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文有哪些常見的專用詞語
主旨不明所謂主旨不明是指公文主旨表達不符合單一、鮮明、確切的要求。
例如:某一公文中表達了多層意思,但未明確真正的主旨;擬文者的態度不明,肯定、否定或表揚、批評,模棱兩可,含糊不清;主旨包含的意見、主張等,雖然正確,但不講究分寸,未注意相近句義及詞義的區別選擇,或所指的人員、事件和范圍不清楚,針對性不強等。提示:草擬公文前,首先要確定主旨,要將主旨直截了當、準確地表達清楚,并盡可能地通過標題清晰地表達行文主旨,以引起受文單位的重視。
層次不清例如:某一請示中,反映“基本情況”的部分中含有需解決問題的建議,而在“有關意見或建議”部分中又闡述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該問題的必要性等,或“請示事項”與其他內容糅雜在一起,未作為相對獨立的部分明確表述,使上級單位在辦理過程中,需要重新歸納。提示:安排公文結構時,應當按不同文種的要求和特點,采用恰當的結構方式,并注意對相同的部分(意思)加以集中,不同的部分(意思)加以區分。
二、3.公文有哪些常用的專用詞語
公文常使用的專用詞語: 1.稱謂語。
即公文中對不同的行文對象的特定稱謂用語。 常見的有“貴”、“該”、“各”、“本”、“我”、“你”、“他”等。
寫作時,應當根據不同的行文方向和隸屬關系,恰當選用,不可隨意為之。 2.起首語。
即公文的開篇語,它在文中的位置,關系重大。公文寫作不可不重視起首語的運用,因為它是行文先鋒(開頭)的“尖兵”,直接關系到全篇公文的命運。
公文中常用的起首語大體上可分為四類: 其一,表目的的,如“為”、“為了”等; 其二,表根據的,如“根據”、“遵照”、“按照”、“依照”等; 其三,表原因的,如“鑒于”、由于”、“隨著”等; 其四,表態度、方式的,如“茲定于”、“茲有”、“茲派”、“茲將”、“茲介紹”、“欣聞”、“欣悉”等。 3.經辦語。
常用的有“擬”、“擬定”、“擬于”、“擬子”、“草擬”;“布置”、“部署”、“計劃”、“決定”、“安排”、“審定”、“審核”、“審批”、“審簽”、“批閱”、“批復”;“出示”、“出具”、“賦予”、“付諸”、“會同”、“會簽”、“會審”、“會晤”;“實施”、“施行”、“公布”、”頒布”、“發布”、“頒發”、“頒行”;“報請”、“報告”、“報批”、“報呈”、“呈請”、“呈閱”、“旱簽”;“遞交”、“申報”、“遞送”、“送審”、“傳閱”、“提請”;“準予”、“簽發”、“簽署”、“簽證”、“簽字”;“業已”、“業經”、“報經”、“業于”,等等。這類專業術語數量頗多,不勝枚舉。
4.時間語。 常用的有“最近”、“目前”、“不久前”、“迅即”、“時限”、“時效”、“時宜”、“頃刻”、”過去”、“現在”等等。
這些時間語,多系表量模糊而表意準確的模糊語言。 5。
期清浯。 常用的有“請”、“務請”、“懇請”、“即請”、“請子”、“請示”;“希”、“希望”、“務希”、“即希”、“尚希”、”尚祈”、“尚盼”、“尚望”;“接洽”、“商洽”、“商定”、“商議”、“商酌”;“須即”、“須經”、“務須”、“應子”、“應當”、“悉力”、“悉心”等。
6.向問浯。 常用的有“當否”、“妥否”、“可否”、“是否可行”、“是否同意”、“是否妥當”、“意見如何”等。
7.表意語。 常用的有“應”、“擬”、“責成”、“批準”、“同意”、“欠妥”、“不妥”、“照辦”、“禁止”、“取消”、“力戒”、“力避”、“切勿”、“切記”、“嚴懲”、“嚴厲”、“查詢”、“查勘”、“查證”、“酌定”、“酌辦”等。
8.謙敬語。 常用的有“承”、“承蒙”、“不勝”、“大力”、“通力”等。
9.過渡語。即公文層次或段落以及語句前后之間的連綴語。
常用的有“為 此”、“現將”、“特作”、“基于”、“對此”、“據此”、“總之”、“由此觀之”等。 10.結尾語。
