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三觀賣血記》讀書筆記
1.作者簡介:
余華,浙江海鹽人,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后來隨父母遷居海鹽縣。
中學畢業后,因父母為醫生關系,余華曾當過牙醫,五年后棄醫從文,進入縣文化館和嘉興文聯,從此與創作結下不解之緣。
余華曾在北京魯迅文學院與北師大中文系合辦的研究生班深造。
余華在1984年開始發表小說,是中國大陸先鋒派小說的代表人物,并與葉兆言和蘇童等人齊名。
著有短篇小說集《十八歲出門遠行》、《世事如煙》,和長篇小說《活著》、《在細雨中呼喊》及《戰栗》。
余華自其處女作《十八歲出門遠行》發表后,便接二連三的以實驗性極強的作品,在文壇和讀者之間引起頗多的震撼和關注,他亦因此成為中國先鋒派小說的代表人物。
事實上,余華并不算是一名多產作家。
他的作品,包括短篇、中篇和長篇加在一起亦不超過80萬字。
他是以精致見長,作品大多寫得真實和艱苦,純凈細密的敘述,打破日常的語言秩序,組織著一個自足的話語系統,并且以此為基點,建構起一個又一個奇異、怪誕、隱密和殘忍的獨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實的文本世界及文本真實。
余華曾自言:“我覺得我所有的創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實。
我的這個真實,不是生活里的那種真實。
我覺得生活實際上是不真實的,生活是一種真假參半、魚目混珠的事物。”
2.主人公及關系:
許三觀:男主角,自始至終貫穿整個故事,從故事的一開始便和同鄉學到了賣血這一發財之道,在其以后的生活中,每當家中發生變故時,他便會“重操舊業”——通過賣血來使親人和自己度過艱難,這條途徑幾乎成為了他克服一切困難的必勝法寶。
作為在這篇小說中作者要重點刻畫的人物,他具有典型的中國式男人的特點:平時罵妻打子,但在危急時刻總是充當家庭的頂梁柱,而且不時表現出父親、丈夫的溫情。
他人性中的純真始終淹埋在愚昧的悲劇意識里。
其實他不是一個人,從他那樸實的不正常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他代表著很多那個年代的中國人。
許玉蘭:許三觀之妻,年輕時被人稱為“油條西施”,是一個那個年代隨處可見的家庭主婦:沒有多少知識,慣于撒潑罵街,但又勤樸持家,用自己的精打細算使一家人得以度過三年災害的困境。
許一樂:許三觀的大兒子,也是三個兒子中許三觀所最喜愛的。
卻因為長相與許不像,而被所有的人都指為是何小勇的兒子。
因此,這個孩子從被流言蜚語集中的那一刻起,就注定生活將不會平坦。
何小勇:許玉蘭的第一個男朋友,在她結婚后,曾經與其發生了一次關系,而這也成為世人指認一樂為何小勇的兒子的佐證,和許何兩家不和的本源。
3.情節:
這篇小說主要以許三觀的十次賣血為線索,貫穿了整個故事。
第一次:出于好奇,與同村的根龍和阿方一起賣血,買后用這第一筆“賣血金”取了親成了家;第二次:以了用石頭打破方鐵匠兒子的頭顱,鐵匠率眾將許三觀家“洗劫一空”,為了贖回自己多年得經營和物品,買血;第三次:為了“報答”同廠女工林芬芳對自己的好,賣血換錢買補品去給她養病;第四次:這時正是**時代,人們過著動蕩饑餓的日子,他們一家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為了全家能夠吃上一頓好飯,他決定再去賣一次血,并通過這一次的賣血錢讓包括一樂在內的全家人吃到了可口的面條;第五次:為了能讓在鄉下插隊的二樂能夠早日回城享福,只能賣血請客。
這次賣血,他看到根龍的死,他體味到自己內心的悲涼與恐懼。
可是他還是要賣血的。
