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語文中名詞,形容詞,動詞,副詞等詞在句子中作什么成分
1、名詞
表示人、事物、地方、現象或抽象概念等的名稱的詞都叫做名詞。名詞可分為專有名詞和普通名詞。
名詞在句子中可擔任除謂語外的任何成分,即主語、標語、賓語(動詞賓語和介詞賓語)、狀語、賓補、定語等。
【舉例】桌子,凳子,椅子,沙發,桌子
2、冠詞
冠詞是虛詞,本身無詞義,也不能單獨使用,它用在名詞前,幫助指明名詞的含義。冠詞只有三個,分別是定冠詞(the)和不定冠詞(a、an)
【舉例】因無詞義,所以無法舉例
3、數詞
表示數目多少的詞叫做數詞。數詞可分為基數詞和序數詞。
數詞在句子中可作主語、賓語、定語、表語和同位語(同位語僅限基數詞)
【舉例】一、二、三、第一、第二、第三
4、代詞
代詞是代替名詞的一種詞類。大多數代詞具有名詞和形容詞的功能。英語中的代詞,按起意義、特征及在句中的作用分為:人稱代詞、物主代詞、指示代詞、自身代詞、相互代詞、疑問代詞、關系代詞和不定代詞八種
【舉例】我、你、他的、我自己
5、形容詞
形容詞修飾名詞,說明事物/人的性質或特征。通常,可將形容詞分為性質形容詞和敘述形容詞兩類,其位置不一定在名詞
形容詞可在句中可作表語、定語、賓補、狀語,需要注意的是作定語修飾名詞時,要放在名詞的前面。但是如果形容詞以-thing(如something)為字尾的詞語時,要放在這些詞語之后
【舉例】小的,大的(翻譯時詞尾一定是“的”)
6、副詞
副詞和形容此一樣,也具有修飾的功能。形容詞是修飾名詞,而副詞是修飾動詞,此外副詞還可以修飾形容詞和其它的副詞。副詞在句子中修飾動詞、形容詞、副詞或整個句子。用來表示時間、場所、狀態、程度等。
副詞在句中可作定語、狀語、表語和賓補
【舉例】小心地,仔細地(翻譯時詞尾一定是“地”)
7、介詞
介詞是一種虛詞,它不能單獨擔任句子成分,必須和名詞或代詞或相當于名詞的其他詞類、短語或從句構成介詞短語,才能擔任句子成分
【舉例】在……里,在……上
8、情態動詞
情態動詞表示說話人對某一動作的態度,認為“可能”、“必要”等。情態動詞有詞義,但詞義不完全,氣候一定要跟“不帶to”的動詞不定式(即動詞原形)(ought to除外)。另外情態動詞沒有數和人稱的變化
【舉例】can(能),may(可能)
2.語文中所有的介詞,連詞,副詞
1、介詞是由動詞虛化而來的詞類,它在句中的作用仍帶有動詞性質的痕跡。
它能帶賓語,但不能單獨進入句子結構,更不能充當謂語。大約有“于(於、乎)、以、因、由、為、自、從、與、及”等十幾個。
2、介詞的語法特點: (1)介詞帶賓語,有時賓語前置。 (2)古代漢語中介詞的賓語大多可以省略。
(“于”字的賓語不能) (3)在語法功能上,古代漢語由“因、為、與、從”等組成的介詞結構一般作狀語,但“于”字介賓結構表時間處所意義的還可做補語。“以”字結構表工具方式的既可做狀語,又可作補語。
3、于(於、乎):用法有四種: (1)引進動作行為的時間、處所或動作行為所涉及的范圍,組成介賓結構,作句子的補語或狀語。譯為“在、從、到”或“在……中”“在……方面”等。
(2)引進動作行為涉及的對象,組成介賓結構,作補語或狀語,可譯為“向、跟、給、對、對于”等。 (3)引進比較的對象,組成介賓結構在形容詞和表心理活動的動詞后面作補語,譯作“比”。
(4)引進動作行為的主動者,組成介賓結構作動詞的補語,譯作“被”。 此外: (1)介詞“于”和代詞“是”結合,構成介賓關系的凝固詞組,在句中作狀語,意思是“從此”“在這里”“在這個時候”或“在這種情況下”。
后來虛化為連詞,一般用在句子的開頭表承接。 (2)“乎”:用作介詞,其作用與“于”或“於”基本相同,可以引進動作行為的處所、時間、對象等,譯為在、比、到、向等。
