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父親原來指望我學法律,但是我卻一心想去航海。
有一天,我去赫爾城,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親的船到倫敦去,再沒有什么比這更讓我動心了,我必須跟他而去——這是1651年的8月,當時我十九歲。
船剛駛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風浪,使我感到全身說不出的難過,心里十分恐怖。
我在痛苦的心情中發了誓,假如上帝在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陸地后,就一直回到我慈愛的父母身邊,從此一定聽從他們的忠告辦事。
可是第二天風停了,浪也歇了。
太陽西沉,繼之而來的是一個美麗可愛的黃昏,這時又喝了我的同伴釀的一碗甜酒,我就把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決心丟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的這種習性給我的一生招來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動常給我帶來災難,可我總不肯在災難來臨的時刻乘機悔改。
待到危險一過去,就忘掉了所有的誓言,又不顧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無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風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過幾次不同的冒險。
在去非洲的幾內亞做生意時,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盜船俘虜,被賣為奴隸,經過許多危險,我逃到了巴西。
第二章:
經過許多危險,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獨自經營一個甘蔗種植園,生活過得很順遂。
可這時我卻又成了誘惑的犧牲品。
巴西因為人工不足,有幾個種植園主知道我曾為做生意而到過非洲的一些奴隸市場口岸,他們竭力哄誘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帶去為他們的種植園買些黑奴回來。
聽從壞主意,人就會倒霉。
我們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個無名島上觸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個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條命。
當時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煙斗和一個盒子里裝的一點兒煙草。
待到我的體力恢復,可以走路了時,我就沿著海岸走去。
使我大為高興的是,我發現了淡水。
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煙草放在嘴里解餓。
我就在一棵樹上棲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覺振作了精神,海上風平浪靜。
但最叫我高興的是我看見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離海岸很近,我發現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
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兩只貓,再沒有別的生物。
不過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這樣,我就干了起來。
為了把那些東西運到這個島的一個水灣里,我專門制造了一只木筏,還把島上有淡水而且比較平坦的一塊高地作了我的住所。
面包、大米、大麥和小麥、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圓木、繩子—— 所有這些,再加上幾支滑膛槍、兩支手槍、幾支鳥槍、一把錘子,還有——那是最沒有用的——三十六鎊英幣。
所有這些東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兩次退潮之間一一從船上運到了岸上。
到了第三十天夜里,我的搬運工作做完了,我躺下來時,雖然像平常一樣害怕,但我心里也滿懷感恩之情,因為我知道,我已為以后對付這個荒島作好了準備而心里感到踏實了。
第三章:
島上有不少野果樹,但這是我過了好久才發現的。
島上還有到處亂跑的山羊,但要不是我從船上取來了槍支彈藥,它們對我又有何好處呢?因此,我有理由感謝仁慈的上帝,讓船擱在海岸邊,直至使我搬來了對我有用的一切東西。
要想確保我能在這個島上生存下來,還有許多事情要做。
我盡可能地相繼辦了幾件我非辦不可的事。
但是我的努力并非總是交上好運道。
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麥和稻子的種子時,這些寶貴的存貨就浪費了一半,原因是播種得不是時候。
我辛辛苦苦花了幾個月工夫,挖了幾個地窖以備貯存淡水。
花了四十二天時間,才把一棵大樹砍劈成我的第一塊長木板。
我起勁地干了好幾個星期,想制造一個搗小麥的石臼,最后卻只好挖空了一大塊木頭。
第四章;
我足足花了五個月工夫,砍倒一棵大杉木,又劈又削,讓它成了一只很像樣的獨木舟,以備用來逃離這個小島,可結果卻因為怎么也沒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丟棄了。
不過,每一樁失敗的事,都教給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識。
至于自然環境,島上有狂風暴雨,還有地震。
我那時也對一切都適應了。
我種植和收獲了我的大麥和小麥;我采來野葡萄,把它們曬成了很有營養的葡萄干;我飼養溫馴的山羊,然后殺了吃,又熏又腌的。
由于食物這樣多種多樣,供應還算不差。
第五章;
如此過了十二個年頭,其間,島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從來沒見到過一個人跡。
這樣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灘上偶然發現了一個人的光腳印。
我當時好像挨了一個晴天霹雷。
我側耳傾聽,回頭四顧,可是什么也沒聽見,什么也沒看見。
