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圣經
圣經詞語解釋(贖罪節、贖罪祭、按手) 贖罪節 在希伯來語中,這個概念指“遮蓋”,或“和解”。
猶太人最重要的日子是七月初十日的贖罪節(利未記23:27,25:9)。我們在利未記16 章讀到除了那日特別的禮儀外,即使大祭司也不能進入至圣所。
以色列百姓需要贖罪,大祭司本人也需要贖罪;因此,大祭司必須首先作獻祭才能通過按手把罪孽轉嫁到祭物的頭上。以色列百姓在贖罪節思考神的圣潔以及他們的罪孽。
那時,要向神獻上15 種祭品(包括替罪羊),12 種燔祭和3 種贖罪祭(利未記16:5-29,民數記29:7-11)。如果我們計算在民數記28:8 中提到的“另一只羊”,有13 種燔祭和4 種贖罪祭。
以色列民贖回一年來罪孽的日子在七月的初十日。具有同樣象征意義的是,全世界的贖罪節是耶穌接受施洗約翰洗禮的日子。
它實際上是全人類的贖罪節。是在這一天神清洗了天下的罪孽(馬太福音3:13-17)。
是在贖罪節神“因為…盡諸般的義”。 贖罪祭 在舊約里:就像其它祭物一樣,全體以色列民圣化的獻祭也在會幕里獻上。
大祭司清潔己身,在典禮上穿上圣潔的亞麻衫而不是普通正式的禮服,為自己和他的家人選擇一頭公牛犢作為贖罪祭牲 (利未記16:3-4)。大祭司把手按在獻祭物的頭上,轉嫁百姓一年來所犯的罪。
按手是贖罪節的基本內容。不經按手,就不能獻上祭物,因為不經按手無法完成贖罪,從而把以色列民一年來所犯的罪轉嫁到贖罪祭牲身上。
利未記16:21 說:“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 他從百姓當中取過兩頭山羊作為贖罪祭牲,一頭公羊作為燔祭(利未記16:5)。
然后,他在會幕的門前向主獻上兩頭山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另一鬮歸與“替罪羊”。 歸與耶和華的獻為贖罪祭,歸與替罪羊的要活著安置在主面前,贖回以色列百姓一年來犯的罪,然后引入曠野(利未記16:7-10)。
以色列民的罪孽必須通過大祭司的按手轉嫁到替罪羊身上。然后,擔當了以色列民所有罪孽的替罪羊被牽入曠野,作為百姓與神之間的和解。
這樣,以色列民一年來的罪孽被清洗了。在新約里:耶穌基督同樣受施洗約翰的洗禮(舊約中的按手),作為獻祭羔羊轉嫁了天下所有的罪孽,從而實現神的拯救(利未記20:22,馬太福音3:15,約翰福音1:29,36)。
在舊約里,亞倫在拈鬮前必須為自己和本家殺死一頭公牛犢作為贖罪祭(利未記16:11)。然后,拿香爐,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都帶入幔子內。
在耶和華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云遮掩施恩座。他還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彈在施恩座上,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利未記16:12-19)。
在贖罪節上,亞倫在祭物頭上按手是必不可缺的。亞倫在山羊頭上按手,把以色列民一切的罪孽與過犯都轉嫁到它頭上。
然后,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替罪羊帶著以色列民的罪孽在曠野里游蕩,最終因罪而死。
這就是舊約里典型的挽回祭。 新約里也同樣,只是替罪羊更換成耶穌基督外,他藉洗禮把天下所有的罪孽都轉嫁到自己身上,為我們大家在十字架上流血、犧牲。
因此,現在離開耶穌基督,天上大祭司的洗禮和十字架,就不可能從所有罪孽中得救。它實現了從水和圣靈中重生的拯救。
按手 在舊約里神規定一種把罪孽轉嫁到贖罪祭牲身上的方法(利未記4:29,16:21)。在舊約時代,神允許百姓在會幕里在贖罪祭牲頭上按手贖回他們的罪孽。
它是為了揭示在新約里即將到來的耶穌洗禮。 類似的問題,因為翻譯的因素,請最好指出具體的章節;這樣,回答才會準確些。
“圣潔”和“圣”在原文中多數情況實為一詞。 中文和合本中的“圣潔”“圣”在舊約希伯來文中最基本的意思是“分別出來”“切割”,是與罪惡、不潔分別出來成為“圣潔”。
在舊約中,形容上帝是“圣”、“圣潔”,所以在形容上帝時,“圣潔”、“圣”有“神圣的”“至圣者”之意。【賽5:16】 惟有萬軍之耶和華,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義顯為圣。
