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處理主要有那幾個途徑處理?
1:行政調解,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原則是要醫患雙方自愿,一方對另一方不得強制要求!。
2、到法院訴訟:在法律范圍內維護好自己的正當權利,如對方確實侵犯了你的正當權益,在法律面前就不得不低頭!!!
醫療糾紛怎么和解
患者可以在醫院內和解、也可以到醫調委去調解,還可以去法院起訴。這實際上涉及醫療糾紛處理的三種方式:和解、調解和訴訟。1、可以要求醫院當事科室或當事醫生,說明、解釋病情,了解醫院對患者整個診療過程,為將來訴訟或調解做好準備。2、調解,這里主要指在醫療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雙方基于自愿進行的處理。同樣此種糾紛解決方式,同樣受到賠償金額的限制,雙方分歧爭議較大,患者要求的賠償金額較高時不適用。3、訴訟是最后途徑、也是最權威的解決途徑,對爭議的處理是一錘定音的,但也是最耗時、耗力的解決方式。
遇醫療糾紛怎么處理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醫患糾紛可以通過三種途徑解決:1、自行協商。醫患雙方可以自主自愿地進行協商處理,所達成的協議只要不是受脅迫所簽或存在重大誤解,其協議是合法有效的。這種處理方式對醫患雙方來說無疑都是最優選擇,不僅利于改善醫患關系,而且醫院的聲譽也不會受到太大影響。2、行政解決。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對醫患糾紛進行調解。3、第三種途徑就是司法裁決。但醫療事故引發的醫患糾紛與非醫療事故引發的醫患糾紛的法律適用是不盡相同的,前者需適用醫療事故條例進行裁決,而后者則依照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予以裁判。
醫療糾紛怎么協商解決
醫患雙方選擇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應當在專門場所協商,不得影響正常醫療秩序。醫患雙方人數較多的,應當推舉代表進行協商,每方代表人數不超過5人。協商解決醫療糾紛應當堅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則,尊重當事人的權利,尊重客觀事實。醫患雙方應當文明、理性表達意見和要求,不得有違法行為。協商確定賠付金額應當以事實為依據,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對分歧較大或者索賠數額較高的醫療糾紛,鼓勵醫患雙方通過人民調解的途徑解決。醫患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的,應當簽署書面和解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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