即位于公文結尾部分的固定性語句,具有使行文顯得簡潔凝煉、典雅莊重的功用。 常用的有“此令”、“此復”、“特此通知”、“特此報告”、“希照此辦理”、“請即遵照執行”、“現予公布”,“妥否,請批示”、“請予函復”、“為荷”等。
除此之外,公文中還要運用大量的文言詞語,如“擬請”、“承蒙”、“為荷”、“茲有”、“值此”、“經由”、“貴(廠)”、“此布”、“是否”、“為此”、“尚”、“悉”、“若干”等,不勝枚舉。這些文言詞語多是由古漢語發展演變而成,并且經過長期發展,在公文中使用廣泛,且具有專門性。
三、找公文常用詞匯
公文常用詞語匯釋表 A[按期] 依照規定或預定的期限。
[按時] 依照規定或預定的時間。 B[頒布] (鄭重地)發布。
頒:發下;布:公布。一般用于黨政領導機關及領導人公布法令、條例及其他重要的法規性文件。
[頒發] ①發布(命令、指示、政策等)。②授予。
一般用于上級機關發給下級機關或個人獎章、獎狀、獎品、獎金及其他獎勵物品。[報經] (向上級)報告并經由(上級處理)。
[報批] (向上級)報告并請求予以批準。[報請] (向上級機關或有關部門)報告并請示。
[報送] (將有關材料向上級機關)呈報并發送。[比照] 按照已有的(法規、制度、標準、方法、格式等)相比擬對照著行事。
[必需] 一定要有的,不可缺少的。[必須] 表示事理上和情理上的必要,一定要。
[不貸] 不予寬恕。貸:饒恕。
[不盡] 不完全是;未必。如:不盡如此。
[不勝] 非常;十分(用于感情方面)。如:不勝感激。
[不至于] 表示不會達到某種程度。[不致] 不會引起某種后果。
C[參考] 利用有關材料幫助了解情況。[參照] 參考并仿照或依照(方法、經驗等)。
[查辦] ①檢查辦理情況并加以督促。②查明犯罪事實或錯誤情況加以處理。
[查處] ①調查處理。②檢查處罰。
[查復] 調查了解后作出答復。[查收] 檢查或清點后收下。
[查照] 示意對方注意文件內容,并按照文件內容辦事。[此布] 就這些內容予以公布。
用在布告類公文正文的后面,另起一行,不加標點。[此復] 就此答復。
用于復函、批復等公文的后面,另起一行,不加標點。[此令] 就此命令。
用于命令性文件正文的后面,另起一行,不加標點。[此致] 在此致以(祝愿性的話語)。
一般用于信函正文的后面,另起一行,不加標點。 D[大概] 不十分精確或不十分詳盡;大致的內容或情況。
[大體] 大致;就多數情形或主要方面說。E[額外] 超出規定的數量或范圍。
F[發布] 發布(命令、指示、新聞等)。[反應] 某種事物所引起的意見、態度或行動。
[反映] ①反照,比喻把客觀事物的實質表現出來。②把客觀情況或別人的意見等告訴上級或有關部門。
[奉告] 告訴。奉:敬詞,用于自己的舉動涉及對方時。
如:無可奉告(常用于外交辭令)。[付諸] “把它用在……”或“用它來……”。
付:交給;授予。諸:文言詞,是“之于”的合音詞。
如應用文中常用的“付諸實施”,“付諸行動”。 G[給以] “給之以……”的省略,后面必須帶賓語,其賓語多為抽象事物。
如獎勵、幫助等。[公布] (政府機關的法律、命令、文告,團體的通知事項)公開發布,使大家知道。
[貴] 敬辭,對對方的地域、單位及其他與之有關事物的尊稱。在與平行機關或不相隸屬單位之間公文往來時,常以“貴”代替“你的”、“你們的”,表示對對方的尊重。
常見于信函中。 H[函復] 通過信件(公函或便函)進行答復。
常用作結束語。也有寫作“函答”的。
[函告] 用書信告知有關情況。 J[鑒于] 覺察到;考慮到。
[屆時] 到時候。[謹啟] 恭敬地陳述。
用于信函下款末尾的敬辭。 K[考查] 用一定的標準來檢查衡量(行為、活動)。
[考核] 考查審核。 L[濫用] 胡亂地、過度地使用。
[蒞臨] 來到;來臨(多用于貴賓)。[屢次] 多次;一次又一次。
M[明文] 用文字表達出來的;見于文字的(規定),明文規定一般指見于文字,業已公布的法律、規章等。 N[擬定] 起草制定。
參見[制定]。[擬訂] 起草制訂。
參見[制訂]。[擬用] 準備采用;打算使用。
