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帶電與不顯電性有什么不同
這兩種說法盡管在很多場合中可以認為同義,但在特定的上下文中可能具有不同意義。
通常說的不帶電指宏觀物體中正負電荷完全抵消,整體不呈現凈電荷。對微觀粒子而言,不帶電通常就是指完全不帶電,例如中子、中微子。而中性原子通常就不能說“不帶電”,只能說“不顯電性”或“整體不帶電”,或說“整體不帶凈電荷”等等。
在有些情況下中性原子甚至連“不顯電性”都不能說,例如,考慮兩個中性原子間(當它們靠得較近時)的相互作用時,就不能說它們“不帶電”,或“不顯電性”。兩個中性原子中的電子和電子間、原子核與原子核間、電子和原子核間任何時刻都存在電磁作用,兩個原子之間顯示出顯著的電性作用,化學鍵和分子間力主要來自于這種電性作用(盡管中性原子整體上看起來不帶電)。原子間的距離只有達到原子直徑大小附近時,這種電性作用才顯著,離得稍遠(兩三個直徑以外)就很小或幾乎沒有了。
宏觀物體內部雖然存在大量的電子和質子,但兩個物體之間的距離通常遠遠大于原子直徑,故而不帶凈電荷的宏觀物體之間近乎完全不存在電性作用。
當兩個宏觀物體接觸較緊密時,它們的表面原子之間可以發生明顯的電磁作用。摩擦力、彈力這些宏觀力實際上都是微觀電磁力的總體表現。因此不帶電宏觀物體也并不是任何時候都不顯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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