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法律權威的基本要求:
(1)信仰法律。
應當相信法律、信奉法律,樹立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牢固觀念,增強對法律的信任感、認同感。
法律要發生作用,全社會都要信仰法律。
(2)遵守法律。
要用實際行動捍衛法律尊嚴,保障法律實施。
參與社會活動,實施個人行為,都要以法律為依據,不得違反法律規范。
(3)服從法律。
應當擁護法律的規定,接受法律的約束,履行法定的義務,服從依法進行的管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維護法律。
爭當法律權威的守望者、公平正義的守護者、具有良知的護法者。
擴展資料
法律的作用:
明示作用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人們,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
違法者將要受到怎樣的制裁等。
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立法和普法工作來實現的。
矯正作用
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強制執行力來機械地校正社會行為中所出現的一些偏離了法律軌道的不法行為,使之回歸到正常的法律軌道。
像法律所對的一些觸犯了法律的違法犯罪分子所進行的強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違法行為得到了強制性的矯正。
預防作用
對于法律的預防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明示作用和執法的效力以及對違法行為進行懲治力度的大小來實現的。
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們知曉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們的日常行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絕對禁止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法律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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