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從2種的抒情原則來看,西方古典主義的抒情原則為:理性是古典主義抒情原則的靈魂,它既強調“古典”有崇尚“理性”,理性對于情感具有絕對的有限性。
認為人類不僅有情感,更有理性。
可以抒發自己的情感,但是要由尺度,并非一味的宣泄感情。
它需要理性、意識的參與和評判。
要“言有序”,即井然有序的表現情感。
西方古典主義抒情文學的“抒情”不是即興式的有感而發,而是要超越原始的情感狀態,重新給予對象以認識、體驗、評價。
它有別于西方浪漫主義抒情原則。
這一點,與中國傳統的古典主義抒情原則如出一轍,也就是說都是屬于“發乎情,止乎禮義”、“從心所欲,而不逾矩”的!
2 從2者的抒情傳統來看,中國的文學傳統是以抒情文學為主導的傳統,即“詩”的出現;而西方文學傳統則是以戲劇文學、敘事文學為主導的傳統。
舉個例子,莎士比亞被西方人稱為詩人,并不是因為他寫了100多首十四行詩,而是因為他寫了很多著名的戲劇。
而換在中國,關漢卿、馬致遠的戲劇再成功,他們也不可能被稱為詩人。
總的來說,西方文學傳統起源于古希臘的悲劇,中國文學傳統起源于先秦的抒情歌謠。
西方的文學成就是以戲劇為標準的,中國古代的文學成就是以詩歌為標準。
我籠統的寫了2點,因為這牽扯到很多文學理論和文學史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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