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器官移植的資料簡單些
在臨床醫學上,當某器官患有用其他療法已不能治愈的致命性疾病時,需采用器官移植手術,將保持活力的健康器官,從身體的某一部分移植到自己或另一個體的某一部位,以取代有病的器官。
器官移植已有一個世紀的歷史,真正蓬勃發展只在近40年。目前同種器官移植已是有實用價值的醫療方法。
同胞間,異卵雙生子之間,父代與子代間,親屬及非親屬間的移植 均屬同種移植。移植用的器官可用來自活體或尸體,成雙的器官如腎來自自愿獻出一個健康腎的活體,多半為同胞或父母;而單一器官如心、肝等,則尸體是唯一來源。
動物供給器官的異種移植,由于會引起強烈排斥反應,目前作了大量的試驗,正逐步向臨床過度。 1954年世界上首次施行同卵雙生姐妹間的腎移植成功。
70年器官移植技術發展速度加快,其中腎移植始終占據首位。到目前為止,全球腎移植即達35萬余例,心臟移植3萬余例,肝臟移植4萬余例。
心移植一年以上存活率在70%以上,肝移植則達88%。最長存活者為31年。
腎、心、肝移植長期存活者恢復了工作、學習和生活能力,已各自成為晚期腎、心、肝病一種不可替代的治療手段。目前,世界各國已先后在臨床上開展了腎、心、肝脾、胰、腺、骨髓、腎上腺、胰島、甲狀旁腺、肺睪丸、關節、胎胰、胎甲狀旁腺、胎腎、胎胸腺、胰腎聯合、肝細胞、脾細胞、腦細胞和神經組織等的器官移植。
我國器官移植起步約晚于世界10年,但進展較快,上述各種器官移植我國均已開展,并形成了自己的特點,特別是多種類別的胚胎器官移植在國際上處于領先地位。 進入21世紀的器官移植,將要解決供體器官、人體器官與人造器官、排斥與抗排斥反應等問題,使器官移植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21世紀將需要建立更多的調劑移植器官的機構棗器官移植中心。如荷蘭的歐洲器官移植中心,,凡有可供移植的器官時,立即通過電腦尋找患者,可在極短的時間內,從全歐洲找到合適的病人。
該中心科學的管理,靈通的信息,高效的工作,僅在1990年就調度和輸送了5000多個器官,其中包括3219個腎,690顆心臟,599個肝,62個胰腺,50個肺和大約1000塊眼睛角膜。隨著對“腦死亡”判斷死亡定義的確定,已可為更多病人提供移植的器官,下個世紀將會有更多的供體器官來源。
一些移植方法的改進是未來解決器官供需矛盾的辦法。如脾內肝細胞移植,形成肝化脾,使之具有一定的肝功能,當克服臨床難點后,脾內肝細胞移植可與同種異體肝移植、輔助性肝移植成三足鼎立之勢;將成人肝分成兩上體積較小,且具有完整功能的減體肝移植,既可解決供體器官缺乏,供兩個病人需要,也可為肝體積較小的兒童患者供肝;將小塊脾組織移植到腹膜腔作異位移植的自體脾移植術進入臨床,則可解決供脾來源。
全世界每年僅腎、心、肝病晚期患者分別有50、30、和20萬,器官總需求每年00萬個,供體器官遠遠不能滿足需要。除同種移植外,動物器官的異種移植將是供體來源的重要手段。
1992年英國科學家已將人的基因導入豬胚胎,出生了世界上首例轉基因豬,植入的人基因使豬的器官與人的免疫系統相適應,免疫排斥較小。1995年,美國學者把一頭轉基因豬的腦組織移入一位帕金森氏病患者的大腦獲得成功,病人震顫消失。
由于豬的器官和人的器官大小相仿,形態相似,繁殖力強,成長迅速,因而其心、肝、腎、肺和其它器官均可供移植,轉基因豬將成為人類未來的器官工廠。動物器官的異種移植將是21世紀器官移植的主攻方向。
2.器官移植的資料簡單些
在臨床醫學上,當某器官患有用其他療法已不能治愈的致命性疾病時,需采用器官移植手術,將保持活力的健康器官,從身體的某一部分移植到自己或另一個體的某一部位,以取代有病的器官。
器官移植已有一個世紀的歷史,真正蓬勃發展只在近40年。目前同種器官移植已是有實用價值的醫療方法。同胞間,異卵雙生子之間,父代與子代間,親屬及非親屬間的移植
均屬同種移植。移植用的器官可用來自活體或尸體,成雙的器官如腎來自自愿獻出一個健康腎的活體,多半為同胞或父母;而單一器官如心、肝等,則尸體是唯一來源。動物供給器官的異種移植,由于會引起強烈排斥反應,目前作了大量的試驗,正逐步向臨床過度。
