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在小學減輕學生過重負擔的緊急通知》中規定:
1、嚴禁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組織學生訂購教育部和省教育廳《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以外的教學用書和學具。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節假日、寒暑假等課余時間組織學生補課或上新課,更不能搞有償補課。
3、任何學校不能以任何名義出租教室補課,在職教師不得以任何名義到社會力量辦學機構任教。
擴展資料:
建國多少年來,補課一直都是無償的;這是教師對學習功課沒有完成學生的一種及時補救,以免一些學生落下課程,造成留級等現象。
隨著教育的“產業化”思潮的影響,市場經濟的影響,自1995-2000這幾年的時間,逐漸產生了較為普遍的問題,就是有償補課。
有償補課分為兩種:一是由學校集體組織補課。
二是有高考和中考任務的學科,由把高三、初三教學“關”的任課教師等,對一些對考試成績有更高要求的家長的孩子,進行補課。
這些補課都是有償的,甚至是高價的。
由此,造成社會對學校、教師所謂“人類靈魂工程師”形象的質疑和蔑視。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網:關于在小學減輕學生過重負擔的緊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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