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的下一句?
成語詞目: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發音: yù jiā zhī zuì,hé huàn wú cí 解釋: 欲:要;患:憂愁,擔心;辭:言辭,指借口。
要想加罪于人,不愁找不到罪名。指隨心所欲地誣陷人。
出處: 《左傳·僖公十年》:“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 示例: “可是,老徐,李自成沒有什么罪名,咱們收拾了他,對別人怎么說呀?”“~!”(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二十七章) 左傳·僖公十年 【經】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齊。 狄滅溫,溫子奔衛。
晉里克弒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夏,齊侯、許男伐北戎。
晉殺其大夫里克。秋七月。
冬,大雨雪。 【傳】十年春,狄滅溫,蘇子無信也。
蘇子叛王即狄,又不能于狄,狄人伐之,王不救,故滅。蘇子奔衛。
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 晉侯殺里克以說。
將殺里克,公使謂之曰:“微子則不及此。雖然,子弒二君與一大夫,為子君者不亦難乎?”對曰:“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臣聞命矣。”
伏劍而死。于是ぶ鄭聘于秦,且謝緩賂,故不及。
晉侯改葬共大子。 秋,狐突適下國,遇大子,大子使登,仆,而告之曰:“夷吾無禮,余得請于帝矣。
將以晉畀秦,秦將祀余。”對曰:“臣聞之,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
君祀無乃殄乎?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圖之。”君曰:“諾。
吾將復請。七日新城西偏,將有巫者而見我焉。”
許之,遂不見。及期而往,告之曰:“帝許我罰有罪矣,敝于韓。”
ぶ鄭之如秦也,言于秦伯曰:“呂甥、郤稱、冀芮實為不?荊糝匚室哉僦汲黿 芍囟鋝患靡印!? 冬,秦伯使冷至報問,且召三子。 郤芮曰:“幣重而言甘,誘我也。”
遂殺ぶ鄭、祁舉及七輿大夫:左行共華、右行賈華、叔堅、騅顓、累虎、特宮、山祁,皆里、ぶ之黨也。ぶ豹奔秦,言于秦伯曰:“晉侯背大主而忌小怨,民弗與也,伐之必出。”
公曰:“失眾,焉能殺。違禍,誰能出君。”
。
欲加之罪的下句是什么?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后人用"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謂欲加害于人,即使無過錯,也可以羅織罪名作為理由。
出自《左傳》,《左傳》是中國古代一部編年體的歷史著作。《左傳》相傳是春秋末期的史官左丘明所著。《左傳》以《春秋》為本,通過記述春秋時期的具體史實來說明《春秋》的綱目。
《左傳》代表了先秦史學的最高成就,是研究先秦歷史和春秋時期歷史的重要文獻,對后世的史學產生了很大影響,特別是對確立編年體史書的地位起了很大作用。
而且由于它具有強烈的儒家思想傾向,強調等級秩序與宗法倫理,重視長幼尊卑之別,同時也表現出“民本”思想,因此也是研究先秦儒家思想的重要歷史資料。
擴展資料
原文
十年春,狄滅溫,蘇子無信也。蘇子叛王即狄,又不能于狄,狄人伐之,王不救,故滅。蘇子奔衛。 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晉侯殺里克以說。
將殺里克,公使謂之曰:「微子則不及此。雖然,子弒二君與一大夫,為子君者不亦難乎?」對曰:「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臣聞命矣。」伏劍而死。
譯文:
十年春季,狄人滅亡溫國,這是由于蘇子不講信義。蘇子背叛周襄王而投奔狄人,又和狄人處不來,狄人進攻他,周襄王不去救援,因此滅亡。蘇子逃亡到衛國。 夏季,四月,周公忌父、王子黨會合齊國的隰朋立了晉惠公。
晉惠公殺死里克表示討好。將要殺掉里克以前,晉惠公派人對他說:“如果沒有您,我就做不了晉君。盡管如此,您殺了兩個國君一個大夫,做您國君的人,不也太難了嗎?”
里克回答說:“沒有奚齊、卓子的被廢,君王怎么能興起?要給人加上罪名,還怕沒有話說嗎?下臣知道國君的意思了。”說完,用劍自殺而死。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表達被冤枉的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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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夫結憤,六月飛霜。 《獄箴》唐·張說
莫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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