1954年世界上首次施行同卵雙生姐妹間的腎移植成功。70年器官移植技術發展速度加快,其中腎移植始終占據首位。到目前為止,全球腎移植即達35萬余例,心臟移植3萬余例,肝臟移植4萬余例。心移植一年以上存活率在70%以上,肝移植則達88%。最長存活者為31年。腎、心、肝移植長期存活者恢復了工作、學習和生活能力,已各自成為晚期腎、心、肝病一種不可替代的治療手段。目前,世界各國已先后在臨床上開展了腎、心、肝脾、胰、腺、骨髓、腎上腺、胰島、甲狀旁腺、肺睪丸、關節、胎胰、胎甲狀旁腺、胎腎、胎胸腺、胰腎聯合、肝細胞、脾細胞、腦細胞和神經組織等的器官移植。我國器官移植起步約晚于世界10年,但進展較快,上述各種器官移植我國均已開展,并形成了自己的特點,特別是多種類別的胚胎器官移植在國際上處于領先地位。
進入21世紀的器官移植,將要解決供體器官、人體器官與人造器官、排斥與抗排斥反應等問題,使器官移植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21世紀將需要建立更多的調劑移植器官的機構棗器官移植中心。如荷蘭的歐洲器官移植中心,,凡有可供移植的器官時,立即通過電腦尋找患者,可在極短的時間內,從全歐洲找到合適的病人。該中心科學的管理,靈通的信息,高效的工作,僅在1990年就調度和輸送了5000多個器官,其中包括3219個腎,690顆心臟,599個肝,62個胰腺,50個肺和大約1000塊眼睛角膜。隨著對“腦死亡”判斷死亡定義的確定,已可為更多病人提供移植的器官,下個世紀將會有更多的供體器官來源。
一些移植方法的改進是未來解決器官供需矛盾的辦法。如脾內肝細胞移植,形成肝化脾,使之具有一定的肝功能,當克服臨床難點后,脾內肝細胞移植可與同種異體肝移植、輔助性肝移植成三足鼎立之勢;將成人肝分成兩上體積較小,且具有完整功能的減體肝移植,既可解決供體器官缺乏,供兩個病人需要,也可為肝體積較小的兒童患者供肝;將小塊脾組織移植到腹膜腔作異位移植的自體脾移植術進入臨床,則可解決供脾來源。
全世界每年僅腎、心、肝病晚期患者分別有50、30、和20萬,器官總需求每年00萬個,供體器官遠遠不能滿足需要。除同種移植外,動物器官的異種移植將是供體來源的重要手段。1992年英國科學家已將人的基因導入豬胚胎,出生了世界上首例轉基因豬,植入的人基因使豬的器官與人的免疫系統相適應,免疫排斥較小。1995年,美國學者把一頭轉基因豬的腦組織移入一位帕金森氏病患者的大腦獲得成功,病人震顫消失。由于豬的器官和人的器官大小相仿,形態相似,繁殖力強,成長迅速,因而其心、肝、腎、肺和其它器官均可供移植,轉基因豬將成為人類未來的器官工廠。動物器官的異種移植將是21世紀器官移植的主攻方向。
3.有關人體器官移植的資料
醫學術語 器官移植 (Organ transplantation) 器官移植將健康的器官移植到通常是另一個人體內使之迅速恢復功能的手術,目的是代償受者相應器官因致命性疾病而喪失的功能。
廣義的器官移植包括細胞移植和組織移植。若獻出器官的供者和接受器官的受者是同一個人,則這種移植稱自體移植;供者與受者雖非同一人,但供受者(即同卵雙生子)有著完全相同的遺傳素質,這種移植叫做同質移植。
人與人之間的移植稱為同種(異體)移植;不同種的動物間的移植(如將黑猩猩的心或狒狒的肝移植給人),屬于異種移植。 常用的移植器官有腎、心、肝 、胰腺與胰島、甲狀旁腺、心肺、骨髓、角膜等。
在發達國家,腎移植已成為良性終末期腎病(如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腎盂腎炎等所致的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首選常規療法。 器官移植歷史 器官移植是活性移植,要取得成功,技術上有3個難關需要突破。
一是移植器官一旦植入受者體內,必須立刻接通血管,以恢復輸送養料的血供,使細胞賴以存活,這就要求有一套不同于縫合一般組織的外科技術,而這種完善的血管吻合操作方法,直到1903年才由A.卡雷爾創制出來。 二是切取的離體缺血器官在常溫下短期內(少則幾分鐘,多則不超過1小時)就會死亡,不能用于移植。
