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鴻門宴第四段中的詞類活用,通假字,特殊句是那些
字詞①:王wàng關中:在關中稱王.饗xiǎng:犒勞.美姬jī:美女.素善:平時交好.鯫zōu短小、淺陋.當dāng:抵當.故:舊,交情.少長:年少年長.卮zhī:酒器.為壽:祝健康.籍吏民:造吏民名冊.非常:意外的變故.戮力:合力.玦jué:半環形的玉器.翼蔽:像鳥翅張蔽.瞋chēn目:瞪眼.眥zì:眼眶.跽jì:雙膝著地上身挺直.彘zhì肩:豬前腿.俎zǔ:砧板.道芷陽:取道芷陽.間行:從小路走.字詞②通假字:距:拒,把守.內:納,使進入.要:邀請.倍:背棄.蚤:早.坐:座.不:否.文言知識⑴.試找出文中的詞類活用現象:例句 活用類型 釋義1.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 名詞作狀語 連夜2.吾得兄事之 同上 像對待兄長一樣3.常以身翼蔽沛公 同上 像翅膀一樣4.沛公欲王關中 名詞用作動詞 稱王5.沛公軍霸上 同上 駐軍6.籍吏民,封府庫 同上 登記在冊7.范曾數目項王 同上 用眼示意8.道芷陽間行 名作動/名作狀 取道/從小路9.刑人如恐不勝 同上 處罰10.亡去不義,不可不語 名詞用作動詞 11.項伯殺人,臣活之 動詞用作使動 使…活12.破秦入咸陽者王之 名詞用作使動 使…為王 13.從百余騎來見項王 同上 使…跟從14.素善留侯張良 形容詞用作動詞 交好15.拔劍撞而破之 形容詞用作動詞 擊碎、擊破16.沛公今事有急 形容詞用作名詞 緊急的情況⑵試判斷下列加線詞語的意義,并區分與現代漢語的不同.① 君安與項伯有故有交情/有 緣故②沛公奉卮酒為壽,約為婚姻祝健康/生日慶祝兒女親家,女方之父為婚,男方之父為姻/男女嫁娶事③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意外的變故/副詞,很④今人有大功而擊之現在 別人(指沛公)/現在的人,與古人相對⑤而聽細說小人的讒言/詳細說來⑶成語積累鴻門宴/勞苦功高/項莊舞劍,意在沛公/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秋毫無犯。
2. 鴻門宴中的特殊句式有哪些
1.注音釋義 旦日饗士卒(饗,xiǎng,用酒食款待) 鯫生說我曰(鯫,zōu,短小,淺陋) 戮力(戮,lù聯合,一同) 瞋目(瞋,chēn發怒時睜大眼睛) 目眥盡裂(眥,zì眼角) 按劍而跽(跽,jì,挺直上身,兩腿跪著) 彘肩(彘,zhì,豬) 刀俎(俎,zǔ切肉用的砧板) 2.通假字 距關,毋內諸侯(距通拒,把守的意思,內通納,接納) 要項伯(要通邀,邀請) 不敢倍德(倍通背,背叛的意思) 不可不蚤來(蚤通早) 令將軍與臣有郤(郤通隙,隔閡、嫌怨) 因擊沛公于坐(坐通座,座位) 3.詞性活用 A名詞用作動詞 籍吏民(造戶籍冊或登記) 范增數目項王(使眼色) 刑人如恐不勝(用刀割刺) 道芷陽間行(取道) B名詞用狀語 于是項伯復夜去(連夜) 吾得兄事之(象對待兄長那樣) 日夜望將軍至(每日每夜) 常以身翼蔽沛公(像翅膀那樣) 頭發上指(向上) C動詞使動用法 項伯殺人,臣活之(使……活) 從百余騎(使……跟從) D形容詞用作動詞 素善留侯張良(交好) 4.古今異義 沛公居山東時(山東 古義:崤山以東 今義:指山東省) 約為婚姻(婚姻 古義:由婚姻關系而形成的親戚 今義:由結婚而形成的夫妻關系) 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非常 古義:不同一般的事 今義:副詞,很、非常) 5.句式解析 (1)判斷句 吾令人望其氣,皆為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
楚左尹項伯者,項羽季父也。 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
亞父者,范增也。 沛公之參乘樊噲者也。
此亡秦之續耳。 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
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 所以遣將守關者,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