P[批示] (上級對下級的公文)以書面形式表示意見。[批轉] 上級機關在下級機關的公文上寫上向其他有關下級單位轉發的批語。
Q[簽訂] 訂立合同或條約并簽字。[簽發] 由主管人審核同意后,簽名正式發出(公文、證件等)。
[簽署] 在重要文件上正式簽字。 R[如期] 按照規定的日期或期限。
[如實] 按照客觀實際的本來面目。 S[擅自] 超越權限,自作主張。
[收悉] 收到并已了解。 T[臺鑒] 即請您審閱。
臺:舊時對別人的敬稱,鑒:審閱的意思。一般見于信函。
[推行] 普遍實行;推廣(經驗、辦法等)。 W[為荷] 表示感謝。
荷:承受別人的恩惠。常見于公函祈請語末尾,不單獨使用。
如:請接洽為荷。 X[下達] 向下級發布或傳達(命令、指示等)。
[現行] 現在正在執行的;現在正在發生效力的。 Y[業經] 已經。
同“業已”。[逾期] 超過所規定的期限。
[預期] 預先所期望的。 Z[暫行] 暫時實行的。
[制定] 定出(法律、章程、計劃等)。[制訂] 創制擬訂(方案)。
[茲] 現在。[遵行] 遵照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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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文的規范性詞語主要的那些
主要有:(1)開端用詞,例如“根據、遵照、為了、關于、隨著……”等;(2)稱謂用詞,如“我(處)、你(局)、本(委)、貴(校)”等;(3)期求用詞,例如“擬請、懇請、特、報請、可否請批示”等等;(4)審批、批辦用詞,例如“責成、交辦、試辦、辦理、執行、可行、可辦、同意、照辦、批準、原則同意”等;(5)結尾用詞,如“為荷” 、“特此**”、“為……而努力”、“祝……”等。
對上述一些公文常用詞語,應當根據公文表達的不同對象和不同的行文關系,按照不同需要有選擇地加以使用。
五、高分求:銷售公文常用到的詞
公文語言的詞匯 (一)稱謂語 稱與對方有關的事物常用“你”,如“你省”、“你部”。
如是平行文則宜用敬辭“貴”,如“貴部”、“貴局”、“貴市”、“貴會”、“貴社”、“貴公司”、“貴單位”等。 稱與自己有關的事物常用“我”、“本”,如“我省”、“我部”、“我局”、“本公司”、“本會”等。
公文中間接稱呼有關的人或單位常用“該”,如“該同志”、“該人”、“該地區”、“該單位”等。 (二)起首語 對下級機關或人民團體來文有所批復時,起首常用“關于《……的報告》收悉”、“關于……的電文已悉”等。
《通知》常用“為了……”開頭。 (三)承啟語 在公文的緣由表述完畢后,常用“為此,特作如下通知”、“特此命令你們”等領起下文。
(四)結尾語 是各類公文正式結尾時表收束、強調、祈請等的用語,可用“以上各項,望各地遵照執行”、“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是否有當,請予批復”、“當否,請批示”、“請予審批”、“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各有關部門執行”。 三、公文用詞的特殊性 所謂公文用詞的特殊性,是指公文有一套較常用的專用詞語,這些詞語用起來能體現公文的嚴肅性和準確性。
開頭用語有:“按照”、“為了”、“根據”、“鑒于”、“依照”、“據查”、“關于”、“報告悉”、“電悉”、“奉”、“查”、“前奉”、“據”、“……報稱”、“……電稱”、“制定”、“特派”、“任命”、“茲聘”、“派”、“驚悉”、“閱悉”、“謹悉”等。 結尾用語有:“望”、“請”、“特此函告”、“為盼”、“是否可行”、“當否”、“請批示”、“祈請批復”、“盼回復”、“望遵照執行”、“特此通知”、“請批轉……執行”、“特此布告”、“此復”、”此致”、謹呈”、“謹報告”、“特此電陳”、“此令”、“此批”、“此布”、“為荷”等。