而要在如此短促的時間內完成移植手術是不可能的。因此,要設法保持器官的活性,這就是器官保存。
方法是降溫和持續灌流,因為低溫能減少細胞對養料的需求,從而延長離體器官的存活時間,灌流能供給必需的養料。直到1967年由F.O.貝爾澤、1969年由G.M.科林斯(均為美國人)分別創制出實用的降溫灌洗技術,包括一種特制的灌洗溶液,可以安全地保存供移植用腎的活性達24小時。
這樣才贏得器官移植手術所需的足夠時間。 三是醫療上用的器官來自另一個人。
但是受者作為生物有著一種天賦的能力和機構(免疫機構),能對進入其體內的外來“非己”組織器官加以識別、控制、摧毀和消滅。這種生理免疫過程在臨床器官移植上表現為排斥反應,導致移植器官破壞和移植失敗。
移植器官正象人的其他細胞一樣,有二大類主要抗原:ABO血型和人類白細胞抗原(HLA),它們決定了同種移植的排斥反應。ABO血型只有4種(O、A、B、AB),尋找ABO血型相同的供受者并不難;但是HLA異常復雜,現已查明有7個位點,即HLA——A、B、C、D、DR、DQ、DP,共148個抗原,其組合可超過200萬種。
除非同卵雙生子,事實上不可能找到HLA完全相同的供受者。所以,同種移植后必然發生排斥反應,必須用強有力的免疫抑制措施予以逆轉。
到1960年代才陸續發現有臨床實效的免疫抑制藥物:硫唑嘌呤(1961)、潑尼松(1963)、抗淋巴細胞球蛋白(ALG,1966) 、環磷酰胺(1971),這以后才能使移植的器官長期存活。1962年美國J.E.默里(1990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獲得者)第一次進行人體腎移植獲得長期存活,器官移植作為醫療手段,才成為現實。
【第一次器官移植】 1989年12月3日,世界首例肝心腎移植成功。這一天,美國匹茲堡大學的一位器官移植專家,經過21個半小時的努力,成功地為一名患者進行了世界首例心臟、肝臟和腎臟多器官移植手術。
這位名叫辛迪-馬丁的婦女今年26歲,是第二次接受移植手術治療。三年前她曾做過心臟移植手術,但她體內對移入的心臟產生了排斥作用,并患了肝炎和腎功能障礙。
馬丁手術后情況正常。 器官移植種類 要移植的器官若為成對的器官(如腎),可取自尸體,也可取自自愿獻出器官的父母或同胞;而整體移植的單一器官(如心、肝),只能取自尸體。
移植于原來解剖部位,叫做原位移植,如原位肝移植,必需先切除原來有病的器官;而移植于其他位置則稱為異位移植或輔助移植,原來的器官可以切除也可以保留。若移植的器官喪失功能,還可以切除,并施行再次、三次甚至多次移植。
一次移植兩個器官的手術叫做聯合移植,如心肺聯合移植。同時移植3個以上器官的手術叫多器官移植。
移植多個腹部臟器(如肝、胃、胰、十二指腸、上段空腸)時,這些器官僅有一個總的血管蒂,移植時只需吻合動、靜脈主干,這種手術又名“一串**官群移植”。現在還不能用動物器官作移植,因為術后發生的排斥反應極為猛烈,目前的藥物不能控制,移植的器官無法長期存活。
器官移植應用 進入80年代后,由于外科技術的進步、保存方法的改進、高速交通的發達、移植中心的建立,特別是新的副作用少、效力強大的免疫抑制劑如環孢素 A和單克隆抗體OKT3的應用,器官移植器官移植與死亡判斷的療效大為提高,最新問世的免疫抑制劑為 FK506。現在常用的移植器官有腎、心、肝、胰腺與胰島、甲狀旁腺、心肺、骨髓、角膜等;處于臨床初用或實驗階段的有心肺、肺、小腸、腎上腺、胸腺、睪丸以及肝細胞、胎肝細胞、脾細胞輸注等。
在先進國家中,腎移植已成為良性終末期腎病(如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腎盂腎炎等所致的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首選常規療法,到1990年底全球已施行234559例次(中國5000余次),存活10年以上者成批出現,許多人恢復工作,結婚、生育一如常人。心、肝移植。
