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這些短語內部的結構關系應該如何確定?動詞后如果既有賓語,又
“稱他們英雄”中的“他們英雄”是雙賓語,整個短語是述賓短語;“稱他們是英雄”中的“稱”后面不是賓語,整個短語是一個兼語短語。
“稱”是一個表示稱謂義的動詞,可以有兩種不同的用法,這兩種用法究竟有什么區別呢?我們可以從下面三點看出二者的不同: (1)從語義上看,雙賓語兩個賓語各自和動詞發生關系,它們互相之間沒有結構上的關系,如上例中“他們”和“英雄”都只與“稱”發生關系,而“他們”與“英雄”之間不能構成任何結構關系,如既不是偏正關系,也不能是同位關系。 而兼語短語中動詞后的兩個體詞性成分之間是一種主謂關系,和動詞之間是一個述賓短語和一個主謂短語的套迭。
(2)從形式上看,雙賓語里兩個體詞性成分之間不能有其他成分出現,而兼語短語兩個體詞性成分之間一定要出現一個動詞。因此,“稱他們英雄”在“他們”和“英雄”間加上“是、為”等,就改變了結構關系。
再比如,“教他英語”和“教他學英語”也是不同的,后面一例是一個兼語短語,因為“他”和“英語”之間有動詞“學”。 (3)從動詞的性質看,兼語短語中的動詞,常帶有使令義,而能帶雙賓語的動詞,無論是表示給予義的,這是表示取得義的,都不帶有使令意義。
一般說來,這兩類動詞是不會發生混淆的,有糾葛的只是一部分,如“稱、叫、罵”一類帶有稱謂義的動詞(“教”是一個較特殊的表示給予義的動詞,所以也可能出現既能做雙賓語的動詞,也能做兼語短語中的動詞力兩種情況)。用上述(1)(2)兩種辨析方法,基本上就能區別出這些稱謂義動詞在雙賓語句和兼語句中的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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