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史卷一百九十二列傳第八十》的翻譯
楊慎,字用修,新都人,是少師楊廷和的兒子。二十四歲那年考取正德六年殿試第一名,被授予翰林院修撰的官職。遇繼母喪事,服喪完了以后,仍擔任以前的官職。十二年八月,明武宗秘密出行,剛出居庸關,楊慎上書直言極諫皇帝。不久他上書稱病,辭官歸里。明世宗繼位,起用他擔任經筵講官。他經常講授《舜典》,說:“圣人設置贖刑,那是施用于一般的小過錯,使平民改過自新。如果是首惡大奸,沒有可以贖罪的道理。”當時大宦官張銳、于經被判處死刑,有人說進獻金銀以求赦免其罪,所以他常提到這句話
嘉靖三年,世宗采納桂萼、張璁的建議,征召他們為翰林學士。楊慎與同一官位級別的三十六個人共同上書說:“我們與桂萼等人學術不同,主張觀點也不一樣。我們所遵從的是程頤、朱熹的學說主張。桂萼等人所崇信的是冷褒、段猶的遺緒。現在陛下既然破格提拔了桂萼等人,不認為我們說的正確,我們不能與他們一同共事,希望賜書罷免了我們吧。”皇帝很憤怒,嚴加責問,分輕重給予停發俸祿的處罰。過了一個月,他又與學士豐熙等一同上書進諫。沒有得到答復,又與廷臣跪伏在左順門力諫。皇帝大怒,下令將帶頭起事的八個人逮捕入獄。這時楊慎和檢討王元正等搖門大哭,哭聲響徹殿庭。皇帝越發憤怒,把他們都捉拿下獄,處以廷杖之刑。過了十天,有人說上次罷朝以后,群臣都已經散去,楊慎、王元正以及給事中劉濟、安磐、張漢卿、張原,御史王時柯又聚眾伏地而哭。于是在朝堂上把這七人又打了一頓。楊慎、王元正、劉濟都被謫戍他鄉,其他人都被削去籍貫。楊慎到了云南永昌衛。在此之前,楊廷和掌權,全部辭退了朝中辦事不力的官員。到這時,他們在楊慎被謫戍的路途上尋找機會,準備加害于楊慎。楊慎知道后謹慎防備著他們,到臨清他們才散去。楊慎帶病長途顛簸,疲憊不堪。抵達戍所后,幾乎起不來了。
嘉靖五年,楊慎聽說楊廷和病了,驅馬很快趕到家。楊廷和很高興,病便好了。于是回到永昌,聽說尋甸安銓、武定鳳朝文作亂,便率領家丁步卒一百多人,驅馬快速趕到木密所與守衛官員一起打敗了叛軍。嘉靖八年,他得知楊廷和去世,便跑去告訴巡撫歐陽重向朝廷請求,獲準歸葬,葬禮結束之后他又回來。從此,(有時)或者歸蜀,(有時)或者呆在云南會城,(有時)或者留在戍所,主管官員都以友好的態度對待他。到七十歲那年,他回到四川,巡撫派四個指揮把他捉拿回來。嘉靖三十八年七月去世,享年七十二歲。
楊慎從小警惕機敏,十一歲就能作詩。進入京城后,寫了《黃葉詩》,李東陽讀后嗟嘆不已,大加贊賞,讓他在自己門下學習。他曾經奉命出使經過鎮江,拜見楊一清,閱讀他收藏的書籍。用不懂的地方詢問他,楊一清都能背誦。楊慎非常驚異,于是更加努力學習古學。被流放邊境之后空閑時間較多,更博覽群書。他曾經告訴他人說:“個人的天生資質不值得依靠,每天新修德業,應該從學習中來,所以他酷愛學習,窮盡文理,到老而更加嚴重。明代背誦之廣博,著作之豐富,當推楊慎第一。隆慶初年,被封賜為光祿少卿。大啟年間,追贈謚號為文憲。
二、高鳳流表
語出《后漢書·逸民傳·高鳳》,原文:“高鳳字文通,南陽葉人也。少為書生,家以農畝為業,而專精誦讀,晝夜不息。妻嘗之田,曝麥于庭,令鳳護雞。時天暴雨,而鳳持竿誦經,不覺潦水流麥。妻還怪問,鳳方悟之。其后遂為名儒,乃教授業于西唐山中。”
譯文:高鳳,字文通,是南陽葉人。在他青年還是書生時,他的家庭以種田為生,但卻精通讀書,白天黑夜都不停息。他的妻子(曾經)有一次到田地里去,庭院里面晾曬著麥子,讓高鳳看住雞(以防吃麥)。后來突然下了暴雨,高鳳拿著竹竿讀經書,沒有發覺雨水沖走了麥子。妻子回來后責問他,高鳳這才恍然大悟(小麥被沖走了)。后來高鳳成了著名的學者,在西唐山教書。高鳳年老后,依舊拿著書本不知疲倦,聞名于天下。
三、張孝基文言文語段翻譯
許昌有個士人叫張孝基的,娶同鄉某富人的女兒。