過渡用語有:“為此”、“為此……特……”、“對比……”、“為……”、“結合……”等。 稱謂用語有:“貴省”、“貴局”、“該地區”、“我市”、“我縣”、“本鎮”等。
表時間的模糊詞語有:“最近”、“近期”、“適當時候”、“現在”、“將來”、“曾經”、“同時”、“有時”、“一直”等。 表范圍的模糊詞語有:“有關”、“各部門”、“鄉(縣、市、省)內外”、“國內外”、“左右”、“上下”等。
表條件的模糊詞語有:“在可能的情況下”、“在……情況下”、“在……基礎上”、“符合一定條件”、“在特殊情況下”等。 表數量的模糊詞語有:“許多”、“多數”、“廣大”、“某些”、“有此”,“一些”、“個別”、“部分”等。
表程度的模糊詞語有:“很”、“一般”、“更加”、“進一步”、“基本上”、“顯著”、“一定……”、“較”等。 表頻率的模糊詞語有:“經常”、“不斷”、“有時”、“反復”、“再三”、“多次”、“偶爾”等。
四、公文寫作常用詞語 在長期的公文寫作實踐中,由于行文關系和處理程序的需要,公文逐漸形成了一套常用的專用詞語,現簡要介紹如下: A [按期]按照規定的期限。 [按時]依照規定的時間。
[按語]發文單位批轉或轉發公文時所做的說明或提示。 [按照]依照;據此辦理。
[案卷]分類保存以備查考的文件。 B [頒]發布;頒發。
多用于莊嚴、隆重的場合。 [頒布]公布。
多用于公布重要的法律、規定、條例、命令等。如“頒布法令”、“頒布獎懲條例”。
[頒發]發布;授予。多用于領導機關發布重要文件或向有關單位或人員授獎。
如“本條例自頒發之日起執行”、“頒發獎章和獎金”。 [頒行]頒布施行。
[報呈]用公文向上級報告。如“報呈上級備案”。
[報告]①用書面或口關的形式向上級做正式陳述。 ②用書面或口頭的形式向上級所做的正式陳述。
[報經]上報并已經得到。如“報經上級同意”。
[報批]呈報上級機關請求批準。如“履行報批手續”。
[報請]用書面報告向上級機關請示或請求。 如“報請上級批準”。
[報送]向上級呈報。 [備案]向主管機關報告事由存案以備查考。
如“此事已報上級備案”。 [備查]準備好文件、案卷、圖表等以供查考。
如“存檔備查”。 [本]自己方面的。
可用于機關、團體和個人的自稱,也可用于文件自身。 [本擬]本來打算。
[本應]本來應該。 如“本應從嚴懲處,但念其……” [比照]比較對照(已有的做法或同一范疇的規章制度處理)。
[瀕于]臨近;接近。多用于壞的情況。
如“瀕于破產”、“瀕于絕望”。 [并經]并且經過。
[不啻]不止;如同。 [不法]不守法的;違法的。
如“不法分子”、“不法行為”。 [不日]要不了幾日;幾天之內。
[不失為]還可以算得上;稱得上。“這樣處理,不失為一種好辦法”。
[不時]隨時。如“不時之需”。
[不宜]不適宜。 如“不宜操之過急”。
[不予]不準許;不給。 [布置]對工作、活動做出具體的安排。
[部署]安排、布置(工作或活動)。 C [參見]同“參看”。
[參看]讀一篇文件時參考另一篇。 [參與]參加進去共同進行。
[參閱]同“參看”。 [參照]參考并仿照。
如“參照執行”。 [參酌]參考實際情況,加以斟酌。
如“參酌處理”。 [草擬]起草和撰擬。
如“草擬文件”。 [查]。
六、哪些才是正常的公文用語呢
專 門 用 語1.稱謂詞即表示稱謂關系的詞第一人稱:“本”、“我”,后面加上所代表的單位簡稱。
如:部、委、辦、廳、局、廠或所等。第二人稱:“貴”、“你”,后面加上所代表的單位簡稱。
一般用于平行文或涉外公文。第三人稱:“該”,在應用文中使用廣泛,可用于指代人、單位或事物。
如:“該廠”、“該部”、“該同志”、“該產品”等。“該”字在文件中正確使用,可以使應用文簡明、語氣莊重。
2.領敘詞領敘詞是用以引出應用文撰寫的根據、理由或應用文的具體內容的詞。常用的有:根據□按照□為了□接……□前接或近接……□遵照□敬悉□驚悉……收悉□……查□為……特……□……現……如下應用文的領敘詞多用于文章開端,引出法律、法規以及政策,指示的根據或事實根據,也有的用于文章中間,起前后過渡、銜接的作用。