在舊約里面,神也要求以色列人過“圣潔”的生活。【利11: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圣潔,因為我是圣潔的。
在新約里,“圣”“圣潔”除了延續舊約的詞義外,在不同的經文中另有“歸為圣”“成圣”“使潔凈”“至為圣潔的事物”“圣徒”“討神喜悅”。
2.圣經詩篇第一篇注釋
每一次你與人來往的時候,必須是能顯出你基督徒的地位,才好。如果不能顯出基督徒的地位,總是以離開為妙。你如果走罪人所走的道路,遲早要走到他的地方去。你如果與不敬虔的人坐在一起,遲早你要染上不敬虔。罪惡和不敬虔是傳染的,我們要學習逃避這些事,像逃避病菌一樣。
「不從惡人的計謀」。最可憐的,就是許多神的兒女碰著事情、遭遇困難的時候,他們反而去問不信的人說,我該怎么作。他們所出的主張,都是你所不能作的。他們所有的思想都是怎樣叫你自己上算,并叫別人損失的。
「不站罪人的道路」。有許多地方,是基督徒所不能去的。罪人有罪人的路,罪人有罪人的地方。今天,你和不信的人一交通,最難的事,就是你不到他們中間去,但你是走在他們的路上。神不止要我們不在他的地方,神要我們連他的路也不走。
「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許多不信主的人,喜歡尋基基徒的開心,當著基督徒的面,把主的名字拿來開玩笑,褻瀆主的名。你要不聽褻慢人的話,就得不坐褻慢人的座位,不和他們來往相交。
3.圣經詩篇解釋二十三篇主字主句解釋
想要明白這幾節經文的意思,你一定要解舊約經文撒母耳記上,里面講述了大衛一生的經歷。
大衛在未當王以前,是一個放羊人。后來蒙神揀選成為以色列的王。大衛在作王之前是掃羅王的愛將,但后來掃羅嫉妒和害怕大衛,因為大衛深得民心,所以掃羅王就想要殺掉大衛,大衛就逃跑,掃羅一路追殺,但是神保守他,掃羅未能殺掉他。后來,在他作王以后,他的兒子也追殺他,神仍然保守他平安無事。大衛的一生是不平靜的,經歷各種爭戰,但是他依然平安,直到歸到他列祖那里(即離開這個世界)。可想而知,這樣經歷神的愛之人,必然是非常的感謝神,也用他的口來贊美神的慈愛和保守。
《圣經》詩篇
23:1 〔大衛的詩。〕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
23:2 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
23:3 他使我的靈魂蘇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23:4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23:5 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
23:6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4.圣經詩篇150篇1
150:1-6 要贊美耶和華:本詩是最后一篇哈利路亞詩(146-150篇),排列在詩篇的最后。是整個詩篇的高潮和整卷書最經典的結論。在這首短詩中,詩人闡明了贊美的核心——贊美的地點(1節)、贊美的理由(2節)、贊美的方法(3-5節)、贊美的主體(6節)。本詩曲調流暢,內容和諧,也是一首體現詩篇之真髓的偉大之作。給詩篇落下了大團圓的帷幕。
150:1 圣所:并不僅僅意味“圣殿”,還指神所臨在動工的所有地方。顯能力的穹蒼:亦不僅指“天國”,也指彰顯神之主權的所有地方(約4:21-24)。如此,神超越所有空間,當受大贊美。
150:2 他大能的作為:神的偉大作為分為創造天地的事工與拯救罪人的救贖事工。他從無創造我們,從死亡救拔我們。我們當感謝贊美這一事實。
150:3-5 用心靈與誠實獻上的贊美:詩人用管樂器(角,簫),弦樂器(瑟,琴),打擊樂器(鼓)來贊美神。用這些樂器贊美神固然是件美事,然而,更重要的是當我們盡心盡性盡力(申6:5;30:2)以心靈與誠實(約4:24)唱出心靈之歌時,我們的贊美便會成為蒙神悅納的馨香的活祭。
150:6 這既是詩篇的最后一節,亦是整本圣經的結論。亦即,凡有氣息的都當贊美萬有之主神。這是人的本分,亦是存在的目的(賽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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