4.關于器官移植的資料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人體器官移植,保證醫療質量,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人體器官移植,適用本條例;從事人體細胞和角膜、骨髓等人體組織移植,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人體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體器官捐獻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臟、肺臟、肝臟、腎臟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將其植入接受人身體以代替其病損器官的過程。
第三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器官,不得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 第四條 **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全國人體器官移植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人體器官移植的監督管理工作。 各級紅十字會依法參與人體器官捐獻的宣傳等工作。
第五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衛生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對衛生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未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行為,有權向本級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向舉報人通報。
第六條 國家通過建立人體器官移植工作體系,開展人體器官捐獻的宣傳、推動工作,確定人體器官移植預約者名單,組織協調人體器官的使用。 第二章 人體器官的捐獻 第七條 人體器官捐獻應當遵循自愿、無償的原則。
公民享有捐獻或者不捐獻其人體器官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欺騙或者利誘他人捐獻人體器官。 第八條 捐獻人體器官的公民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公民捐獻其人體器官應當有書面形式的捐獻意愿,對已經表示捐獻其人體器官的意愿,有權予以撤銷。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捐獻、摘取該公民的人體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的,該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書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獻該公民人體器官的意愿。
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摘取未滿18周歲公民的活體器官用于移植。 第十條 活體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體器官捐獻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有證據證明與活體器官捐獻人存在因幫扶等形成親情關系的人員。
