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論語》中體現了儒家“推己及人、仁愛詩人”思想的句子是:
2、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
3、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孟子)
4、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孟子)
5、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取義者也。(孟子)
10、子夏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
11、青,取之于藍,而青于蘭;冰水為之,而寒于水。
17、君子泰而不驕,小人驕而不泰;孔子
18、巧言亂德,小不忍則亂大謀;孔子
19、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孔子
20、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于險遠,而人之年罕至焉,故非有其志者不能至也。
21、人之為學有難易乎,學之,則難者亦為易;不學,則易者亦為難;
25、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孔子
26、君子五美: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孔子
30、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 論語
33、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孟子。
孔子名言選錄:
38、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
44、仁遠乎哉,我欲仁,其可仁至矣;
48、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為;
49、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
52、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
56、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
二、在《論語》中 告訴我們要以仁愛之心待人,推已及人的句子是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此語出于《論語·顏淵篇》,是孔子經典妙句之一,亦是儒家文化精華之處。中國的《論語》就如同西方的《圣經》一般,是對一個民族或一個區域文化的概括和統領。《論語》分二十篇,其中的《顏淵篇》主要講述了孔子對“仁”和“恕”的解釋。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指:自己不想要的東西,切勿強加給別人。孔子所強調的是,人應該寬恕待人,應提倡“恕”道,唯有如此才是仁的表現。“恕”道是“仁”的消極表現,而其積極表現便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孔子所闡釋的仁以“愛人”為中心,而愛人這種行為當然就包括著寬恕待人這一方面。《論語》中提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這句話所揭曉的是處理人際關系的重要原則。孔子所言是指人應當以對待自身的行為為參照物來對待他人。人應該有寬廣的胸懷,待人處事之時切勿心胸狹窄,而應寬宏大量,寬恕待人。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給他人,不僅會破壞與他人的關系,也會將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確實應該堅持這種原則,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體現。人生在世除了關注自身的存在以外,還得關注他人的存在,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切勿將己所不欲施于人。
以上所理解的“人”是廣義的,是指大眾,然而《論語》誕生的那個時代“人”的定義通常是指狹義那方面,也就是指士以上的人,和“民”是相對而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前面寫著的是“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這是在同一句話中敘述的,很明顯這里的“民”是指被剝削階級,勞動人民。用現在的語言來說,狹義的“人”是指奴隸主,即剝削階級,而“民”是指奴隸,即被剝削階級,所以這句話當然也就可以理解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種人際關系原則適用于剝削階級,而剝削階級與被剝削階級的關系卻未必如此。這種理解并非無稽之談,也并非完全不具可能性,然而,眾所周知,孔子是鼎力推崇“仁”之士,此處的“人”應當是指廣義的。
孔子所道出這么一句話并非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定理。若凡事都從這個原則出發的話,很多事情都會卡在中間,難以前進。倘若兩人舉槍對峙,生命危在旦夕,甲為正,乙為邪,這時如果甲恪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則,豈不慘哉!甲當然不會想被殺掉,難道就不殺不想被殺的乙了么?任何道理,任何定律都是在一定條件,一定環境下才適合的。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儒家思想的精華,也是中華民族根深蒂固的信條,然而在現實中許多人都不能恪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信條,一切以個人利益為中心,只顧及自身的感受,而忽略了他人的感受。無論是在處理人際關系,還是政治關系方面都應當毫不猶豫地認識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條經久不衰的人際關系原則的重要性。
三、在《論語》中告訴我們要以仁愛之心待人,推已及人的句子是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語出于《論語·顏淵篇》,是孔子經典妙句之一,亦是儒家文化精華之處.中國的《論語》就如同西方的《圣經》一般,是對一個民族或一個區域文化的概括和統領.《論語》分二十篇,其中的《顏淵篇》主要講述了孔子對“仁”和“恕”的解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指:自己不想要的東西,切勿強加給別人.孔子所強調的是,人應該寬恕待人,應提倡“恕”道,唯有如此才是仁的表現.“恕”道是“仁”的消極表現,而其積極表現便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孔子所闡釋的仁以“愛人”為中心,而愛人這種行為當然就包括著寬恕待人這一方面.《論語》中提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這句話所揭曉的是處理人際關系的重要原則.孔子所言是指人應當以對待自身的行為為參照物來對待他人.人應該有寬廣的胸懷,待人處事之時切勿心胸狹窄,而應寬宏大量,寬恕待人.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給他人,不僅會破壞與他人的關系,也會將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確實應該堅持這種原則,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體現.人生在世除了關注自身的存在以外,還得關注他人的存在,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切勿將己所不欲施于人.以上所理解的“人”是廣義的,是指大眾,然而《論語》誕生的那個時代“人”的定義通常是指狹義那方面,也就是指士以上的人,和“民”是相對而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前面寫著的是“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這是在同一句話中敘述的,很明顯這里的“民”是指被剝削階級,勞動人民.用現在的語言來說,狹義的“人”是指奴隸主,即剝削階級,而“民”是指奴隸,即被剝削階級,所以這句話當然也就可以理解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種人際關系原則適用于剝削階級,而剝削階級與被剝削階級的關系卻未必如此.這種理解并非無稽之談,也并非完全不具可能性,然而,眾所周知,孔子是鼎力推崇“仁”之士,此處的“人”應當是指廣義的.孔子所道出這么一句話并非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定理.若凡事都從這個原則出發的話,很多事情都會卡在中間,難以前進.倘若兩人舉槍對峙,生命危在旦夕,甲為正,乙為邪,這時如果甲恪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則,豈不慘哉!甲當然不會想被殺掉,難道就不殺不想被殺的乙了么?任何道理,任何定律都是在一定條件,一定環境下才適合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儒家思想的精華,也是中華民族根深蒂固的信條,然而在現實中許多人都不能恪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信條,一切以個人利益為中心,只顧及自身的感受,而忽略了他人的感受.無論是在處理人際關系,還是政治關系方面都應當毫不猶豫地認識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條經久不衰的人際關系原則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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