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還有比生命更真貴的東西:愛。
他愛他的每個兒子,這恰是他光輝燦爛的地方。
第六至十次:這五次是整篇小說中的最高潮部分,許三觀為了給在上海治病的一樂湊起醫療費,一邊前行一邊賣血,途中他經歷了人生第一次因為賣血而差點喪命。
4.藝術特色:
作者在文中以一種原有的冷靜來關注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關注普通人生活的艱難、苦難,從冷靜中透露出極強烈的悲憫之情,給讀者內心最深處以強烈的撞擊。
另外,作者的獨語不常出現,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對白,人物重獲主體性,自由地在文本中表現,完全不受制于敘述者,敘述者從文本淡出,成為一名旁觀者。
其實給我印象最深的,是這篇小說的的非理性。
小說的開頭就具有強烈的非理性色彩。
農民依賴土地為生,然而土地卻不再給農民以豐衣足食的心理和現實的保證,從而使能否“賣血”成為衡量體魄甚至娶妻生子的標準。
許三觀娶妻之舉也并非在理念計劃之中,而是在拿到錢后的突發奇想,并采取了怪異的求婚方式--請素不相識的許玉蘭吃飯,飯后計算出給許玉蘭花用的錢數“總共是八角三分錢”,緊接著就理所當然地提出“你什么時候嫁給我”。
而玉蘭父親的允婚則基于兩點原因:一,許三觀的錢比何小勇多:二,雙方都姓許,女方的香火亦可以延續。
許父完全無視自己女兒的主觀意愿,然而這一非理性方式又恰恰是中國傳統的成規慣例,沒有人會對這一情節的真實性表示懷疑。
至于涉及到各種政治運動,這種荒誕和非理性更是比比皆是:五八年大煉鋼鐵,絲廠建立小高爐,毫無用處的鋼渣被做為“戰果”加以炫耀;個人的炊具米糧均被收沒,人頭洶涌擠吃公共食堂,戲臺被充作廚房,和尚改做大師傅;饑餓的一家人用嘴炒菜進行精神會餐,孩子們吃了甜的卻想不起來這是糖的滋味……
其實正是這些貌似非理性的元素使得人物們有血有肉,逐漸豐滿起來;使作品取得了貌似現實主義的效果;同時也使讀者得以進行傳統意義上的文本解讀,從而增加了文本的可讀性。
5.主題意義:
作者僅僅通過幾個小人物的平凡的命運揭示的主題意義,給我的感覺卻是無盡的。
其間表達了人性單純愚昧,無奈真實的一面,又表達了人性崇高鮮為人知的另一面。
其間洋溢人間股股溫情,也令人感受到徹骨寒氣。
將悲劇意味引申為一種痛苦,將痛苦引申到一種崇高的境界。
首先,“賣一次血能掙三十五塊錢呢,在地里干半年活也就掙那多。
”——農民的勞動被貶值到如此地步,這是為何??在傳統的宗法制中,血已經成為一個家族的象征,但在宗法制思想較為嚴重的農村卻是對此全然不顧,把它當成了一種商品,一種可以使家庭度過苦難的手段,從而必然忽視其所象征的意象、精神,而這是讓我們覺得多么的不可思議、發人深省。
更讓人倍感荒謬的是,僅憑某個人的一兩句口號就揭示了時代的大變動,而從許三觀這一民間經驗的獨特眼光來看待**,竟然一語道出:“什么叫文化革命?其實就是一個 報私仇的時候。
”這是一個多么平凡的人發出的多么不平凡的聲音!!幾個勤勤懇懇 耕耘家業的人們,為啥總是在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只能通過賣血才能勉強度日??
在家庭中,作為許三觀這樣的小人物在面對矛盾重重的生活究竟該如何抉擇??與何小勇決斗??拋棄不是自己的兒子——一樂??與林芬芳或是其他什么女人偷歡來報復許玉蘭??珍重自己的生命而不管兒子的前程??
我相信:作者描繪的社會是不那么討人喜歡的,但在這社會中,卻生活著那么多的可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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