第三章 人體器官的移植 第十一條 醫療機構從事人體器官移植,應當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人體器官移植診療科目登記。 醫療機構從事人體器官移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相適應的執業醫師和其他醫務人員; (二)有滿足人體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設備、設施; (三)有由醫學、法學、倫理學等方面專家組成的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與倫理委員會,該委員會中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的醫學專家不超過委員人數的1/4; (四)有完善的人體器官移植質量監控等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進行人體器官移植診療科目登記,除依據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考慮本行政區域人體器官移植的醫療需求和合法的人體器官來源情況。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公布已經辦理人體器官移植診療科目登記的醫療機構名單。
第十三條 已經辦理人體器官移植診療科目登記的醫療機構不再具備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條件的,應當停止從事人體器官移植,并向原登記部門報告。原登記部門應當自收到報告之日起2日內注銷該醫療機構的人體器官移植診療科目登記,并予以公布。
第十四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專家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手術成功率、植入的人體器官和術后患者的長期存活率,對醫療機構的人體器官移植臨床應用能力進行評估,并及時公布評估結果;對評估不合格的,由原登記部門撤銷人體器官移植診療科目登記。具體辦法由**衛生主管部門制訂。
第十五條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從事人體器官移植,應當遵守倫理原則和人體器官移植技術管理規范。 第十六條 實施人體器官移植手術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人體器官捐獻人進行醫學檢查,對接受人因人體器官移植感染疾病的風險進行評估,并采取措施,降低風險。
第十七條 在摘取活體器官前或者尸體器官捐獻人死亡前,負責人體器官移植的執業醫師應當向所在醫療機構的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與倫理委員會提出摘取人體器官審查申請。 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與倫理委員會不同意摘取人體器官的,醫療機構不得做出摘取人體器官的決定,醫務人員不得摘取人體器官。
第十八條 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與倫理委員會收到摘取人體器官審查申請后,應當對下列事項進行審查,并出具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書面意見: (一)人體器官捐獻人的捐獻意愿是否真實; (二)有無買賣或者變相買賣人體器官的情形; (三)人體器官的配型和接受人的適應癥是否符合倫理原則和人體器官移植技術管理規范。 經2/3以上委員同意,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與倫理委員會方可出具同意摘取人體器官的書面意見。
第十九條 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的。