(2)倒裝句 具告以事(介詞結構后置) 具以沛公言報項王(介詞結構后置) 得復見將軍于此(介詞結構后置) 籍何以至此(疑問代詞作賓詞前置) 大王來何操(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 沛公安在(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 (3)被動句 若屬皆且為所虜(“為所”表示) (4)省略句 為擊破沛公軍(省介詞賓語“之”) 加彘肩上(省略狀語“于盾”) (5)固定結構 財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無所……,……無所……”,“即……沒有被……,……沒有被……”其中“無所”還可以換作“有所”。) 孰與君少長(“……孰與……”,表選擇問的句式,可譯作“……比較……哪一個……”) 何辭為(“何……為”,表反問的句式,可譯作“為什么……呢”,“為”是語氣詞。)
三、難句解析 1.沛公旦日從百余騎來見項王,至鴻門,謝曰:“臣與將軍戮力而攻秦,將軍戰河北,臣戰河南……” “旦日”即明日,“臣”是劉邦自謙的稱呼,“戮”是聯合,一同的意思,“河北”、“河南”指黃河北岸、黃河南岸。全句譯為:沛公第二天一早就帶著百多個騎兵來拜見項王,到達鴻門,賠不是說“臣仆跟將軍合力同心攻打秦王朝,將軍在黃河北岸作戰,臣仆在黃河南岸作戰。”
2.沛公則置車騎:脫身獨騎,與樊噲、夏候嬰、靳強、紀信等四人持劍盾步走,從酈山下,道芷陽間行。 “置”,放棄。
“車騎”指戰車。“道”用作動詞,取道。
“間”可譯作從小路或秘密地。全句譯為:劉邦就丟下他的車馬與隨從人員,獨自騎馬與樊噲、夏侯嬰、靳強、紀信等四人拿著劍及盾牌,快步離去。
從驪山下,經過芷陽抄小路逃走。 3.臣請入,與之同命。
“之”可指沛公,也可代項莊,兩種說法都成立。一般取前說,即“與沛公同命。”
全句譯為:我請求進去,跟沛公同命運。
4.亞父受玉斗,置之地,拔劍撞而破之。 “撞”在現代漢語中是“運動著的物體跟別的物體猛然碰上”,在這句中“撞”作擊刺講。
全句譯為:亞父接了玉斗,放在地上,拔出劍來擊破了它。 四、內容主旨 本文共七段,可按“鴻門宴”的前后過程,分為宴前、宴會、宴后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1、2段)宴前。寫宴會前劉、項兩軍駐地、力量對比、事件的起因及雙方的幕后活動。
主要寫了五件事:一是曹無傷的密告。這是矛盾的“導火索”。
二是范增分析劉邦的前后情況,說明他有“天子氣”,勸項羽“急擊忽失”,這是火上添油,使矛盾更為激化。三是項伯夜訪張良,緊張的形勢開始有了轉化。
四是張良與劉邦商量對策,拉攏項伯。項伯被收買,為下文替劉邦說情,及“以身翼蔽沛公”留下伏筆。
五是項伯勸說項羽勿擊劉邦。 這一部分寫形勢從緊張到漸趨緩和,從而轉到下一場鴻門宴上驚心動魄的斗爭場面,并為下文作鋪墊。
第二部分(3、4段)宴會上。寫鴻門宴上雙方的尖銳斗爭。
這部分是課文的重點,情節的高潮。 劉邦到項羽軍營,說了一番好話。
項羽雖設宴招待劉邦,賓主雙方都各有打算,斗爭時緊時弛,變幻莫測。可將宴會上的情節概括為三起三落。
三起:一起是“范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暗示項羽動手殺劉邦,氣氛趨緊張。二起范增見項羽“默然不應”,就叫項莊以舞劍為由,趁機刺殺劉邦,形勢極為嚴峻。
三起樊噲撞倒守門衛士而入帳,怒視項羽,并予以斥責,情節發展到最高潮,緊張氣氛達到了極點。 三落:一落項羽對樊噲闖帳,不僅不怒,反而稱之為“壯士”。
二落是項羽讓樊噲喝酒賜生彘肩,被他斥責一頓之后還賜座。三落是劉邦“如廁”是名逃脫是實。
這一部分總共寫了劉幫謝罪、。
3. 鴻門宴中的特殊句式
句式解析
(1)判斷句
吾令人望其氣,皆為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
楚左尹項伯者,項羽季父也。
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
亞父者,范增也。
沛公之參乘樊噲者也。
此亡秦之續耳。
