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我找描寫獨角獸的的段落
獬豸
獬豸(xiè zhì),也稱解廌或解豸,是古代傳說中的異獸,體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類似麒麟,全身長著濃密黝黑的毛,雙目明亮有神,額上通常長一角,俗稱獨角獸。它擁有很高的智慧,懂人言知人性。它怒目圓睜,能辨是非曲直,能識善惡忠奸,發現奸邪的官員,就用角把他觸倒,然后吃下肚子。當人們發生沖突或糾紛的時候,獨角獸能用角指向無理的一方,甚至會將罪該萬死的人用角抵死,令犯法者不寒而栗。帝堯的刑官皋陶曾飼有獬豸,凡遇疑難不決之事,悉著獬豸裁決,均準確無誤。所以在古代,獬豸就成了執法公正的化身。
獬豸與法的不解之結,還可從古代“法”字的結構得到解答,古體的“法”字寫作“灋”,而“廌”即為獬豸,“廌法”二字合為一體,取其公正不阿之意,所以從水,取法平如水之意。獬豸作為法律象征的地位就這樣被認定下來。由“灋”到“法”,“廌”字雖然已被隱去,然而它象征的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并沒有消失。
畢竟是傳說,不曾有人親眼見識獬豸究為何物,因而引出人們諸多想像,有人認為它象鹿,有人稱它似牛,更多的說法還是羊。除了相關的古籍如《后漢書》、《論衡》、《五雜組》等記述之外,考古發現,秦之前文物中的獬豸都是一角羊的造型,牛形獬豸則出現在東漢之后。
作為中國傳統法律的象征,獬豸一直受到歷朝的推崇。相傳在春秋戰國時期,楚文王曾獲一獬豸,照其形制成冠戴于頭上,于是上行下效,獬豸冠在楚國成為時尚。秦代執法御史帶著這種冠,漢承秦制也概莫能外。到了東漢時期,皋陶像與獬豸圖成了衙門中不可缺少飾品,而獬豸冠則被冠以法冠之名,執法官也因此被稱為獬豸,這種習尚一直延續下來。至清代,御史和按察使等監察司法官員都一律戴獬豸冠,穿繡有“獬豸”圖案的補服。
顯然,獬豸形象是蒙昧時代以神判法的遺跡。進入近代,仍將其視為法律與公正的偶象。
與此相類似,在西方,獨角獸也被認為是純潔的象征。人們認為它的角的力量能夠壓制任何道德敗壞的事情。同時有貞潔的含義,是完美騎士的代表.
關于獨角獸的詩歌
獬豸,為中國上古傳說中的一種神獸,它似羊非羊,似鹿非鹿,頭上長著一只角,故又俗稱獨角獸。
在中國古代的法律文化中,獬豸一向被視為公平正義的象征,它怒目圓睜,能夠辨善惡忠奸,發現奸邪的官員,就用角把他觸倒,然后吃下肚子。當人們發生沖突或糾紛的時候,獨角獸能用角指向無理的一方,甚至會將罪該處死的人用角抵死。令犯法者不寒而栗。自古以來被認為是驅害辟邪的吉祥瑞物。
此處引用獬豸的形象,取意于對中國傳統司法精神的繼承。
辭海解釋:
傳說中的異獸名,能辨曲直,見人斗即以角觸不直者,聞人爭即以口咬不正者,見《異物志》。
《后漢書·輿服志下》:"獬豸,神羊,能辨別曲直,楚王嘗獲之,故以為冠。"后亦用以指執法者。
獬豸冠:古代執法官吏戴的帽子《后漢書·輿服志下》:"[法冠]執法者服之……或謂之獬豸冠。"
關漢卿《玉鏡臺》第一折:生前不懼獬豸冠,死來圖畫麒麟像。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正義女神忒彌斯是法律的象征。從中世紀始,這位手持天平與利劍,蒙著眼睛的女神,就棲息在城市法院的屋檐之上,居高臨下,支撐著西方文明對于法律的信仰。在中國,法律的象征則是獬豸(讀xiè zhì)。