5.捐獻器官的詳細資料
很簡單.身份證戶口本到醫院的"遺體捐助"科室,填表登記就行了.當然最好和你的親屬一起去,事先也要作好家屬的工作. 有人自己同意了.可到時候家屬-不通知捐獻單位,也是白紙一張.甚至有的家屬不承認,鬧事. 器官移植與抗生素的發現被公認為20世紀的兩大醫學進步,而器官移植則更被譽為“21世紀醫學之巔”。
然而,很長一段時間以來,由于供體器官來源嚴重不足而需要接受移植的患者又人數眾多,器官移植經常處于“有力無處使”的尷尬境地,未能較好地發揮其應有的醫療作用。當前,隨著我國器官移植技術的飛速發展及人們思想覺悟的日漸提高,越來越多的人已開始愿意捐獻自己的器官或遺體用于器官移植。
這對于弘揚我國社會主義互幫互助的道德風尚,提升人們的道德水平,救助更多人的生命,無疑都具有重要意義。然而,另一方面,由于器官(或遺體)捐獻是一種極其特殊的民事行為,在捐贈者捐獻自己身體器官或遺體時也經常會有其近親屬出面阻撓的情況,甚至捐獻者本人也會在簽訂器官(或遺體)捐獻的協議后因各種原因而反悔,從而在相關當事人之間引發一些糾紛。
這對我國的司法實踐帶來了挑戰。基于此,本文擬就器官(或遺體)捐贈協議的特點、性質及其變更加以探究。
?? 一、器官(或遺體)捐贈協議的特點與性質 器官(或遺體)捐贈協議即捐獻者簽訂的表示愿意將其身體器官或遺體捐獻給有關醫療單位以救助需要接受器官移植手術的患者的協議。從性質上來說,捐獻者捐獻自己身體器官或遺體的行為是行使自己身體權、支配自己身體的行為,這是一種顯然的民事行為。
因此,捐獻者為捐獻自己的身體器官或遺體而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器官或遺體捐獻協議是一種民事協議。然而,與一般的民事協議相比,這種協議又具有一些特殊的方面,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器官(或遺體)捐贈協議具有很強的倫理性 倫理性是器官(或遺體)捐贈協議不同于一般民事協議的一個重要特征。
通常,捐贈協議的客體是捐贈人有權處分的物,而器官(或遺體)捐贈協議則不同,它的客體不是物,而是具有人格性的人體器官或遺體。根據傳統的民法理論,人體器官(包括遺體[2])不是法律上的物,因為法律上的物首先具有非人格性,而人格權法中規定,身體器官(包括遺體[3])作為人格利益的體現,是人格權的客體。
[4]就是說,人的身體器官和遺體是寄寓人格尊嚴的一種實體,人對其器官及遺體的支配是不適用物權法的原則。這樣一來,作為其客體為人體器官這種特殊實體的器官(或遺體)捐贈協議勢必就具有很強的倫理性,無論是對于捐贈者來說,還是對于受贈者而言,都更多地受到生命倫理的約束,而不是法律的制約。
?首先,從捐贈人的角度來說,在器官移植不會造成其健康損害而其身體器官或遺體器官又適合移植給器官移植受體的情況下,捐贈者負有捐獻自己身體器官或遺體器官以救助他人的倫理義務,但這種義務僅僅是一種倫理義務,它不具有強制性,不是法律上的義務。即便是在捐贈者簽訂器官(或遺體)捐贈協議的情況下,他也不負有絕對必須履行這種協議的捐贈義務。
? 其次,從受贈人的角度來說,受贈人作為醫療單位,并不是器官捐獻或遺體捐獻的受益人,但由于它是掌握器官移植技術和具備實施器官移植手術的條件并具體接受受贈器官或遺體的單位,因此,它負有接受捐贈者自愿捐獻的身體器官或遺體的倫理義務。就是說,對于捐贈者自愿捐獻自己身體器官或遺體的行為,除非根據法律規定或醫學標準有不應當接受的情形,否則,受贈人(即有關醫療單位)有義務接受。
但這種接受義務并非來自法律的規定,而是來自傳統醫學倫理所強加于醫療單位的救助義務。[1]這是因為,根據我國民法的有關規定,受贈人只具有接受受贈物的權利而不具有接受受贈物的義務。
因此,依據器官(或遺體)捐贈協議,醫療單位并不具有必須接受捐贈器官或遺體的法定義務,其對捐贈器官或遺體的接受并不是來自法律的規定。而另一方面,醫療單位卻負有救死扶傷的醫學倫理義務,在其掌握著器官移植技術并能夠通過這一技術來治病救人的情況下,拒絕器官或遺體捐贈者所捐獻的器官或遺體實際上就意味著對那些身體器官發生功能障礙、衰竭或病變的患者生命的無視,是為其所從事的醫療行業倫理所不容的。
