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條幅標語
我是一個通過法律途徑討款不成的過來者,首先起訴交了拖欠工程款的3%作為訴訟費,再過3-6個月等法院通知對方上庭。
開庭后如果對方沒出庭,法院會要求你出示很多證據(我當時法院要我證明簽合同的那個人就是欠我款的公司的,有些物料是對方沒跟物業溝通好,物業不給裝,法院也要我出示證據證明是物業不給裝。還有甲方因消防不過關,有些沒安裝到的,法院也要我去消防出示證明,證明那里是不給裝的。
好多無理的證明。最后我問法院,如果勝訴,我能不能拿到我的錢。
法院給我的答復是,他們沒能力承諾給我追討到工程款,只能給一個公平的判決,我再問法院,如果對方在我起訴的時候,將他公司的物業轉到其他人名下,到時候是不是追不到工程未,法院說他們沒能力阻止任何公司變更工商信息。也就是說如果經過半年的訴訟,結果贏了,對方卻把物業轉了給別人,你就一分錢也拿不到!!!!真實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