我跑到海岸上,還下海去查看,可是總共就只有那么一個腳印!我驚嚇到了極點,像一個被人跟蹤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處。
一連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第六章:
這是人怕人的最好說明!經過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環境相抗爭,竟然會因一個人的一只腳印而恐怖不安!但事情就是這樣。
經過觀察,我了解到這是那塊大陸上的那些吃人生番的一種習慣。
他們把打仗時抓來的俘虜帶到這個島上我很少去的那個地方,殺死后大吃一頓。
第七章;
有一天早晨,我從望遠鏡里看見三十個野蠻人正在圍著篝火跳舞。
他們已煮食了一個俘虜,還有兩個正準備放到火上去烤,這時我提著兩支上了子彈的滑膛槍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們跑了去,及時救下了他們來不及吃掉的一個俘虜。
我把我救下的這個人起名為"星期五",以紀念他是這一天獲救的,他講話的聲音成了我在這個島上二十五年來第一次聽到的人聲。
他年輕,聰明,是一個較高級的部族的野蠻人,后來在我留在島上的那段時間,他始終是我的個可靠的伙伴。
在我教了他幾句英語后,星期五跟我講了那大陸上的事。
我決定離開我的島了。
第八章;
我們制造了一只船,這次不是在離海岸很遠的地方造。
正當我們差不多已準備駕船啟航時,又有二十一個野蠻人乘著三只獨木船,帶了三個俘虜到這個島上來開宴會了。
其中一個俘虜是個白人,這可把我氣壞了。
我把兩支鳥槍、四支滑膛槍、兩支手槍都裝上雙倍彈藥,給了星期五一把小斧頭,還給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帶上了大刀,我們沖下山去,把他們全殺死了,只逃走了四個野蠻人。
俘虜中有一個是星期五的父親。
那個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幾年看見的那艘在我的島上觸礁的船上的一個幸存者,當時我還從那艘船上取來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幣,但對這些錢我毫不看重,因為它們并不比沙灘上的許多沙子更有價值。
最后;
我給了那個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親槍支和食物,叫他們乘著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難的水手們帶到我的島上來。
正在等待他們回來時,有一艘英國船因水手鬧事而在我的島附近拋了錨。
我幫那位船長奪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國。
我們走時帶走了兩個也想回英國去的老實的水手,而讓鬧事鬧得最兇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島上。
后來,那些西班牙人回來了,都在島上居留了下來。
開始時他們雙方爭吵不和,但定居后,終于建立起了一個興旺的殖民地,過了幾年,我有幸又到那個島上去過一次。
我離開那個島時,已在島上呆了二十八年兩個月二十九天。
我總以為我一到英國就會高興不盡,沒想到我在那里卻成了一個異鄉人。
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遺憾了,要不我現在可以孝敬地奉養他們,因為我除了從那艘西班牙船上取來的一千二百個金幣之外,還有兩萬英鎊等待著我到一個誠實的朋友那兒去領取,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長,在我去干那項倒霉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經營我在巴西的莊園。
正是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島上住了二十八年。
我見他如此誠實,十分高興,我決定每年付給他一百葡萄牙金幣,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給他兒子五十葡萄牙金幣,作為他們終生的津貼。
我結了婚,生了三個孩子,我除了因為要到那個上面講的我住過的島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沒作漫游了。
我住在這兒,為我不配得到的享受而心懷感激,決心現在就準備去作一切旅行中最長的旅行。
如果說我學到了什么的話,那就是要認識退休生活的價值和祈禱在平靜中過完我們的余日。
《魯濱孫漂流記》 全書梗概;
主人公魯濱孫,是個資產階級出身的青年,他不喜歡安逸平庸的家庭生活,不顧家人勸阻,幾次外出經商冒險。
一次前往非洲販賣黑人,途徑南美洲海岸船觸礁遇難,水手船客全部淹死,只有他一人幸存。
他爬上一個荒蕪人煙的孤島,從此開始了長達28年的孤島生活。
魯濱孫自制了一只簡單的木筏,從觸礁的船上將各種生活用品包括槍支彈藥,運到島上,然后搭起一個帳篷作為暫時棲身之所。
他每天在日記里記下自己的遭遇和活動,并且不忘記讀《圣經》,感謝上帝對自己的拯救。
他逐漸學會各種手藝,找到一個永久性的山洞作住所,并制作了一些簡陋的家具,捕獵馴養動物,種植莊稼等,使自己的生活條件不斷得到改善。
但他仍感到不安全,時刻警惕著意外的侵犯。
12年以后的一天,魯濱孫在海灘上突然發現了人的腳印,他留心觀察,過了很久又發現人體殘骸,他意識到有食人的野蠻人來過島上。
但又過了很久,果然發現一群食人族的野蠻人來到島上,準備把帶來的幾個俘虜殺死吃掉。
魯濱孫開槍打死幾個野蠻人,救了一個俘虜,這天是星期五,便給這俘虜取名為“星期五”,收他作自己的奴隸。
魯濱孫讓“星期五”皈依基督教,學說英語,以便和他交談。
“星期五”告訴他,還有17個白人被囚在島上作奴隸。
魯濱孫決定去營救他們。
但是剛搭上自制的獨木舟出發,又來了一群帶著俘虜的野蠻人,魯濱孫和“星期五”向他們發起進攻,殺死了許多野蠻人,并救出兩個俘虜,其中一個便是“星期五”的父親,父子喜得團聚。
魯濱孫又派他倆駕上那只新造的小船去營救其余的白人俘虜,以積聚力量造更大的船返回文明世界。
后來,一艘英國船從孤島經過,船上水手暴亂并把船長拋到岸上。
魯濱孫帶領“星期五”,幫船長將船奪回,他們也結束了孤島生活,乘這艘船返回英國。
魯濱孫回到老家,他已成為擁有幾千英鎊現金的富翁,并結婚生子,但仍不停止航海經商。
一次出航東印度群島,船經他以前生活過的孤島,發現西班牙人和英國水手在島上繁衍生息,他看了滿意地離去。
追問
有木有自己寫的,不要復制的。
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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