因此,從醫學倫理上來說,醫療單位負有接受捐贈者捐贈的器官或遺體的義務。?(二)器官(或遺體)捐贈協議具有無償性? 傳統的醫學倫理不僅賦予了器官或遺體捐贈者捐獻其身體器官或遺體的倫理義務,也賦予了這種倫理義務的無償性。
根據傳統醫學倫理,捐贈者捐獻器官或遺體的行為是一種高尚的道德行為,這種行為是以不要求經濟回報或物質補償為特征的。傳統醫學倫理所要求的這種器官或遺體捐獻的無償性決定了器官(或遺體)捐獻協議必然也具有無償性的特點。
通常,捐贈者捐獻自己的身體器官或遺體都是為了救治病人,而不是為了謀取經濟上的收益;而作為受贈人的醫療單位接受器官或遺體的目的也只是為了用于器官移植以救助病人,而不是為了用于販賣。傳統的醫學倫理否認人體器官的商業化,反對人體器官買。
6.遺體器官移植資料
美國匹茲堡大學嘗試把狒狒的肝移植給一名35歲的男子,手術后當天,狒狒肝臟就開始發揮功能,但兩個月后這名男子死去 點擊此處查看全部科技圖片 移植動物器官的難點主要是擔心病毒會傳染給人類,這樣造成的后果相當嚴重 供圖/Photocome 點擊此處查看全部科技圖片 試想,如果一個人的身體里被安進一顆豬的心臟或者換一個猩猩的肝,他會做何感想,他的生命還會延續嗎?日前,大部分澳大利亞人表示,假如自己瀕臨死亡時,將愿意嘗試接受動物的器官移植。
這個說法聽起來似乎有點不可思議,在醫學發達的今天,人體究竟能否移植動物器官?移植后會和人體產生排斥嗎?移植器官來源的最佳方式是什么呢?帶著一系列問題,本報記者專程采訪了在我國器官移植領域有多年經驗的管德林教授。 用UC每月免費發短信 新浪搜索聯盟 不一樣 讓眼鏡成為歷史 戶外用品全場1元拍 器官移植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供體器官奇缺,很多人在等待中死去。
管德林教授是我國器官移植的權威,在談到器官移植的問題時,他先給記者講了一件讓他終生難忘的事。1997年的秋天,他在澳大利亞做訪問期間,有位只有26歲的姑娘,因為酒后駕車撞到了一棵大樹上。
當時她就發生了腦死亡,只能靠插管維持呼吸和心跳,但她的親屬告訴醫生愿意將器官捐獻。 管教授回憶說:“當時我們取了她的心臟、肺、肝、兩個腎臟、胰腺,一共七個臟器,第二天就給6個病人實施移植手術。
特別巧的是,過了幾天后,我們在醫院的院子里,碰到6個病人在一起聊天,他們正好是姑娘救活的那幾個人。他們曾經瀕臨死亡,現在卻因為一個姑娘的臟器,全都活了下來。
你不覺得這很神奇嗎?” 據介紹,一個病人的死亡原因常常只是某個臟器損壞,而非所有臟器都有問題,所以在這個時候,做器官移植手術就可以使很多患者的生命延續下去。經過幾代人的努力,上個世紀50年代,美國的一位科學家實現了人類的這個夢想。
1954年,第一例腎移植手術由美國醫生約瑟夫·默里成功進行。迄今為止,全世界僅心、肝、腎人體三大器官的移植已經達到50萬例。
我國器官移植從上個世紀60年代開始,雖然開展比國外晚,但進展卻很快。目前,器官移植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供體器官奇缺,很多人在等待中死去。
在供體器官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動物器官移植成為科學家的探索方向。 全世界目前等待合適的供體器官做移植手術的病人有30萬人。
為了促進器官移植的快速發展,挽救更多人的生命,科學家一直在尋求更多更好的供體器官。就供體器官的來源和質量問題,當然是同種器官(即人的器官)最好,但在供不應求的局勢下,專家們把探索的方向轉向了動物器官。
人類最早的嘗試是把羊的臟器移植到人體內,但由于當時對免疫學方面的經驗缺乏,這個器官很快就被排斥掉了。之后,世界上很多科學家都分別做過嘗試,把狗、豬、猴子的臟器試圖移植到人體內,但這些嘗試最終都沒有成功。
據管教授介紹,“目前國內還沒有一例把動物器官移植給人的,但世界上第一個把動物器官移植到人體內的是位中國人,他就是美籍華裔馮宙麟博士,他成功地把狒狒的肝移植到人身上,雖然那人只存活了一個月,但這至少是種新嘗試。” 眾所周知,器官移植的最大瓶頸在于排斥反應。