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
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
所以遣將守關者,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
(2)倒裝句
具告以事(介詞結構后置)
具以沛公言報項王(介詞結構后置)
得復見將軍于此(介詞結構后置)
籍何以至此(疑問代詞作賓詞前置)
大王來何操(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
沛公安在(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
(3)被動句
若屬皆且為所虜(“為所”表示)
(4)省略句
為擊(省介詞賓語“之”) 破沛公軍
加彘肩(省略狀語“于盾”) 上
(5)固定結構
財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無所……,……無所……”,“即……沒有被……,……沒有被……”其中“無所”還可以換作“有所”。)
孰與君少長(“……孰與……”,表選擇問的句式,可譯作“……比較……哪一個……”)
何辭為(“何……為”,表反問的句式,可譯作“為什么……呢”,“為”是語氣詞。)
4. 鴻門宴重點詞句
1、注音 旦日饗士卒(饗,xiǎng,用酒食款待) 鯫(鯫,zōu,卑微,淺陋) 生說(讀“shuì“勸告,勸誡)我曰 奉卮酒為壽(卮zhī,酒器) 戮(戮,lù聯合,一同) 力瞋(瞋,chēn發怒時睜大眼睛) 目 目眥(眥,zì眼角)盡裂 按劍而跽(跽,jì,挺直上身,兩腿跪著) 彘(彘,zhì,豬) 肩刀俎(俎,zǔ切肉用的砧板) 不勝杯杓(勝shèng,杯bēi,杓sháo,杯,同“杯”。
杓,同“勺”,酒器) 沛公欲王關中(王wàng,稱王) 2、通假字 成五采(“采”同“彩”,是彩色的意思) 距關,毋內諸侯(“距”通“拒”,把守的意思,“內”通“納”,接納) 要項伯(“要”通“邀”,邀請) 不敢倍德(“倍”通“背”,背叛的意思) 不可不蚤來(“蚤”通“早”) 令將軍與臣有郤(“郤”通“隙”,隔閡、嫌怨) 因擊沛公于坐(“坐”通“座”,座位) 臣之不敢倍德也(“倍”通“背”) 具以沛公言報項王(“具”通“俱”,都) 不者(“不”通“否”) 沛公奉卮酒為壽(“奉”通“捧”) 秋豪不敢有所近(“豪”通“毫”) 拔劍切而啖之(“啖”通“啖”) 3、詞性活用 A 名詞用作動詞 籍吏民(造戶籍冊或登記) 吾得兄事之(侍奉) 范增數目項王(使眼色) 若入前為壽(上前) 刑人如恐不勝(用刀割刺) 道芷陽間行(取道) 沛公欲王關中(稱王) B 名詞用狀語 于是項伯復夜去(連夜) 吾得兄事之(象對待兄長那樣) 日夜望將軍至(每日每夜) 常以身翼蔽沛公(像翅膀那樣) 頭發上指(向上) 道芷陽間行(從小路) C 動詞使動用法 項伯殺人,臣活之(使……活) 從百余騎(使……跟從) 交戟之衛士欲止不內(使……進來) 拔劍撞而破之(使……破) 封閉宮室,還軍霸上(使……回去) 樊噲側其盾以撞(使……側過來) D 形容詞用作動詞 素善留侯張良(交好) 秋豪不敢有所近(接觸,污染) E 形容詞用作名詞 今事有急,故幸來告良(急事) 君安與項伯有故(老交情) 4、古今異義 沛公居山東時(山東 古義:崤山以東 今義:指山東省) 約為婚姻(婚姻 古義:結為兒女親家 今義:由結婚而形成的夫妻關系) 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非常 古義:不同一般的事 今義:副詞,很、非常) 將軍戰河北,臣戰河南(河南,河北 古義:黃河以南,黃河以北。 今義:河南省,河北省) 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謝 古義:道歉。
今義:感謝) 5、重點記憶 沛公軍霸上(駐軍) 古意即為駐軍,并非名詞作動詞。 6、句式解析 (1)判斷句 ①.用“……也”表示判斷 此天子氣也。
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 ②.用“……者,……也”表示判斷 楚左尹項伯者,項羽季父也。