出身——未解之謎
獬豸,也稱廌或解豸,是古代傳說中的神獸,它頭生一角,追隨在中國首任“大法官”皋陶左右,能辨明善惡忠奸、是非曲直,遇到不平,則用角抵之,是最好的法官。正因為此,從誕生之日起,獬豸就與法結下了不解之緣,也成就各種法學教材對于“法”字的造字結構的解釋:古體的“法”寫作“灋”,所以從水,取法平如水之意,而“廌”,則為獬豸,遇到不直之人,則“去”之。獬豸作為法律象征的地位就這樣被認定下來。可傳說畢竟是傳說,不曾有人親眼得見,獬豸的尊容自然引發了學者們無窮的想像力,也留下了幾個不同的版本。《史記集解》認為它是黃帝時代神仙所贈的神鹿,而《說文解字》則指稱它長相酷似牛,而后世流傳最為廣泛的還是神羊說。除了相關的古籍如《后漢書》、《論衡》、《五雜組》外,還有一些相關的考古發現——在秦之前文物中的獬豸,基本上都是一角之羊的造型,而其他形象如牛形獬豸則出現在東漢后,由此認定神羊說更接近事實。
在真身為何都不能確認的情況下,就認定獬豸的存在,不免有道聽途說之嫌。明代一位謝姓學者就對獬豸頗不以為然,他撰文說:很多法官沒有神獸傍身,卻仍有斷案如神之名。而作為他們前輩的皋陶,堂堂審判之神,居然要依賴神獸成就自己的名聲,豈不荒唐?按照這樣的邏輯,既有獬豸,又何用皋陶?
形象——深入人心
然而作為中國傳統法律的象征,獬豸一直受到歷朝歷代的追捧。獬豸頻繁地出現在廟堂之上,風光無限。在春秋戰國時期,相傳楚王得一獬豸,并制成了獬豸冠,帶于頭上,取能辨曲直之意。這種獬豸冠呈現高桶狀,形如“鐵柱卷”。此后上行下效,這種樣式的冠在楚國成為時尚。秦代執法御史帶著這種冠,漢承秦制也概莫能外。到了東漢時期,皋陶像與獬豸圖成為了衙門必備的裝飾品,而獬豸冠則被冠以法冠之名,執法官也因此被稱為獬豸。這種習慣一直延續下來,清代,御史和按察使等監察、司法官員都一律穿繡有“獬豸”圖案的補服。
獬豸作為“任法獸”的形象如此深入人心,就連東坡先生也拿獬豸做文章。東坡先生的《艾子雜說》中就有“獬豸辨奸”的故事,故事的內容是齊宣王與艾子的一次聊天。
這天,齊宣王問艾子,先生可曾聽說古代有一種叫做獬豸的動物?艾子回答說,堯帝時代曾經有過這樣一種兇猛的動物,被飼養在宮廷之中。它最大的特點是能分辨忠臣與奸臣,如果遇到奸臣,就用角把它放倒,變成自己的大餐。接下來艾子的話則更為辛辣,他說,如果朝堂之上仍有獬豸這種神獸在,那么它肯定不缺食物果腹。
東坡先生巧妙地借用獬豸的特性,來諷喻當時的吏治,可謂意味深遠。
由“灋”到“法”,獬豸雖然已在“法”字中被隱去,然而它象征的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卻不能被舍棄。
求高達獨角獸里出現過的一些名言.
巴納吉的父親:人不同于動物,人不該死的一文不值!但我們這些成年人卻導演了太多無謂的犧牲。不僅如此,還蠶食地球,向宇宙索要排泄口。現在!到了人類進行自律并找回尊嚴的時候,為繼承百年前遺留下的希望
巴納吉:傾其蘊藏的可能性將人類獨有的力量和善良昭示給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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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因為理解不同都有自己喜歡的臺詞,自己耐心找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