人和人之間還要發生排斥,那么動物和人之間移植后會發生排斥嗎?答案是肯定的,假如動物的臟器不經過特殊處理,移植到人體后幾分鐘內就會發生超級排斥。因為人類經過億萬年時間生存下來后,有一套自己健全的生態系統,絕不允許外來種族進行干擾。
所以一旦有“外物”侵入,人體自身就會產生大量抗體、補體,這些東西被激活后就把所有血管堵塞,此時這個臟器就會立即變黑壞死,不能發揮任何作用。 移植動物器官的想法由來已久,但感染動物病毒的隱患還未能解決。
科學家仍在立志解決排斥的難題,“但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問題是擔心動物的病毒會傳染給人類”。管教授在評價移植動物器官時,臉上露出了幾分擔憂。
他說:“據科學家報告分析,人類現在談虎色變的幾種超級病毒,都是從動物體內傳染給人的。比如,艾滋病病毒最初就是非洲猩猩傳染給人的。
幾億萬年前,猩猩內部也曾流行艾滋病,那時候大部分猩猩死亡,只有一小部分猩猩繼續留存下來,而它們體內就會有耐病毒的抗體,這種病毒不會在它們體內發作。但后來這個病毒傳染給人后,就開始了新一輪的猛烈攻擊。
還有禽流感等其他病毒,這些病毒一旦傳染給人類,我們目前根本沒有辦法治療。一旦這些病毒在人體內適應下來,造成人間傳播,那全世界死幾十億人都是可能的,這個后果相當嚴重。”
為了避免傳染動物的病毒,現在英、美等國家已經在法律上開始限制做這方面的研究。瑞士在2001年7月頒布新規定,允許有條件地將動物器官、組織和細胞移植于人體。
但瑞士政府嚴禁向人體移植靈長類動物器官,因為靈長類動物與人類種群過于接近,他們擔心移植后感染動物病毒的風險性比較大。 不過就在人們失望之余,事情似乎又有了轉機。
2000年8月底,美國有科研人員宣布,他們已經培養出一種新型轉基因豬,豬體內固有的豬逆轉錄病毒不會傳。
7.關于捐贈器官的資料200字
于璐,是南京一家醫院的醫務工作者,去年2月28日由于意外車禍而去世,她的父母根據其意愿將其器官捐獻給社會,已經有兩名白內障患者移植了她的角膜而恢復了光明. 于璐的銅像樹立在南京雨花臺功德園內,顯示了這位年僅24歲的青春少女的朝氣蓬勃意氣奮發的精神,銅像的花巖底座上刻著“生命之樹長青”6個大字,銅像前堆滿了一束束鮮花. 接受于璐器官移植的傅順根與王秀紅也前往獻花.64歲的工程師傅順根,自小患眼疾,術前已經失明,移植角膜后視力得到恢復.他說:“于璐給我帶來了光明,這件事使我重新認識了生命的意義.” 在獻花人中身上戴有紅十字徽章的100多位老人特別引人注目,他們是南京紅十字會捐獻遺體志愿者之友協會的成員.據這家協會辦公室工作人員殷明介紹,目前南京有2000多人報名參加了遺體捐獻活動,已有190人捐獻了遺體,根據南京市《志愿捐獻遺體管理暫行辦法》,凡是參加這活動者本人與親屬將優先享受捐獻的器官. 南京市政府去年已經撥專款在該市棲霞山紅景公園內修建了“南京市志愿捐獻遺體者紀念林”,“入葬”的志愿者只植樹,不刻名.紀念林的標志性建筑物由4塊花崗巖組成,像一個人安袢地躺在山麓中,南京市志愿捐獻遺體的人將之稱為“永恒的家園”.。
8.各位簡介下人體器官移植~~~~
這里資料很全。
器官移植將健康的器官移植到通常是另一個人體內使之迅速恢復功能的手術,目的是代償受者相應器官因致命性疾病而喪失的功能。
廣義的器官移植包括細胞移植和組織移植。若獻出器官的供者和接受器官的受者是同一個人,則這種移植稱自體移植;供者與受者雖非同一人,但供受者(即同卵雙生子)有著完全相同的遺傳素質,這種移植叫做同質移植。人與人之間的移植稱為同種(異體)移植;不同種的動物間的移植(如將黑猩猩的心或狒狒的肝移植給人),屬于異種移植。
常用的移植器官有腎、心、肝 、胰腺與胰島、甲狀旁腺、心肺、骨髓、角膜等。在發達國家,腎移植已成為良性終末期腎病(如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腎盂腎炎等所致的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首選常規療法。