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貨代的案例
1.國外一家貿易公司與我國某進出口公司訂立合同,購買小麥500噸。合同規定,2002 年1月20日前開出信用證,2月5日前裝船。1月28日買方開來信用證,有效期至2月10日。由于賣方按期裝船發生困難,故電請買方將裝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將信用證有效期延長至2月20日,買方回電表示同意,但未通知開證銀行。2月17日貨物裝船后,賣方到銀行議付時,遭到拒絕。
問題:
(1)銀行是否有權拒付貨款?為什么?
(2)作為賣方,應當如何處理此事?
①銀行有權拒絕議付。理由如下:根據《UCP500》的規定,信用證雖是根據買賣合同開出的,但一經開出就成為獨立于買賣合同的法律關系。銀行只受原信用證條款約束,而不受買賣雙方之間合同的約束。合同條款改變,信用證條款未改變,銀行就只按原信用證條款辦事。買賣雙方達成修改信用證的協議并未通知銀行并得到銀行同意,銀行可以拒付。
②作為賣方,當銀行拒付時,可依修改后的合同條款,直接要求買方履行付款義務。
2.一批空運貨物,其中有一包是易碎貨。指運人在托運單上正確地描述了包裹中貨物的性質,但負責代為辦理托運的空運代理在填寫的航空貨運單中,由于疏忽卻未寫明該包裹中易碎貨物的性質。在目的地,卸貨操作人員不知曉該包裹中貨物的性質。至交貨時發現該批貨物已嚴重受損,收貨人打算向責任方提出索賠。試回答如下問題:
1.承運人對此是否應承擔責任,為什么?
2.收貨人是否可以向空運代理提出索賠,為什么?
3.空運代理對此是否應承擔責任,為什么?
4.空運代理是否有權享受國際航空貨運公約所規定的條件和責任限額,為什么?
5.本案應如何正確處理,其法律依據是什么?
1.承運人無須承擔責任。理由如下:托運人不僅應對自己在貨運單上所填貨物的項目和聲明的不正確性負責,還應對其代理人、雇員在貨運單上所填貨物的項目和聲明的不正確性負責。本案正是由于托運人的代理人一一空運代理對貨運單中貨物描述的不正確而導致了貨損,因而,承運人無須承擔責任。
2.不可以。收貨人與空運代理之間無合同關系,因而,收貨人不能向空運代理提出索賠。
3.應該承擔責任。空運代理有義務盡職盡責完成受托的代也業務,并應對自己的過失承擔責任。
4.無權。此案中空運代理是貨主的代理人,并非承運人的代理人,因而無權享受國際航空貨運公約所規定的條件和責任限額。
5.此案的正確處理是:收貨人根據買賣合同向托運人提出索賠或者在投保貨物險的情況下根據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索賠;托運人賠償收貨人或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賠償收貨人并取得權益轉讓書后也可向托運人提出追償)之后,依據委托代理合同向空運代理追償。
2.法定代理的案例分析
高中學生王某年滿16周歲,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一日,在放學路上王某與同學張某發生口角,王某踢張某一腳致張某脾臟破裂,構成八級傷殘,張某遂將王某告上法庭,對于王某的父母應當以什么樣的身份參與訴訟,責任由誰承擔?
以王某、王某的父母為共同被告,而王某的父母同時又作為王某的法定代理人參加訴訟,責任先判由王某承擔,在王某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再判由王某的父母承擔補充責任。理由是: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之規定,監護人應承擔的民事責任是多種多樣的,有責令停止侵害、具結悔過、賠禮道歉、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十種。其中,除賠償損失外,其它的民事責任均可由監護人單獨承擔,而依《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賠償損失應先從被監護人本人財產中支付,只有在被監護人財產不足以支付賠償費用時,才可由監護人適當賠償。至于被監護人實際有無財產,那是在執行程序中需查明的,而非在審判程序中所能解決的。審判程序所解決的是訴訟程序是否公正、實體判決是否正確,而程序公正不僅要求審判公開,同樣要求訴訟主體享有平等的訴訟權利、履行平等的訴訟義務。王某作為侵權行為人,雖無民事行為能力,但他同樣享有訴訟權利,因此,王某是本案適格的被告,正因為王某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故其訴訟權利和義務要由其法定代理人即其父母來完成。為強化監護人的監護責任,《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從此規定可以看出,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案件中,其監護人無疑應為損害賠償法律關系的主體,即擔當被告的訴訟角色。本案中若不將王某的父母作為訴訟主體,非但在程序上剝壓了王某的父母的訴訟權利,而且就實體而言,王某的父母對于自己有無盡到監護責任也無法行使抗辯權,有違司法公平。若按第一種意見,那將會出現程序與實體相矛盾的尷尬局面即作被告不承擔責任,不作被告卻承擔責任。
3.跟貨代接觸要注意些什么
作為在貨代行業做8年后轉做MRO采購的老人告訴你,不要有先入為主的概念,貨代是一個非常bai專業的行業,很多年前只有中外運du中遠這種國字頭背景的企業在做進出口物流,后來隨著市場需求越來越大和政策的放開,外資和民營資本才開始涉足于貨代行業,一直發展到現在貨代公zhi司確實數不勝數,但大多數都是二代,向航空公司或者船公司直接拿艙位的一代公司現在依然很少,一代一dao般更有實力,發貨選擇一代被坑的概率會小于二代的多的多。
我現在的公司空運這塊用的是中外運,老牌央企確實底子厚,全國幾十家分公司可以覆蓋全國了,現在他們還有個線上的回網站叫云翼航空物流網,就是把整個空運的所有產品都放線上,也可以答在上面訂艙,下單之后分分鐘就有人聯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