乎的使用頻率較低,“乎”字結構一般只作補語,一般也不引進主動者。 4、“以”:原是動詞,義同“用”,由此虛化為介詞。
主要用法大致有以下幾種: (1)引進動作行為的工具、手段,可譯為“用”“拿”。 (2)引進動作行為連帶的人,這是一種行為方式。
我們以“率領”來翻譯它。如“宮之奇以其族行”(宮之奇率領他的族人離開了虞國。)
這也許是動詞的殘存用法,但是已經虛化,與介詞“以”難以分開。 (3)引進動作行為的條件、依據、標準等,“以”字結構通常作狀語,可譯為“憑著、依靠、按照”等。
(4)引進動作行為所處置或涉及的對象。可譯為“把”,或不譯。
(5)引進情況出現和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理由。可譯為“把”。
(6)引進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或范圍,相當于“于”,可譯為“在”。 此外, (1)“有以”、“無以”是動詞“有、無”和介詞“以”組成的凝固結構,相當于“有東西(或辦法)用來……”、“沒有東西(或辦法)用來……”的意思。
這種結構只能作狀語。 (2)“以故”是“由于這個原因”、“根據這種情況”、“用這個東西”的意思。
(3)“是以”是賓語前置的介賓結構,意思是“因此”,用于句子開頭表示結果。 5、“因”:本義是茵席(坐墊),名詞。
引申為依靠、憑借的意思,動詞。介詞“因”即由動詞“因”虛化而來,由它組成的介賓結構充當句子的狀語。
有兩種用法: (1)表示動作行為的條件、依據或中介,有“憑著…”“趁著…”、“通過…”之類的意思。 (2)表示動作行為的原因或理由,有“因為…”“由于…”之類的意思。
6、“為”:原是動詞,讀wei ,常用基本義是做。虛化為介詞。
讀wei.它的用法有五種: (1)引進動作的服務對象,可譯為“替”、“給”等。這種用法至今仍保留。
(2)引進動作行為的目的,可譯為“為了”。 (3)引進動作行為的原因,可譯為“因為”。
(4)引進動作行為的涉及的對象,可譯為“跟”“對”“向”。 (5)引進動作行為的主動者,在被動句中作狀語,或構成“為+ 名詞(或代詞)+ 所+ 動詞”的句式,讀wei. 7、“與”:原來也是動詞,基本意義是幫助、給予、參與。
由此虛化為介詞。主要用法有三種: (1)引進動作的服務對象,可譯為“為”“替”“給”。
(2)引進動作行為的參與者,可譯為“跟”“同”。 (3)引進比較的對象,可譯為“跟”、“跟……相比”。
連詞 并列關系連詞:和、跟、與、既、同、及、而、況、況且、何況、乃至等。 承接關系連詞:則、乃、就、而、便、于是、然后、至于、說到、此外、像、如、一般、比方、接著等。
轉折關系連詞:卻、雖然、但是、然而、而、偏偏、只是、不過、至于、致、不料、豈知等。 因果關系連詞:原來、因為、由于、以便、因此、所以、是故、以致等。
選擇關系連詞:或、或者、還是、抑、非…即、不是…就是等。 假設關系連詞:若、如果、若是、假如、只要、除非、假使、倘若、即使、假若、要是、譬如等。
比較關系連詞:像、好比、如同、似乎、等于;不如、不及;與其…不如、若…則、雖然…可是等。 讓步關系連詞:雖然、固然、盡管、縱然、即使等。
遞進關系連詞:不但、不僅、而且、何況、并、且等。 條件關系連詞:不管、只要、除非等。
目的關系連詞:以、以便、以免、為了等。 成語中也有使用連詞的情況,如: 寧缺勿濫、三思而行、好整以暇 副詞 一、程度副詞 1、表程度進步:益、愈、彌、尤、加、倍。
2、表最高程度:甚、至、絕、殊、最、極、良、頗。 3、表程度輕:少、稍、略。
二、范圍副詞 1、表范圍廣:悉、咸、皆、盡、畢、具、勝、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