3.追敘詞追敘詞是用以引出被追敘事實的詞。如:業經□前經□均經□即經□復經□迭經在使用時,要注意上述詞語在表述次數和時態方面的差異,以便有選擇地使用。
4.承轉詞又稱過渡用語,即承接上文轉入下文時使用的關聯、過渡詞語,有:為此□據此□故此□鑒此□綜上所述□總而言之□總之5.祈請詞又稱期請詞、請示詞,用于向受文者表示請求與希望。主要有:希□即希□敬希□請□□望□□敬請□煩請□懇請□希望□要求使用祈請詞的目的在于造成機關之間相互敬重、和諧與協作的氣氛,從而建立正常的工作聯系。
6.商洽詞又稱詢問詞;用于征詢對方意見和反映,具有探詢語氣。有:是否可行□妥否□當否□是否妥當□是否可以□是否同意□意見如何這類詞語一般在公文的上行文、平行文中使用,在使用時要注意確有實際的針對性,即在確需征詢對方的意見時使用。
7.受事詞受事詞即向對方表示感激、感謝時使用的詞語。如:蒙□承蒙屬于客套語,一般用于平行文或涉外的公文。
8.命令詞命令詞即表示命令或告誡語氣的詞語。以引起受文者的高度注意。
如:表示命令語氣的語詞有:著□□著令□特命□責成□令其□著即表示告誡語氣的詞語有:切切□毋違□切實執行□不得有誤□嚴格辦理9.目的詞目的詞即直接交待行文目的的詞語,以便受文者正確理解并加速辦理。用于上行文、平行文的目的詞,還須加上祈請詞,如:請批復□函復□批示□告知□批轉□轉發用于下行文,如:查照辦理□遵照辦理□參照執行用于知照性的文件,如:周知□知照□備案□審閱10.表態詞又稱回復用語,即針對對方的請示、問函,表示明確意見時使用的詞語。
如:應□□應當□同意□不同意□準予備案□特此批準□請即試行□按照執行□可行□不可行□迅即辦理在使用上述詞語時應對公文中的下行文和平行文嚴加區別。11.結尾詞結尾詞即置于正文最后,表示正文結束的詞語。
用以結束上文的詞語。如:此布□特此報告□通知□批復□函復□函告□特予公布□此致□謹此□此令□此復□特此再次明確行文的具體目的與要求。
如:……為要□……為盼□……是荷□……為荷表示敬意、謝意、希望。如:敬禮□致以謝意□謹致謝忱使用這些詞語,可以使文章表述簡練、嚴謹并富有節奏感,從而賦予莊重、嚴肅的色彩。
七、政府公文主要用到哪些詞語
詞語的選擇就是在充分注意把握公文詞語特點的基礎,根據行文目的及語言環境的需要,選取最貼切的詞語。
1.認真辨析詞語的確切含義,使詞語的意義符合客觀實際。
漢語詞匯量大,近義詞多,語意既有差別,又有聯系。因此,要使公文用語精當,必須認真辨析詞語,避免造成表意失當或失誤。
2.注意分辨詞語的感情色彩,以正確表達作者的觀點立場。
公文對事實的敘述要求客觀準確,表明立場主張要旗幟鮮明,因此要注意分辨詞語的感情色彩,避免貶褒詞義的誤用。
3.注意詞語聲音與語調對詞義的影響,以提高表達效果。
公文中使用音節勻稱的詞語往往可以加強氣勢,增強莊重嚴肅的色彩,容易上口,便于記憶。
漢語中同音字多,通過聽覺接受信息(如聽報告、聽電話通知等),往往會給準確接受信息帶來一定障礙。一些語句的讀法不同,也會給聽者帶來理解方面的差異。遇到這種情況,應更換或補充詞語。
4.注意詞語間的正確搭配,遵循語言法則。
詞語的搭配與表達合乎事理,合乎邏輯,符合語言習慣。
5.注意公文具體使用場合對詞語風格的要求,維護公文的嚴肅性及強制執行性。
公文使用于正式、莊重嚴肅的場合,一般不用口語、諺語、歇后語、方言土語,以及帶有調侃、詼諧意味及不夠嚴肅鄭重的詞語。
6.注意針對公文具體收受對象的特點選用,以“有的放矢”,便于理解和執行。
公文收受對象的理解力以及與作者的關系不同,公文中的詞語也有所不同。
7.注意根據公文中所涉及的人和事物的特殊性質選詞,以獲得鮮明直接的表達效果。
8.注意根據上下文的需要選詞,以維護公文的完整有效性。
9.注意詞語的規范性,以提高公文溝通的效果,擴大溝通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