富人只有一個不肖的兒子,便罵著把他趕走了。富人生病死了,把家產全部交付孝基。
孝基按禮數為富人辦了后事。過了許久,富人的兒子在路上討飯,孝基見了,同情地說道:“你會灌園嗎?”富人的兒子答道:“如果讓我灌園而有飯吃,很高興啊!”孝基便叫他去灌園。
富人的兒子能自食其力了,孝基有點奇怪,又說道:“你能管理倉庫么?”答道:“讓我灌園,已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何況管理倉庫呢?那真是太好啦。”孝基就叫他管理倉庫。
富人的兒子很順從、謹慎,沒犯什么過錯。孝基慢慢觀察他,知道他能改過自新,不會象以前那樣,于是將他父親所委托的財產還給他了。
1、這則筆記小品所記敘的故事中,可以看出張孝基怎樣的性格特點?答:克己復禮,謹言慎行,不貪錢財,有傳統士人的所有美品德2、你認為張孝基這樣為人處世的態度,在今天有怎樣的積極意義? 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張孝基重視德行,這個人物具有的積極意義遠遠超過了其夾雜的說教、迷信色彩,在今天這樣一個世風日下、物欲橫流的時代,有一定正面價值引導意義和道德凈化作用。
四、文言文曾慥的《字說》翻譯
字說
東坡聞荊公《字說》新成,戲曰:“以‘竹’鞭馬為‘篤’,以‘竹’鞭‘犬’,有何可笑?”又曰:“‘鳩’字從‘九’從‘鳥’,亦有證據。《詩》曰:‘鸤鳩在桑,其子七兮’,和爹和娘,恰是九個。”
蘇東坡聽說荊公的《字說》(一書)剛剛寫成,戲說:“用‘竹’鞭策‘馬’
是‘篤’字,用‘竹’鞭策‘犬’,有什么值得笑的?”又說:“‘鳩’字從
'九'從‘鳥’(從某從某是《說文解字》中沿襲下來的對漢字音義的一種解釋方式,可以不譯),也有證據(可以證明)。《詩》(指《詩經》)說:
'鸤鳩在桑樹上(生活),(它們)有七個孩子',加上父親和母親,剛好是
九個。
五、《崔樞葬海賈》的翻譯 重點詞語解釋
原文如下: 崔樞應進士,客居汴半歲,與海賈同止。
其人得疾既篤,謂崔曰:“荷君見顧,不以外夷見忽。今疾勢不起。
番人重土殯,脫歿,君能終始之否?”崔許之。曰:“某有一珠,價萬緡,得之能蹈火赴水,實至寶也。
敢以奉君。”崔受之,曰:“吾一進士,巡州邑以自給,奈何忽蓄異寶?”伺無人,置于柩中,瘞于阡陌。
后一年,崔游丐亳州,聞番人有自南來尋故夫,并勘珠所在,陳于公府,且言珠必崔秀才所有也。乃于亳來追捕,崔曰:“儻窀穸不為盜所發,珠必無他。”
遂剖棺得其珠。沛帥王彥謨奇其節,欲命為幕,崔不肯。
明年登第,竟主文柄,有清名。 說的意思是: 有個叫崔樞的人去汴梁趕考,同一南方商人住在一起達半年之久,兩人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后來,這位商人不幸得了重病,臨終前對崔樞說:“看來,我的病是治不好了。按我們家鄉的風俗,人死了要土葬,希望您能幫我這個忙。”
崔樞答應了他的請求。 商人接著又說:“我有一顆寶珠,價值萬貫,愿奉送給您。”
崔樞懷著好奇的心理接受了這顆寶珠。可事后他仔細一想,覺得不妥,怎么能接受朋友這么貴重的禮物呢?商人死后,崔樞在安葬他時,不露聲色地把寶珠也一同放進了棺材,葬入了墳墓。
一年后,商人的妻子從南方千里迢迢來尋夫,并追查寶珠的下落。官府派人逮捕了崔樞,他卻坦坦蕩蕩、毫無懼色。
他心平氣活、胸有成竹地說:“如果他的墓沒有被盜的話,寶珠一定還在棺材里。”于是,官人派人挖墓開棺,寶珠果然還在棺材里。
由于崔樞的人品出類拔萃,官府極力地挽留他做幕僚,但他不肯。第二年,崔樞考中進士,后來出任主考官,一直享有清廉的美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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