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點,又叫論斷,是作者所持的觀點,在邏輯學上,論點就是真實性需要加以證實的判斷。
它是作者對所論述的問題提出的見解、主張和表示的態度。
它是整個論證過程的中心,明確地表示著作者贊成什么,反對什么。
論據,依據其本身的性質和特征,可分為事實論據和道理論據(也稱事理論據)兩類。
事實論據是對客觀事物的真實的描述和概括,具有直接現實性的品格,因此是證明論點的最有說服力的論據。
所謂“事實勝于雄辯”就是這個道理。
論證是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方法。
它們都是議論文三要素。
擴展資料:
典型而鮮活的論據:
論點是議論文的靈魂,分論點是支撐起這個靈魂的骨架,而論據是議論文的血肉。
一個人要豐滿多彩,光有靈魂和骨架,沒有血肉是不可想象的。
同樣一篇議論文只有中心論點和分論點是不能稱為文章的,它還必須有典型而鮮活的論據。
典型的論據是指能充分反映事物本質,具有代表性的事例與名言。
它首先要求真實,切合題旨。
其次,選用的論據要棄舊用新,要厚今薄古。
有些同學作文,記住幾個經典論據,如司馬遷、居里夫人、張海迪,變換著角度使用,把它們當做萬花油。
其實,這些論據就算典型,也不能引人注目。
相反,選取人無我有、人有我新的論據說理,使閱卷者在閱讀時產生新鮮感,效果會更好。
另外,有些同學習慣用古代事例闡述事理,整篇文章未能聯系實際,無時代的活水,也不能達到充分說理的目的。
最好能引述時尚言論和當前媒體普遍關注的事例輔助說理,加強說理的針對性、時代感,使文章更具說服力。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議論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論點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論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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