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在《與鮮于子駿》中說:“近卻頗作小詞,雖無柳七郎風味,亦自是一家,數日前獵于郊外,所獲頗多。
作得一闋,令東州壯士抵掌頓足而歌之,吹笛擊鼓以為節,頗壯觀也。
”(《蘇軾文集》卷五三)此處的“自是一家”之說,是針對不同于柳永詞的“風味”而提出的,其內涵包括:追求壯美的風格和闊大的意境,詞品應與人品相一致,作詞應像寫詩一樣抒發自我的真實性請和獨特的人生感受。
只有這樣才能“其文如其為人”(《答張文潛縣丞書》,《蘇詩文集》卷四九),在詞的創作上自成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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