然愛之必以其道:雖嬉戲玩耍,務令忠厚悱惻,毋為刻急也。
……我不在家,兒子便是你管束,要須長其忠厚之情,驅其殘忍之性,不得以為猶子(侄兒)而姑縱惜也。
家人(家里的傭人)兒女,總是天地間一般人,當一般愛惜,不可使吾兒凌虐他。
凡魚飧果餅,宜均分散給,大家歡嬉跳躍。
若吾兒坐食好物,令家人子遠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齒;其父母見而憐之,無可如何,呼之使去,豈非割心剜肉乎!夫讀書中舉中進士作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作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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