亞父者,范增也。 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
沛公之參乘樊噲者也。 所以遣將守關者,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
③.用“……也”表示判斷 吾令人望其氣,皆為龍虎。 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
④.無標記表示判斷 此亡秦之續耳。 (2)倒裝句 ①.賓語前置 今日之事何如? 大王來何操? 沛公安在? 客何為者? 籍何以至此 ②.介詞結構后置 沛公左司馬曹無傷使人言于項羽曰 貪于財貨 具告以事 長于臣 因擊沛公于坐 具以沛公言報項王 得復見將軍于此 (3)被動句 ①.用“為所”“為……所”表示被動 若屬皆且為所虜。
吾屬今為之虜矣。 ②.無標記 珍寶盡有之。
(4)省略句 為擊(省介詞賓語“之”) 破沛公軍 加彘肩(省略狀語“于盾”) 上 (5)固定結構 財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無所……,……無所……”,“即……沒有被……,……沒有被……”其中“無所”還可以換作“有所”。) 孰與君少長(“……孰與……”,表選擇問的句式,可譯作“……比較……哪一個……”) 何辭為(“何……為”,表反問的句式,可譯作“為什么……呢”,“為”是語氣詞。)
8、難句解析 1、沛公旦日從百余騎來見項王,至鴻門,謝曰:“臣與將軍戮力而攻秦,將軍戰河北,臣戰河南……” “旦日”即明日,“臣”是劉邦自謙的稱呼,“戮”是聯合,一同的意思,“河北”、“河南”指黃河北岸、黃河南岸。全句譯為:沛公第二天一早就帶著百多個騎兵來拜見項王,到達鴻門,賠不是說“臣仆跟將軍合力同心攻打秦王朝,將軍在黃河北岸作戰,臣仆在黃河南岸作戰。”
2、沛公則置車騎:脫身獨騎,與樊噲、夏侯嬰、靳強、紀信等四人持劍盾步走,從酈山下,道芷陽間行。 “置”,放棄。
“車騎”指戰車。“道”用作動詞,取道。
“間”可譯作從小路或秘密地。全句譯為:劉邦就丟下他的車馬與隨從人員,獨自騎馬與樊噲、夏侯嬰、靳強、紀信等四人拿著劍及盾牌,快步離去。
從驪山下,經過芷陽抄小路逃走。 3、臣請入,與之同命。
“之”可指沛公,也可代項莊,兩種說法都成立。一般取前說,即“與沛公同命。”
全句譯為:我請求進去,跟沛公同命運。
4、亞父受玉斗,置之地,拔劍撞而破之。 “撞”在現代漢語中是“運動著的物體跟別的物體猛然碰上”,在這句中“撞”作擊刺講。
全句譯為:亞父接了玉斗,放在地上,拔出劍來擊破了它。
5. 鴻門宴中的特殊句式及翻譯
《鴻門宴》是一篇文言語法現象非常豐富的選文,不僅有著大量的古今異義詞、常見多義詞,大量的字詞活用現象,文言特殊句式也較多。
下面,對該文中的文言特殊句式作簡要的歸納說明。一、省略句。
如:(1)沛公軍霸上,(沛公)未得與項羽相見(2)(沛公)坐須臾,沛公起如廁 蒙后省(3)殺人如(恐)不能舉,刑人如恐不勝(4)君為我呼(之)入,吾得兄事之(5)交戟之衛士欲止(之)不內(6)為(吾)擊破沛公軍(7)毋從(之)俱死也(8)豎子不足與(之)謀(9)沛公軍(于)霸上(10)沛公欲王(于)關中(11)將軍戰(于)河南,臣戰(于)河北句子中省略某詞或某個成分的現象,在文言中是很多的,常見的有省略主語,如例(1)承前省主語“沛公”,例(2)蒙后省主語“沛公”;有時文言句中省略了謂語或謂語動詞,如例(3),就省略了動詞“恐”;有時句中省略了賓語,如例(4)(5),這種省略賓語(或中心語)的情況較常見,所省多是代詞“之”;在文言句中省略介詞后面的賓語也較常見,如例(6)(7)(8),省略的也一般是代詞“之”;此外,文言中介詞“于”也常常省略,如例(9)(10)(11)。二、判斷句。
如:(12)亞父者,范增也(13)此天子氣也(14)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15)沛公之參乘樊噲者也(16)此亡秦之續耳(17)如今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判斷句是謂語對主語作出判斷的句子。在古代漢語中,判斷句一般是以名詞或名詞短語為謂語表示的。
