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幸福觀
小時候學過一篇文章《幸福是什么》,故事很簡單,結論也很簡單:充實便是幸福。
當時我十分贊同這個觀點。
后來我曾經一度認為擁有金錢就是一種幸福,別人都掏出一張兩個人頭的時候,你能掏出一張四個人頭的,那是一種很了不起的、很充實也很虛榮的自豪感,不管你的錢來路是否正當。
再然后因為看過一篇文章,從而覺得有家是福。
并多次拿來作為考場作文,分數嘛,自然不低。
也沒考慮過為什么有那么多次的話題都是幸福。
故事的女一號是一位父母離異、體弱多病的豪門千金,女二號的生活平淡并充實快樂著,一次很巧的生病,女二號在醫院結識了女一號,結下了深厚的感情,后來女二號病情好轉出院了,再后來大年三十,女二號一家都來到醫院陪女一號過年。
女一號最后終因病情轉深而離開人世,女二號得出結論:有家是福。
故事已經基本上忘了,不過女一號的信我卻還記得。
“真的很感謝你們陪我度過的這段日子,有了你們,我才真正地體會到親情的溫暖,我
知道,雖然我有錢,可是我等不到今年的花開了,不過,不管我在那里,我都會永遠為你們
祈福……
我也還記得,小時候因為老也考不好,每每發成績的時候,便會有自殺的念頭,往往都是留一封“感人至深”的遺書,等待父親的發落。
前些天整理書籍的時候,我就看到了一封。
我一點也不覺得我當時幼稚,反而認為,如果我當時真的圓滿了,現在也不會為更多的事懊惱,為更多的事感傷。
當時真是幸福的。
如果我現在再留下什么遺書,多年后若是有幸看到,是否會覺得現在也是一種幸福?我想會的,無憂便是種幸福。
我總結,幸福不是單一的,你沒有必要認定一條道。
三歲的幸福是纏著舅舅買棒棒糖吃的歡心;五歲的幸福是被媽媽表揚后的喜悅;九歲的幸福是參加優秀作業展的激動;十二歲的幸福是考上了夢寐以求的初中;十五歲的幸福是可以做十五歲以前不能做的事;二十歲的幸福是“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后”的幸福;三十歲的幸福是有一個黃毛小孩的幸福;四十歲的幸福是下一代出類拔萃的幸福;五十歲的幸福是知命半百;六十歲的幸福是期待著下下一代;七十歲的幸福是走出辦公室去研究一下到底是超市的魚貴,還是市場的魚貴;八十歲的幸福是照全家福的幸福,自己坐在中間,雙手交叉放在腹前,神態自若……
我知道三五歲的幸福,是因為我經歷過;我知道七八十歲的幸福,是因為長輩們告訴過我,他們經歷過。
幸福總是在經歷過后,在回憶中才能發現,才能明白。
就像我三歲不知三歲的幸福,十二歲不知十二歲的幸福。
幸福總在慢慢逝去,就在逝去中,才能發現、品味它。
放學的時候,經過城門,不經意地一回頭,看見夕陽的余輝沿著城墻慢慢落下,金色罩住了一切,一時間,早上被媽媽訓的不快一掃而光,竟然有一種溫暖的幸福感。
我感嘆這里我走了三年,卻沒有去注意過這種幸福。
這種幸福是世間最物美價廉的幸福,他只需你佇立著觀望他。
孔子曾指著一條小溪說“逝者如斯夫”,也沒有人讓你去珍惜昨天逝去的幸福。
只需把握今天,不要讓明天的字典中出現“后悔”。
我擁有,別人不能掌握的,屬于自己的幸福未來,這就是我最幸福的幸福。
……謝謝你們,也祝你們,永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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