文言最常見的判斷句形式是“……者,……也”,如例(12),主語后面用助詞“者”表示提頓,謂語后面用語氣詞“也”煞尾,表示判斷語氣;這種形式還有幾種變式:“……,……也”,“……者,……”,“……,……者也”,如例(13)(14)是用“也”表示判斷(例(14)中的“者”是代詞“的人”),例(15)用“者也”表示判斷;也有些判斷句,“者”、“也”全不用,或者用較虛化的動詞“為”或副詞“乃”、“即”、“則”等表示判斷,如,例(17);此外,有時句尾用語氣詞“耳”表肯定兼判斷語氣,如例(16);用“是”作判斷動詞,文言中也有,如“不知木蘭是女郎”(《木蘭詩》),不過是很少的。三、被動句。
如:(18)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19)吾屬今為之虜矣!在古代漢語中,主語是謂語動詞所表示行為的被動者的句子叫被動句,常見的是用介詞“于”表示被動,如“不拘于時”(《師說》);也有用“見”、“見……于……”、“受……于……”表示被動,如“冀君實或見恕也”(《答司馬諫議書》);還有的用“為”、“為……所……”、“……為所……”表示被動,如例(18)(19);文言中用“被”字直接表示被動的很少。四、賓語前置句。
如:(20)大王來何操?(大王來操何?)(21)沛公安在?(沛公在安?)賓語前置是指在文言中將賓語提到了動詞的前面,大致有三種情況:1、否定句中代詞作賓語,賓語一般置于動詞前,如“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宋濂《送東陽馬生序》),“弗之怠”即“弗怠之”;2、疑問句中疑問代詞作賓語,賓語一般前置,如例(20)(21);3、用助詞“之”或“是”把賓語提到動詞前,以加重語氣,如“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師說》)和成語“唯利是圖”。五、介賓短語(狀語)后置句。
如:(22)具告以事(以事具告)(23)曹無傷使人言于項羽曰(曹無傷使人于項羽言e5a48de588b67a6431333264653962曰)(24)良曰:“長于臣。”(于臣長)(25)得復見將軍于此(得于此復見將軍)在文言中,介詞結構常放在謂語動詞后面作補語,這類補語,按現代漢語的習慣,一般要放在謂語動詞前作狀語,因此,在翻譯的時候就應該把后置的介詞結構調到前面來。
上面的例(22)-例(25)都是這種情況。
6. 鴻門宴的特殊句式
句式解析e69da5e6ba907a686964616f31333264656237
(1)判斷句
吾令人望其氣,皆為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
楚左尹項伯者,項羽季父也。
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
亞父者,范增也。
沛公之參乘樊噲者也。
此亡秦之續耳。
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
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
所以遣將守關者,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
(2)倒裝句
具告以事(介詞結構后置)
具以沛公言報項王(介詞結構后置)
得復見將軍于此(介詞結構后置)
籍何以至此(疑問代詞作賓詞前置)
大王來何操(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
沛公安在(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
(3)被動句
若屬皆且為所虜(“為所”表示)
(4)省略句
為擊(省介詞賓語“之”) 破沛公軍
加彘肩(省略狀語“于盾”) 上
(5)固定結構
財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無所……,……無所……”,“即……沒有被……,……沒有被……”其中“無所”還可以換作“有所”。)
孰與君少長(“……孰與……”,表選擇問的句式,可譯作“……比較……哪一個……”)
何辭為(“何……為”,表反問的句式,可譯作“為什么……呢”,“為”是語氣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